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那么這意味著2021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內容很可能會因為《民法典》而作出調整變動,那么2021年《經(jīng)濟法》內容將會受到哪些影響?我們來看看吧。
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變動大嗎?
此前,吉林省、福建省財政廳發(fā)布了《關于征求2021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修訂意見的函》,其中表明:為明確2021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評價標準,更有針對性地開展2021年考試大綱修訂工作,請在2020年考試大綱的基礎上,按科目分別提出2021年考試大綱修訂意見建議。也就是說,2021年中級會計對比往年,將很有可能會作出較大調整。
《民法典》實施,對《經(jīng)濟法》有哪些影響?
一千二百六十條的《民法典》將于2021年1與1日正式實施。這就意味著在2021年的中級經(jīng)濟法教材很有可能納入《民法典》的相關內容。
在中級經(jīng)濟法中,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的地位可以說是不容忽視:
1、從歷年考試所占分值上看,第5章分值基本在17分左右,占整體分值的17%左右;
2、從考試題型上看,第5章活躍在各種題型中,從客觀題到主觀題都有第五章的身影。
總體而言,《民法典》中對第五章的變動會是徹底性的,而第五章是考試中的重點章節(jié),可想而知到2021年的備考壓力會有多大。
2021年中級考試復習規(guī)劃
1、教材使用
每年的新教材都是在4月中下旬才出來,所以在新教材出來之前可以用去年的教材先看著,強烈建議在4月份前完成第一輪的系統(tǒng)學習。越早備考學習的機會就越多!
完全不用擔心新教材會翻臉不認老教材。教材每年都會有變化,但變化不會超過30%,除了部分法律知識更新外,基本概念和框架變化不大。
在新教材出來前把教材先看2輪,相關輔導書也看2輪!前幾遍看書把握整體框架,而不是一邊看一邊死記硬背。
2、制定計劃,并執(zhí)行
這點很重要,而且計劃一定要具體,具體到每天看幾頁、做多少練習、聽多長時間課件。計劃的時間不要太長,一到兩周會比較合適,越到接近考試計劃越要具體,甚至具體到每一天、每半天。
3、有克服困難的毅力
考中級會計職稱是一場持久的戰(zhàn)爭。貴在堅持!
中級會計考試考的不僅僅是知識,考的更是毅力和持續(xù)作戰(zhàn)能力。從你開始準備一直到考試,最好能持續(xù)地學,中間別放下,實在不得已,也別超過3天。如果你放下了就真的放下吧,別回頭了,畢竟這不是游戲。
在2020年中級會計考試結束后,考生們都反應考試不算很難,對此,有很多備戰(zhàn)2021年的中級會計考生會擔心今年的考試難度會提高,那么今年中級會計考試會不會更難?我們來看看吧。
中級會計考試近年通過率情況
從報考情況來看,2020年中級會計報名人數(shù)又創(chuàng)下新紀錄,不過從報名人數(shù)來看,中級報名人數(shù)一直在激增。
而在通過率方面,從每年中級新增持證人數(shù)來看,中級會計的通過率在持續(xù)上升,覺得最主要的原因是考試難度下降……會計職稱考試結束之后,得到最強烈的關鍵詞就是“簡單”!考生反饋出來的都是今年考試很簡單。尤其《財務管理》相比去年,下降更明顯!很多考生反饋2020年考試比較簡單,所以沒有棄考的考生表示真的賺了。
從通過率和考生的反映,難度正在降低,也給2021年的中級會計師考試提供了一個好消息!
