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補償金是否計入工資總額?離職當月是否要繳納社保?關于這些問題,有90%的財務都會做錯,對此,小編今天就為大家逐一詳解。
關于員工小李12月從公司離職,會計小王要考慮的事情還真不少……
離職員工的工資問題
1. 給小李發(fā)的離職補償金是否計入工資總額?
每年咱們要計算的工會經(jīng)費、職工教育經(jīng)費和職工福利費“三費”都涉及到工資總額,那公司發(fā)給員工的離職補償金是否計入工資總額里呢?
在企業(yè)所得稅法中對工資薪金有這樣的規(guī)定↓
由此可見,工資薪金包含的內(nèi)容是與在職受雇員工有關,與離職員工無關,所以離職補償金不能計入工資總額。
2.離職補償金是否要繳納個稅?
是否要繳納個稅得看這筆補償金的金額有多少。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有如下規(guī)定:
3. 繳納殘保金的時候是否把小李考慮在內(nèi)?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shù)×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yè)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yè)人數(shù))×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會計小王在明年繳納殘保金的時候是否把小李作為2019年的在職職工呢?
要把小李作為一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來計算殘保金。
在上述公式中,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shù)是算上年度的在職職工的平均人數(shù)。比如公司1—4月在職人數(shù)是20人,5—7月是25人,8—10月是23人,11—12月是26人,那么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shù)=(20×4+25×3+23×3+26×2)÷12=23人,小李已經(jīng)被算進這23人里了。
擴展:季節(jié)性用工要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shù);公司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不計入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shù)。
4. 離職當月是否要為小李繳納社保?
要的。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nèi)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zhuǎn)移手續(xù),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當月做社保減員,部分地區(qū)當月減員次月生效,當月費用仍需繳納,所以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當月也該為其繳納社保。具體規(guī)定還以當?shù)毓俜秸邽闇省?/p>
離職人員的申報問題
小李離職后,會計小王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怎么處理他的信息呢?
1. 在“人員信息采集”界面找到小李;
如果有多人離職的,可以點開“展開查詢條件”來搜索查找。
2. 找到小李的名字并點擊,在彈出的人員信息編輯界面中,把右上角的“人員狀態(tài)”改為“非正?!?,右下角選擇小李的離職日期,然后點擊“保存”;
有人問過小編“我把離職員工的信息刪掉啦,下個月申報應該不會出現(xiàn)他的信息了吧”之類的問題,注意,不能把離職人員的信息刪掉,要通過在系統(tǒng)上修改信息使此人顯示為離職狀態(tài)!非正常表示小李從公司離職了。
也有粉絲問過,我把離職員工的人員狀態(tài)已做“非正常”,稅務局說身份信息不通過,但我的電腦上提示已通過,這是怎么回事啊?
這種情況一般是存在對比不符,大家可以查詢是否存在納稅人的信息填錯等情況,如果沒有錯誤,再與稅務溝通處理。
3. 保存離職信息后,點擊界面上的“報送”和“獲取反饋”。
如果會計小王誤操作,把小張錯看成小李了,只需要在人員信息采集模塊下把小張的人員狀態(tài)改回正常,把任職受雇從業(yè)類型改為雇員,刪除離職時間,保存;也可以重新將員工小張重新添加并報送。
作者:lolo 財會人俱樂部原創(chuàng)首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