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以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按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減少股本,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小于面值總額的部分,依次沖減“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div>
2012年12月20日,經股東大會批準,新華公司向100名高管人員每人授予1萬份股票期權。根據股份支付協議的規定,這些高管人員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公司連續服務滿3年,即可于2015年12月31日以每股5元的價格購買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2012年12月20日新華公司每份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為10元,2013年1月1日每份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為11元。2015年2月8日,新華公司從二級市場以每股12元的價格回購本公司普通股100萬股,擬用于高管人員股權激勵。在等待期內,新華公司沒有高管人員離開公司。2015年12月31日,高管人員全部行權。新華公司因高管人員行權增加的資本公積(股本溢價)金額是( ?。┤f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