2021年中級會計教材存在哪些變動?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其對合同內容的變動,可以說是全方位的,很多細小的內容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對第《經(jīng)濟法》五章的變動(影響)是徹底性的。預計明年教材第5章會有較大變動。第5章是考試中的重點章節(jié),2021年,考生備考壓力將會空前加大。
《民法典》分為七編,其中對中級經(jīng)濟法影響最大的是第三編合同與第二編的第十七章至第十九章(擔保物權),其次就是第一編總則。這三編分別對應的是中級經(jīng)濟法的第五章、第一章的第二節(jié)。但是《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的內容對之前的規(guī)定幾乎沒有實質性的變動,導致第一章第二節(jié)的內容預計不會發(fā)生變動,所以預計僅第五章的內容在2021年教材中會有較大的變動。
在中級經(jīng)濟法中,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的地位可以說是不容忽視:
1、從歷年考試所占分值上看,第5章分值基本在17分左右,占整體分值的17%左右;
2、從考試題型上看,第5章活躍在各種題型中,從客觀題到主觀題都有第五章的身影。
而《民法典》對合同內容的變動,可以說是全方位的,雖然有很多內容本質上沒有變動,但是很多細小的內容卻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例如:考試的重點也是易錯點---保全措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xiàn)的……,而之前《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可以看出來《民法典》對代位權沒有要求必須是債務人的“到期”債權。而保全措施中撤銷權也是如此。
總體而言,《民法典》中對第五章的變動會是徹底性的,而第五章是考試中的重點章節(jié),可想而知到2021年的備考壓力會有多大。
據(jù)統(tǒng)計,稅務師考試報名人數(shù)每年都以上升趨勢在增長,預計今年稅務師報考數(shù)將繼續(xù)創(chuàng)下歷史新高,那么稅務師考試考的是什么內容?今年會新增哪些考點?我們來看看吧。
2021年稅務師考試報名條件
(1)對于??平?jīng)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考生來說,需要的是兩年工作經(jīng)驗;
(2)對于專科其他學科門類考生來說,需要的是三年工作經(jīng)驗;
(3)對于本科經(jīng)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考生來說,是沒有工作經(jīng)驗年限要求的;
(4)對于本科其他學科門類的考生來說,需要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的時間。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在之前的考試中有因違規(guī)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的考生,不能報名稅務師考試
稅務師各科目考試內容
試科目包括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和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各科目常考內容如下:
1、《稅法(一)》:現(xiàn)行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的政策規(guī)定及其計算;
2、《稅法(二)》:現(xiàn)行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其他稅種的政策規(guī)定及其計算;
3、《財務與會計》:會計與財務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識及實際應用;
4、《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與涉稅事宜相關的行政法、民商法、經(jīng)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與行政訴訟法等;
5、《稅務服務實務》:現(xiàn)行各稅種的計算征收、管理及檢查、涉稅會計核算與涉稅文書制作等方面內容。
關于稅務師新增考點內容
由于今年新民法典的實施,稅務師相關考點內容勢必會有所調整,而與新民法典的相關性比較大的就是《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在《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教材的P151中寫道“鑒于原定2020年3月召開的全國人大十三屆三次會議的推遲召開,會議將提請審議的《民法典(草案)》延期,民商事法律法規(guī)考試內容以頒發(fā)后法律為準。”
預計今年稅務師考試中,新民法典的相關內容將會成為重點考察對象,各位打算報考2021年度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一定要引起重視。
在稅務師考試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是一門涉及比較多法律法規(guī)的科目,基本以記憶類考點內容為主,那么今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點存在哪些變化,注意要點有哪些?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難度
涉稅法律考試難度考生反饋:根據(jù)往年考試規(guī)律,教材中新增知識點、調整的知識點往往是當年考查的重點,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點幾乎涵蓋所有的重要法律,從民商法、刑法到行政法,從實體法到程序法,考查范圍之廣堪比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但試題難度不及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
2021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測
從今年的考試情況看,第二篇的分值最高,預估明年的考試重點依舊在此,因為作為《民法典》實施的第一年,第二篇的內容尤其重要?!睹穹ǖ洹冯m然已經(jīng)頒布,但教材內容個別細節(jié)是《民法典》草案的規(guī)定,所以預估明年第七章到第十章的內容還會有所調整。在進行2021年備考時注意對《民法典》內容的學習。
另外,針對第一篇的第三章行政處罰法律制度,目前已經(jīng)在對行政處罰法的草案進行了征詢意見,而第八章的擔保物權等內容,也在征詢解釋意見。所以這兩章內容是預計會有所變動,且在2021年的考試中有所體現(xiàn)的,備考的時候對這兩章內容要尤其注意。
做題建議
1、以真題、案例題為主
在稅務師考試里,如今市面上也出現(xiàn)了各式各樣的習題練習供考生選擇,其實臨近考試,考生只需要圍繞著歷年的考試真題、案例題進行練習就可以了。真題、案例題可是最符合稅務師出題思路、考綱要求的習題,通過大量的真題、案例題練習,考生可從中清晰知道當中的重難點
2、使用機考系統(tǒng)做題
2021年稅務師考試繼續(xù)采取無紙化閉卷機考形式進行。在臨考前,各位考生必須要提前熟悉好機考系統(tǒng)的操作,做好稅務師考試場景的模擬,每次完成機考模擬訓練,考生都應該將錯題匯總并反復進行練習,從而提高答題速度及準確率。
2020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已經(jīng)結束,難度大嗎?都考了什么內容?讓我們來看看考生們怎么說。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難嗎?
