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ACCA12月考季即將來臨,在眾多學科當中,SBL一直都是考生比較難理解、學習的科目,對此,會計網就針對SBL科目,為大家講解下備考時的注意要點。
CSR/ Sustainability/ IR
核心理念是一致的,需要大家記住公司不僅要對股東shareholders負責,對財務利益負責,而且要對各個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負責。這就包括對客戶(產品質量、滿意度)、對員工(就業機會、培訓發展、滿意度、周轉率)、對供應商(長期穩定、質量保證、價格合理、行為規范)、對社區(創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增長)、對環境(減少碳排放、廢物可循環)負責。
IR作為報告披露框架,需要披露包括財務資本在內的整體六項資本,展示公司是如何創造價值,以及公司具體經營業績表現如何。記憶要點如下:
(1)IR報告的內容,六項資本(參考講義)。
(2)IR報告向各個利益相關者提供信息,從而有效地與各個利益相關者溝通。幫助各個利益相關者做出有效決策,因為了解了更多、更全面的信息。畢竟,財務結果不是自動產生的,是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在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平衡之間最終形成的。各個利益相關者需要的信息以及這些信息可以幫助做哪些決策可以參考2018_DEC_Q2(b)。
(3)通過IR報告,可以有效地與股東以及各個利益相關者溝通。為什么說各個利益相關者如此重要,需要公司通過提供IR報告來有效溝通?或者說,通過向各個利益相關者提供IR報告是如何使公司獲益的?各個利益相關者(不僅是股東)可以了解公司是如何創造價值的、以及做得如何,尤其是如何能夠長期創造價值。這可以通過六項資本的相關信息來呈現。但是,公司經營得如何,表現在財務業績上結果如何,也取決于公司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一旦發生事故,不僅財務損失,聲譽也遭受損失,甚至可能使公司無法持續經營。)從根本上說,通過提供IR報告披露相關信息,增加透明度和信息對稱,改善對公司的信任和信心。獲得各個利益相關者的“社會許可”(society license),公司才可能長久地實現可持續發展。
考官文章
最新出的考官文章與時俱進,涉及到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概念,總結如下幾個核心點,希望大家能夠記憶,以備做出相應的評論。
(1) 網絡安全問題Security
Security is always a concern. The development of application is not guarante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security. In some cases, the threats from hacking could be serious.
(2) 數據隱私以及保護Privacy and breaching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s
The more devices and app used, the more is known about what the people is doing. This means the more capability and probability to predict and control people’s behaviors.
Therefore, what is more concerned about is that whether the data collected about the person (customers) would be used to be against the person (customer).
It is more important for the authority to have appropriate regulations on data and privacy protection. This is one major obstacles to hinder IoT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3) 平臺是一個整體的系統The overall platform system
The overall platform is to consider the use of various hardware and software.
Once one of the hardware or software is obsolete, whether it would disrupt or influence significantly the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of the overall system.
In addition, the cost to collect, store and process data might be very high.
That whether the skilled labor and/or experts are sufficiently available to the market is also a critical issue.
(4) 展望何時能夠成功落地The time horizons for successful implementation
Currently, many apps have not been beyond the pilot stage. One major concern would be the overall IS infrastructure used by the companies, as it might be quite expensive to replace the current system.
