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審計是依照國家的有關法規、法令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活動有關的單位所強制實施的一種審計監督活動,其特點在于該項活動是由國家專設的審計機構進行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同時由國家的強制力來保證其實施,因此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審計活動的開展。法定審計的目標在于審查公司財務報表是否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的要求并真實公允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然后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通過有序開展法定審計工作,有利于保障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同時也促進了社會審計體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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