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采購原材料的過程中出現貨已到發票賬單未到,到月末入賬時可以采用暫估入賬的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對于暫估成本的會計分錄該如何編制?
暫估成本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月初收到發票賬單,用紅字編制會計分錄沖回: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紅字)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暫估成本是什么?
暫估成本指企業當月購入的材料已經驗收入庫,但是還沒有收到銷貨方開出的正式發票,所以在月末計算該材料的成本時,只能按合同上的單價金額暫估入庫,該批材料的入賬成本就是暫估成本。
在月末,企業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可以根據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原材料的成本等暫估入賬,因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暫估金額是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在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時,本科目的借方登記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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