法律考出了司考的難度,頭疼……
綜合題考婚姻法是認真的嗎?估計要涼涼了……
感覺通篇都是民法典……
學了個寂寞,考了個寂寞!
從考生反饋的實際情況來看,2020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難度較大,主要體現(xiàn)在:
一、考點“新”
從歷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情來看,綜合分析題主要涉及物權法、債法、刑法、公司法,但今年卻考了婚姻法,難倒了不少考生。
二、考出了司考的難度
民商法部分一直以來是《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的重中之重,今年考題卻以《民法典》的內容為主。對此,考生們表示:通篇都是《民法典》,完美錯過所有考點,考出了司考的難度。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什么內容?
2020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與往年相比,題型相同,依然是單選題、多選題和綜合分析題。但考試重點發(fā)生了變化,側重于考查新民法典的內容。
據(jù)考生反映,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主要涉及以下考點:
1、民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制度,考點涉及民事權利的分類、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法律行為的代理、法人等。
2、婚姻家庭與繼承法律制度,考點涉及遺產(chǎn)管理人、死亡宣告的撤銷、夫妻財產(chǎn)、離婚時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處理等。
3、物權法律制度,考點涉及質權的設立、物權的取得、留置權、物權變動等。
4、債權法律制度,考點涉及中介合同、租賃合同、合伙合同、債的保全、債權讓與等。
5、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考點涉及合伙企業(yè)的解散、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6、破產(chǎn)法律制度,考點涉及申請主體、管理人的任職條件、進入重整期間的條件等。
7、刑事法律制度,考點涉及犯罪主體、主刑、緩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fā)票罪等。
8、監(jiān)察法律制度,考點涉及調查程序、處置程序、監(jiān)察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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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工作已全面進入沖刺階段,《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基本以記憶類考點為主,在看教材之余還需通過習題加以鞏固,下面會計網(wǎng)出幾道真題考考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經(jīng)濟法基礎》真題
Q&A
1、【單選題】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A 2年
B 3年
C 1年
D 5年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故正確答案為選項B。
Q&A
2、【單選題】趙某,15周歲,系甲省體操隊專業(yè)運動員,月收入3000元,完全能夠滿足自己生活所需。下列關于趙某民事行為能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趙某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 趙某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C 趙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D 趙某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在民法上,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16周歲)的未成年人(<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趙某15歲,年齡未在16-18周歲區(qū)間,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故正確答案為選項C。
Q&A
3、【單選題】下列各項中,不屬于法律關系主體的是( )。
A 個人獨資企業(yè)
B 有限責任公司
C 自然人小明
D 機器人阿爾法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法律關系的主體限于自然人、組織和國家。機器人不屬于法律關系的主體(機器人不能享有法律權利、承擔法律義務,不屬于法律關系的主體)。故正確答案為選項D。
Q&A
4、【單選題】下列規(guī)范性文件中,屬于行政法規(guī)的是( )。
A 國務院發(fā)布的《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B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C 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支付結算辦法》