備考提醒
1. 合理分配時間,每一道題目都要回答!每一道題目的每一個小問!不可以只答自己有優勢的題目或者自己喜歡的題目或者自己認為重要的題目。這個均(ku)衡(bi)的理念(well-balanced)體現在SBL方方面面——董事會成員要均衡,給高管的薪酬包要均衡,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均衡,那么作為SBLer們也必然需要有能力合理分配時間,做好規劃,每一道題目的每一個小問都能夠被均衡地分配合理的時間。
2. 每一道題目的回答可能依據的來源是不同材料,也可能是主要依據某一份材料以及其它相關信息??傊?,認真閱讀題目,盡可能記住題目要求,帶著問題閱讀材料,注意識別材料中的細節,可能暗示從哪個角度來回答題目。
3. 具體寫答案之前首先把格式分拿到手。規劃好答案的呈現,每一個小問,比如Q2(b),另起一個新的頁面,標注好題號,美觀大方先保證。答案內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每一個小段落使用一個關鍵詞標明(Heading)這個小段落在談論什么?;旧?,一個能夠拿到2分的小段落需要漂亮的4句話。
4. 文具袋:裝好身份證件、準考證、計算器(勿需贅述)。建議準備好至少4支筆。官方說明考試使用黑色圓珠筆(only black ball point pen)??梢詼蕚鋬芍缓谏珗A珠筆,一支書寫,一支備用。另外再準備兩支黑色中性筆,以防萬一。
5. 考前至少一周開始調節生物鐘,保證充足睡眠,確保下午3-7點最佳狀態??荚嚠斕旌侠戆才棚嬍?,考前不要吃太飽,食物消化會影響腦力運轉。適當補充巧克力。
溫馨寄語
衷心祝福各位A考小能手:祝愿大家在SBL以及今后的學習工作生活道路上勇于攀登!不斷向前向上是為了更好地認識這個世界,成長為更理想狀態的自己!
來源:ACCA學習幫
原創發布,禁止抄襲!
作者:lolo 大叔說會計原創首發
《2019年Q2移動互聯網行業數據研究報告》顯示,移動網民人均安裝App總量增加至56款!
除了那些滿足日常生活需求的APP,還有不少方便工作的應用成為人們手機的???。而作為一名合格的財務工作者,有哪些APP會成為你的“心頭好”?小會給大家列舉了一下,大家仔細看好了吼!
工作相關
國家稅務總局
這可是小會的鎮機之寶,稅總推薦的,用不用是一回事,反正我是下載了。這款軟件是我作為財務最基本的體面了
這款APP是稅務會計必備,在這里可以找到最新的稅務政策和權威信息解讀,可以進行稅務咨詢,有辦稅指南。納稅人閱讀最新的財稅新聞,隨時查詢稅務信息、咨詢稅務問題。并且這款APP對稅控開票系統沒有要求,只要有掃描槍或者鏈接安卓手機的開票方,都可以掃描開具普票或專票。
稅務發票助手
這款APP是稅務總局推出的發票開具軟件,全國通用的。比如我(購貨方)在超市(銷貨方)消費購買了公司禮品,我提前在APP上錄入我司的納稅人識別號、名稱等開票信息,稅務發票助手會生成我司的開票二維碼。這時超市只要識別我出具的這張二維碼就可以快速讀取我方的開票信息了,提升了開票效率。
現在市場上很多軟件都提供了開票相關功能,比如我們經常使用的支付寶、微信,還有上面提到的國家稅務總局APP,但這款屬于官方推出專門用于開票的,所以小會用得比較放心。
地方電子稅務局
現在地方也推出了自己的電子稅務局客戶端,對于地方的政策落實口徑、政策實施細節,都可以在地方電子稅務局客戶端能找到。
以內蒙古推出的電子稅務局客戶端為例,下方“首頁”“辦稅”和“繳費”功能區就很實用了,各種稅種的申報、稅種計算、支付繳稅,還有涉稅提醒功能。如此貼心的地方稅局APP,值得安利給大家~
工商總局
工商總局app是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方發布的一款手機客戶端,也是工商總局面向公眾的信息發布、在線業務查詢平臺。
在這款APP里可以查詢工商總局的各類資訊以及相關的法律條款,同時還能支持企業信用公示、企業信息查詢、企業信用查詢、商標狀態查詢等,是企業用戶必裝的一款app應用。
日歷
當會計的,誰還沒經歷過征期呢?別說小會每個月都提醒大家征期報稅,就算提醒了,那些文章都很有可能一直躺在你的微信收藏夾里……這時候,有款日歷就好辦了。
手機自帶的或者是第三方軟件都可以,提前設置截止時間,就不會再錯過征期啦~
生活特色相關
個人所得稅
這是今年全國打工仔開始用的新款APP,由國家稅務總局主辦,在個稅APP里填寫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好消息是,個稅APP可以幫財務減免個稅;壞消息是,很多財務人都沒有資格用上這個APP。
記賬軟件
