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經營過程中,通過放置夾娃娃游戲機,銷售游戲幣的方式取得更多的利潤收入,銷售游戲幣取得的收入,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銷售游戲幣取得的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有關規定,一、銷售服務
(七)生活服務。
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3.旅游娛樂服務。
旅游娛樂服務,包括旅游服務和娛樂服務。
(1)旅游服務,也就是根據旅游者的要求,進行組織安排餐飲、游覽、交通、住宿、文娛、商務、購物等服務性的業務活動。
(2)娛樂服務,也就是娛樂活動,并且能夠同時提供服務和場所的業務。
具體包括:夜總會、舞廳、歌廳、臺球、酒吧、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卡丁車、熱氣球、游戲機、蹦極、動力傘、射箭、飛鏢)、高爾夫球。
因此夾娃娃游戲機屬于上述規定的游戲機,對于銷售游戲幣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娛樂服務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的含義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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