D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行政法規(guī)是由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即國務院在法定職權范圍內為實施憲法和法律而制定、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通常冠以條例、辦法、規(guī)定等名稱。選項BD:屬于法律;其中選項B屬于基本法律,選項D屬于非基本法律。選項C:屬于部門規(guī)章。故正確答案為選項A。
Q&A
5、【多選題】下列關于自然人行為能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14周歲的李某,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 7周歲的王某,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C 18周歲的周某,能夠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D 20周歲的趙某,完全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
(1)選項 A:16 周歲以上(≥16 周歲)的未成年人(<18 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選項 B:8 周歲以上(≥8 周歲)的未成年人(<18 周歲)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3)選項 C:18 周歲以上(≥18 周歲)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4)選項 D: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本文來源:會計網(wǎng)初級會計題庫
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迅速發(fā)展,行業(yè)企業(yè)對經(jīng)濟師人才需求量越來越大,報考經(jīng)濟師人數(shù)也隨之增多,對于考生來說越早報考優(yōu)勢越大。那么中級經(jīng)濟師證書考下來有什么用處?我們來看看吧。
一、升職加薪
眾所周知,經(jīng)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根據(jù)人社部發(fā)布的《經(jīng)濟專業(yè)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取得經(jīng)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可對應經(jīng)濟系列相應層級的職稱。
目前,隨著行業(yè)對經(jīng)濟師人才需求量的加大,中級經(jīng)濟師證書認可度及含金量隨之提高,通過考取中級經(jīng)濟師證書,可以在職場上增值,并且職場上晉升加薪的機會也會大大增加。
二、為報考高級經(jīng)濟師做鋪墊
在經(jīng)濟行業(yè)里,高級經(jīng)濟師可是職場人士發(fā)展的最終目標。而要想報考高級經(jīng)濟師,前提必須要通過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
具體報考條件如下: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jīng)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jīng)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jīng)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jīng)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可以抵扣個稅
根據(jù)國家發(fā)布的政策,從2019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增加附加扣除項,而持有中級經(jīng)濟師證書人士可以享受此福利待遇。
取得經(jīng)濟師證書的人士,申報時可以選擇繼續(xù)教育下“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進行申報扣稅,按3600元/年(年度匯算清繳)扣除。
簡單來說,如果您順利取得了相應級別的經(jīng)濟師資格證書,可以用于個人所得稅扣除。
2021年中級經(jīng)濟師考情預測
國家新出臺的《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實施,《民法典》的實施,毫無疑問會給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內容帶來一定的影響。尤其是《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科目,法律部分考點會與《民法典》關聯(lián)比較大,在新版教材上市后,考生一定要仔細對比清楚新舊教材的內容變化,標記好核心考點內容。
從往年考情來看,稅務師考試難度低于注冊會計師,稍高于中級會計職稱,總體上難度適中,而教材是稅務師考試比較重要的輔導資料,那么稅務師教材變化大不大?科目如何搭配?
稅務師教材變化大嗎?