有這個軟件的財務,基本都是受到工作的影響,畢竟你說天天做賬登記往來款項、給公司節稅,在生活中有了收支就想記錄、給自己做些理財規劃,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職業病”嘛。
不過能不能督促自己存錢,你心里該有點數了
學習APP
財會行業可謂日新月異,學習的速度得努力跟上政策的變化速度。
實操方面,財務報表又變了,得學習吧?個稅怎么交,得學習吧?做賬老做錯,得學習吧?考證方面,考完初級考中級,職業規劃很清晰;注會證書一大把,國內國外兩手抓。
這么多要學習的東西,小會不想跟你說話并且扔給你一個學習APP。
輕松娛樂
音樂APP
會計人對著同事和老板久了,脾氣也就上來了,這時候,打開網某云,聽一聽佛經,這個世界就會peace and love。
運動APP
實在委屈受不了了,外面給你推銷游泳健身的課又太貴了,這時候就很適合下載一些運動APP了,只要你跑得快,老板的微信消息提醒就追不上你的心跳聲。除此之外,多運動還可以預防頸椎病、過勞肥、高血壓,從源頭上扼殺財會人常有的職業病。
看到財會人手機上的APP,小會不禁失聲痛哭:80%以上都跟工作學習有關,真是一入會計深似海,從此安逸是路人!
本文為大叔說會計(id:kuaijidashu)原創首發,作者:lolo。如需引用或轉載,請留言授權,并務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違者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大叔說會計 保留所有權利。
最近,在個人所得稅APP上辦理個稅申報時,有一位粉絲遇到了個稅APP上自動出現了任職受雇單位的問題,那么像類似這種情況,且自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要該怎么辦?我們來看看吧。
問:我發現我的“ 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自動出現了任職受雇單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該怎么辦?
答:只要該公司給納稅人做過雇員個人信息報送,且未填報離職日期的,該公司就會出現在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雇信息中。
解決辦法如下:如果是納稅人曾經任職的單位,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個人信息管理】)的任職受雇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后在右上角點擊【申訴】,申訴類型選擇“曾經在職”,填寫離職時間等補充說明后,點擊【提交】,申訴狀態變為已處理;
如果是納稅人從未任職的單位冒用的,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個人信息管理】)的任職受雇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后在右上角點擊【申訴】,申訴類型選擇“從未在職”,填寫補充說明點擊【提交】后,由稅務機關展開調查。
申訴提交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相關任職受雇信息將不再顯示。
后續處理結果會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的消息提醒反饋,也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異議處理查詢”進行查看,敬請留意。
2020年個稅年度匯算清繳已經開始了,然而大家對個稅app的使用還是不太熟練,使用過程中也遇到了很多問題,關于個稅app申訴的常見問題,大家務必要清楚知道。
一、什么是申訴?
大家在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WEB端,辦理個稅業務時,如果發現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或者認為自己的某條收入信息并非本人實際取得,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WEB端或者到辦稅服務大廳對有異議的記錄發起【申訴】申請。
二、哪些情況可以發起申訴?
如果發現您的任職受雇信息、收入納稅明細信息、辦稅權限與實際不相符時,可以就不屬實的信息發起申訴。
三、之前在個稅APP上對一家單位發起了申訴,在匯算時這家單位給我申報的收入會計入我的年度收入嗎?
