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業有一塊荒地尚未投入使用,請問這塊荒地是否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1號)規定,對已按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范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因此A企業所占領的荒地自2016年1月1日開始,應當全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可作以下賬務處理: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次月繳納稅金時,再計入應交稅費科目
借: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開始了,今年的考試同樣分為了兩個階段進行,對于未參加考試的同學,目前做題依然成為了他們的備考重點,,下面會計網出幾道關于《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給大家,看看能答對幾道題。
《經濟法基礎》 | 多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居民企業只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B.非居民企業只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C.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只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D.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應當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來源于境外但與其境內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2.下列關于契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公司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征收契稅
B.將房產用于抵押,征收契稅
C.企業破產清算期間,對非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征收契稅
D.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征收契稅
3.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免征契稅的有( )。
A.軍事單位承受土地用于軍事設施
B.國家機關承受房屋用于辦公
C.納稅人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業生產
D.城鎮居民購買商品房用于居住
4.某單位的以下哪些情況會使其成為煙葉稅的納稅人( )。
A.受煙草公司委托收購煙葉
B.查處沒收違法收購的煙葉
C.收購煙葉的單位
D.有權收購煙葉的煙草公司
5.根據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運營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社會保險基金??顚S?/p>
B.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
C.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D.可以用于支付社會保險機構的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
題目答案
1.答案:CD
選項A: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選項BCD: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只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應當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來源于境外但與其境內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2.答案:AC
本題考核契稅的征稅范圍。公司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征收契稅;企業破產清算期間,對非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征收契稅。土地房屋權屬變動還有其他一些不同的形式,如典當繼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式而發生的土地房屋權屬變動的,不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
3.答案:ABC
(1)選項AB: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契稅;(2)選項C: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免征契稅。
4.答案:ACD
【解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為煙葉稅的納稅人,一般是有權收購煙葉的煙草公司或者受其委托收購煙葉的單位。
5.答案:ABC
【解析】選項D:社會保險基金不得用于違規用途(例如,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2020年8月11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自2021年9月1日開始全國施行,同時廢止了1997年7月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那么新舊契稅法有什么區別呢?契稅稅率上漲了嗎?過戶成本真的增加了嗎?
新舊契稅法變化
事實上,新舊契稅法的稅率標準沒有變化,都是按照成交核定價格的3%-5%征收?;蛟S大家平時聽到、看到的契稅是1-1.5%、3%等,但這些稅率其實都是經過減免后的優惠稅率,新契稅法實施之后,將繼續沿用優惠政策,并不是個別媒體宣傳的“多交契稅”,如此一來,過戶交易的成本也沒有太多變化。
“這次契稅法是例行修訂,指導稅率沒有變化,各地仍有一定折扣?!蹦暇┓康禺a學會副會長孟祥遠第一時間發了朋友圈,為購房者打消疑慮。
與《暫行條例》相比,契稅法最大的亮點在于適當拓展了稅收優惠政策。
新增為免征范圍的有:
1、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
2、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4、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5、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新增為減免征范圍的有:
1、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2、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這兩種情況被契稅法明確為免征契稅的情形。事實上,夫妻、法定繼承人免征契稅的規定并非一項“新政”,但新契稅法將免稅條款上升為法律,使各地契稅征收操作變得更加規范,做到有法可依。
契稅是什么?
契稅是在土地房屋權屬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雙方所立的契約,向土地房屋權屬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
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計稅依據:
1、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2、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3、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稅率: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