由于2022年稅務師教材尚未上市,以2021年為例,相對于去年,稅務師教材變化最大的內容是稅法部分。這主要是由于近年來《民法典》的發(fā)布,這樣使得稅法也要跟著法典的公布隨之更新。其中變動最大就是《稅法(二)》部分的內容,這無疑也提升了今年《稅法(二)》的考試難度。
已經(jīng)報考了《稅法(二)》的考生們不必因為難度的增加而擔心,因為難度的提升是面對所有考生的,所以大家還是處于同一個起跑線上。考生們此時需要做到的是安心準備稅務師考試的內容,這樣才是通過稅務師考試的關鍵之處。
稅務師考試科目搭配推薦
稅法一+稅法二
稅法一和稅法二在稅務師考試里面,可以說最為核心及最基礎的兩個科目,對于時間不充足或者基礎功底不扎實的考生,剛開始建議大家可以選在先報考這兩門科目,把基礎學好了,然后用一年的時間通過這兩門科目,也是給自己開了個好頭,只有把這兩門學科學好,其他科目的學習工作才能順利的開展下去。
財務與會計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像財務與會計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這兩個科目,也是稅務師考試中的重點,而相比起稅法一、而科目,它們的難度會稍微高一點,其知識點內容基本是建立在稅法一、二的基礎之上,所以要想學好這兩科,關鍵還是靠之前所學的內容進行沉淀和積累。
而在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科目中,教材里的內容基本都是與法律法規(guī)有關,對于考生來說不需要有太多的理解,只需要把當中的法律背誦好就可以了。
2021年CPA新版教材已經(jīng)正式公布了,而最近也有不少同學為CPA新教材而煩惱,糾結于是否有必要購買新教材這個問題上,下面會計網(wǎng)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2021年CPA新教材有必要買嗎?
其實很好判斷,新舊教材的主要區(qū)分就在于知識點的變動,也就是說,知識點變動大的科目,自然而然要用新的教材!大家要清楚知道,CPA教材每年都會存在一定的變動,而出現(xiàn)變動的內容基本上都會作為必考點出現(xiàn)在當年的考試中。為了不影響最終的考試成績,會計網(wǎng)建議大家CPA新教材還是有必要購買的。
哪些科目一定要使用新教材?
1、《稅法》必須要用新教材:
《稅法》這一科目必定是年年改的,今年也不例外,《稅法》的內容增加、刪除各種變動一應俱全!根據(jù)測算,這個科目的變動比例達到了45%接近一般!如果這個科目你不買新教材,那恐怕復習的時候就會格外費勁!
對于《稅法》這一科,建議考生在復習的時候一定要以新的內容為準,最大可能使用新教材學習,否則可能因小失大!
2、《經(jīng)濟法》必須要用新教材:
《民法典》的發(fā)布對于這科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物權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等都是根據(jù)最新的《民法典》進行了重大調整!除此之外,還有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等都有變動!根據(jù)測算,這科的變動也將近45%,一定得用新教材!
3、《審計》最好要用新教材:
《審計》這科還是比較一反常規(guī)的,往年變動其實一直不是很大,但因為今年的相關法規(guī),在新教材的后半部分整體變動還是比較大!如果不用新教材,你可能對于最新的審計程序變動等都不是很清楚,所以一定得用新教材!
債權人代位權,簡稱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次債務人)享有的到期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危及債權人債權實現(xiàn)時,債權人為保障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
代位權行使的條件
結合《民法典》的規(guī)定,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xiàn)的。債務人的懈怠行為必須是債務人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因此,如果債務人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催促次債務人履行債務,但沒有就此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仍然構成懈怠。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除了債務人的債權要到期以外,債權人的債權原則上也應到期。根據(jù)《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債權人的債權到期前,債務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存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或者未及時申報破產(chǎn)債權等情形,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代位向債務人的相對人請求其向債務人履行、向破產(chǎn)管理人申報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為。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所謂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yǎng)關系、撫養(yǎng)關系、贍養(yǎng)關系、繼承關系產(chǎn)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yǎng)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需要指出的是,債權人的債權不受是否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限制。
代位權訴訟中的主體及管轄
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是原告,次債務人是被告,債務人為訴訟上的第三人。因此在代位權訴訟中,如果債權人勝訴,由次債務人承擔訴訟費用,且從實現(xiàn)的債權中優(yōu)先支付。訴訟費用從實現(xiàn)的債權中優(yōu)先支付,其目的在于確保權人的利益不因提起代位權訴訟而受到損害。代位權訴訟的其他必要費用則由債務人承擔。代位權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代位權行使的法律效果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根據(jù)《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債務人的相對人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接受履行后,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相對人之間相應的權利義務終止。債務人對相對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被采取保全、執(zhí)行措施,或者債務人破產(chǎn)的,依照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處理。
無效民事行為全稱是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不發(fā)生當事人預期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為。
無效民事行為的特征
無效民事行為的特征為:
1、自始無效。從行為開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2、當然無效。不論當事人是否主張,是否知道,也不論是否經(jīng)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民事法律行為當然無效。
3、絕對無效。絕對不發(fā)生法律效力,不能通過當事人的行為進行補正。當事人通過一定行為消除無效原因,使之有效,這不是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補正,而是消滅舊的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新的民事法律行為。
