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若是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稅款的,將會產生滯納金。如果是通過銀行存款支付稅款滯納金的,應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銀行存款支付稅款滯納金分錄
以銀行存款支付稅款滯納金時,做以下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主要包括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等。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滯納金是什么?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其計算公式為:應納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5‰。
滯納天數為稅款滯納日至稅款實際繳納日之間的天數。也就是各期查補滯納稅款的滯納天數應等于實際應繳稅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至實際繳納之日之間的天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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