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級會計報名已經結束了,不知道大家備考得怎么樣呢?提醒一點的是,大家一定要認認真真備考,像以下這些行為千萬不能夠在考場中出現哦,否則不但成績作廢,還會被計入誠信檔案庫!
一、2019年109名初級考生成績作廢!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對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中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應試人員作出了相應處理,并記入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69名2019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生,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40名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生,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二、2020年初級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對外發布《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該《解釋》明確規定了對在高考、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的懲罰辦法,嚴厲懲治考試作弊犯罪。
此外,根據財政部公布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考生在考生期間違規違紀的,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在考試過程中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其違紀違規行為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荚嚈C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現在的考試制度越來越規范,越來越嚴格。小會在此鄭重提醒廣大初級考生,不要因為一場考試讓自己的誠信檔案有了污點,甚至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真的得不償失!
一起來看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原文,請同學們認真研讀,除了了解相關規定,規范自身行為之外,還要一起監督,一起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第六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經提醒仍不按規定書寫、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試信息的;
(三) 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四)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七)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的;
(八)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電子化系統設施的;
(九)未按規定使用考試系統,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六)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八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九條 應試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考場;情節嚴重的,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試人員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十條 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按照本規定第七條處理。
第十一條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考試機構或者考試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認定方法和標準,由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
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違紀違規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處理。
第十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建立,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荚嚈C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往年認真備考的同學,最后都順利通過了考試。所以小會相信,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能有好成績。
來源:財政部官網、人社部官網等,由初級會計學堂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