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有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的區(qū)別。一項民事法律行為當中,如果僅是局部內容存在缺陷,存在無效或可撤銷的原因,而其余部分不存在缺陷,并且仍然可以單獨設定、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那么存在缺陷部分屬于無效或被撤銷,其余部分則仍然可以有效。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無效民事行為的種類
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包括以下種類:
1、無民事行為能力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正確認識其行為的法律意義,依法不能進行民事活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如果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另外一個民事法律行為,被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3、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指行為人故意合謀實施的損害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的行為。這類民事法律行為的主要特征是當事人之間互相串通、互相配合,共同實施了違法行為。在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中,當事人所表達的意思是真實的,但這種意思表示是非法的,因此是無效的。
4、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根據(j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因此,并非違反法律的行為一律都是無效的。另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亦無效。
無效民事行為的處理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一般法和特別法的劃分標準是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對象效力)。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規(guī)范體系。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頒布,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總稱。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統(tǒng)稱,分別規(guī)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可進行的事務和不可進行的事務。
一般法是什么意思?
一般法指適用于一般的法律關系主體、通常的時間、國家管轄的所有地區(qū)的法律;一般法也可以稱為一般規(guī)定。如《刑法》、《合同法》等。一般法是指在一國領域內對一般公民、法人、組織和一般事項都普遍適用,而且在它被廢除前始終有效的法律,如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等。
什么是特別法?
特別法是對于特定的人群和事項,或者在特定的地區(qū)和時間內適用的法律。一般法與特別法是相對而言的。例如相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著作權法》等法律就是特別法。特別法又可以稱為特別規(guī)定。
法的種類有哪些?
法的種類根據(jù)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的法。按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不同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按法的內容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按法的主體、調整對象和淵源分為國際法和國內法。按法律運用的目的分為公法和私法。按法的創(chuàng)制方式和發(fā)布形式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法律的適用原則有哪些?
法律的適用原則有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原則;特殊法優(yōu)于普通法原則;新法優(yōu)于舊法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不動產(chǎn)權證書是買房后購房者的重要憑證,很多人屬于第一次辦理,因此在辦理之前需要對相關事宜進行了解,能夠更加快捷順利的辦理。那么在辦理時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呢?
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需要什么資料?
1、蓋章的不動產(chǎn)權登記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于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jù)。
6、契稅完稅或減稅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xié)議。
9、有抵押的提交期房抵押轉房地產(chǎn)抵押登記申請報告。
10、土地申請材料(開發(fā)商處領取)。
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的流程
1、始登記。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fā)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后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的,因此開發(fā)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購房者自己個人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的必要前提條件。
2、填寫《房屋權登記申請表》。
3、測繪圖(表),購房者需到開發(fā)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并領取測繪表。
4、開發(fā)商處領取辦證相關文件:相關文件主要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chǎn)證復印件等。
5、公共維修金、契稅等費用。
6、交申請材料。
7、定時間內領取房屋產(chǎn)權證。
民法典中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需要多久?
《民法典》沒有規(guī)定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需要多久,但是《不動產(chǎn)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不動產(chǎn)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chǎn)登記手續(xù),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所以,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一般需要30日。
《經(jīng)濟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知識點比較零散、偏重于記憶和理解的科目,很多考生都很頭疼。那么《經(jīng)濟法》這個科目該如何備考?
《經(jīng)濟法》的特點是什么?
由于政策的影響,加上經(jīng)濟法的法律條款較多、內容瑣碎,是屬于偏重記憶的科目。但是由于不容易記憶,很多考生對于這個學科會感到頭疼,其實這個學科的整體學習應以理解為主、記憶為輔??忌梢越Y合相關案例增強法條的理解記憶,緊抓考點、有的放矢,做到高效備考。因此我們首先要做到的是明智地選擇學習的章節(jié)。一般我們先學習理論基礎章節(jié),因為理論基礎一般不會有變化。另外再學習最近兩年已經(jīng)進行調整的知識,因為短期內連續(xù)進行調整的概率較低,大家可以放心地進行提前學習。
再次,大家要多關注一些時事新聞,這樣可以了解最近新修訂了哪部法律。哪些法律的內容會進行更新,比如在2020年兩會期間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因此經(jīng)濟法科目的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內容就有了較大幅度的修改。我們了解了這些時事新聞,知道對我們考試的影響,這對我們的學習很有幫助。
最后,在新大綱公布之前。我們學習好了這部分基礎知識,可以減輕新大綱公布之后其余部分章節(jié)的學習壓力,而且基礎打牢了,為我們之后的學習也會有幫助。我們在學習的時候接貨案例解析法條,能夠用口語復述法條。不需要將每個法條都熟練背誦。我們在學習的時候,構建法律思維,這樣才能提高學習的效率。
經(jīng)濟法如何刷題?
對于客觀題,由于客觀題只需要考生判斷對錯或者細節(jié)的記憶,無需表述具體法條。所以建議用制作思維導圖的方式復習,不用記憶法條節(jié)省復習時間。
對于案例分析題,就需要大家表述具體法條。所以需要大家的記憶,可以采取書面語言——口頭語言——書面語言的記憶方法,先將法條的書面語言用關鍵字法提煉,然后將用口頭語言描述。隨著練習和記憶加深,再將口頭語言自轉化為較為專業(yè)的法律語言。雖然我們沒有辦法完全精確的用書面語言復述下來,但是主要關鍵詞答對了,語句通順,也可以得分。
在稅務師5個科目中,雖說《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難度不大,但其考點范圍廣、需要記憶的內容比較多,考生同樣不能夠掉以輕心。對此,會計網(wǎng)通過近幾年考情整理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相關重要考點內容及復習建議,希望有所幫助。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重要考點介紹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查內容包含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以及訴訟法律制度。
目前,2021年稅務師新教材、考試大綱暫時未發(fā)布,根據(jù)2020年大綱,2020年的考試內容涉及到2020年3月31日前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司法解釋。這一點與往年一樣,沒有大變動。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共分為三篇,分別是,一共二十章,每章由不同小節(jié)組成。整體上,在體系和基本結構上沒有重大變化,只是各篇的內容有些許的調整。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也就意味著之后的考試中很可能會涉及新民法典相關內容。
備考建議
1、建立框架
復習備考過程中應以此為依據(jù)劃分大框架,然后明確篇章之間的聯(lián)系與各自的特點,首先做到大類上不混淆,具體到各個章節(jié)也要能夠互相之間建立聯(lián)系,理清行文脈絡,從而減輕記憶負擔。建立框架后根據(jù)各個部分的特點去逐個突破,所以在基礎學習階段要花較多時間去理解,后期就易上手。
2、突出重點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重點突出,重要考點重復率相當高。根據(jù)近年來的考試情況來看,本科目考試的重點根據(jù)分值依次為:民商法、行政法、刑法部分。這其中又以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最為重要。
無論是在基礎復習還是沖刺階段都應對該部分加強重視,從而達到核心知識點少丟分,打好基礎的效果。
3、善于總結
學習要溫故,方法得當?shù)臏毓适歉咝W習的重要保障,那么什么樣的方法是得當?shù)?答案必然是勤加練習、多做題。在學習的過程中一定要配套相應的習題進行練習
基礎階段做題不能求快,沉下心來查漏補缺,對照參考答案分析題目的考察方向,明確自己的學習方法。勤加練習,對于難理解的知識點要反復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