在需要對不屬實的虛假納稅明細收入逐筆進行申訴后,對應的收入才會不計入您的年度收入。如只申訴了被冒用的任職受雇單位信息,沒有將對應的虛假納稅明細收入進行申訴,這部分的收入依然是會進入匯繳稅款計算,可能導致您承擔不應當承擔的稅款。
四、匯算時發現有幾筆收入我沒有取得過,懷疑“被收入”,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查詢個人所得稅申報記錄時,發現存在您并未實際取得的收入時,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起申訴:
登錄個人所得稅APP
方式一:點擊【服務】→【收入納稅明細查詢】選擇納稅記錄年度及所得類型。如對某筆收入明細有異議,可點擊該筆收入,在收入納稅明細詳情右側點擊【申訴】提起申訴。
方式二:點擊【我要辦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查看收入納稅數據】中點擊選擇單筆收入進行申訴。
五、我有一筆勞務報酬,被我的扣繳單位申報成工薪了,我要怎么處理?
首先要核實清楚是否取得了該筆收入。如果確實取得了該筆收入,建議您聯系扣繳單位更正預繳申報。
如果聯系不上扣繳單位,或者對方不更改,您應當在申訴任職受雇信息的同時,一并對該筆收入發起申訴,避免您承擔不應當承擔的稅款。
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工作只剩一個多月就要結束了,還沒開始申報的伙伴們要抓緊時間了。為了幫助大家順利完成申報工作,會計網接下來就跟各位介紹通過手機“個稅APP”匯算清繳的操作流程。
手機APP操作指南
【1】安裝或更新APP
首先在手機應用市場上搜索:“個人所得稅”,已經下載的小伙伴注意更新APP,確保是最新版本。
【2】注冊與登錄
【同意并繼續】進入注冊頁面選擇注冊方式:
1.大廳注冊碼注冊
2.人臉識別認證注冊(推薦)填寫注冊信息后,再次點擊【同意并繼續】,即可完成注冊。
3.【個人中心】>>【登錄/注冊】>>輸入賬號密碼>>【登錄】(建議使用手機號碼登錄)
簡易申報
簡易申報適用于上個納稅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未超過6萬元,并且已預繳稅款的納稅人申請退稅。簡易申報根據日常申報數據自動計算退稅金額,不需要手動填寫,核對無誤后提交申報退稅即可,有誤可通過標準申報調整修改。
操作步驟如下:
登錄個稅APP,點擊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自動進入簡易申報流程,彈窗顯示【簡易申報須知】,等待幾秒,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
進入申報界面,選擇或確認【任職受雇單位】,無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點擊【查看收入納稅數據】,可查看收入納稅明細數據。
提交申報
確認個人基礎信息、已繳納額無誤后,點擊【提交申報】,即可完成申報。在申報提交完成的頁面上,選擇【申請退稅】。進入銀行卡選擇界面,會自動帶出已添加好的銀行卡。
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申報已經開始,個稅年度匯算的辦理方式有很多,其中一個熱門方式是通過使用個稅APP進行申報,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操作流程。
如何在個稅APP上完成匯算清繳?
如果個人所得稅APP已經卸載,那么要重新安裝個人所得稅APP。
下面說一說如果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 APP 端)辦理年度匯算自行申報(以2020年為例)。
首先,下載安裝個人所得稅APP,注冊登錄后,找到并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入口。
1.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申報方式:
a簡易申報:適合2020年度取得的綜合收入額沒超6萬元,且已預繳稅款,需要申請退稅的員工。(辦理時間:3月1日至5月31日)
b標準申報: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的,需要通過標準申報方式辦理年度匯算。(辦理時間:3月1日至6月30日) 注意: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2.具體申報操作流程(標準申報)
由于簡易申報面向人群很窄,且操作很簡單,限于篇幅,在此不贅述了。以下是標準申報操作流程:
(1)進入申報界面,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閱讀申報須知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
(2)確認基本信息,選擇申報匯繳地,然后生成和確認申報表信息。
確認個人基礎信息,并選擇匯繳地,點擊“下一步”生成申報表信息。
系統會歸集你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年度收入納稅數據,并會填到相應的申報欄次。
至于沒有自動歸集的其它勞務報酬和稿酬收入,需要在對應列表明細界面,點擊【新增】,選擇【查詢導入】,在查詢結果界面勾選相應收入后進行帶入。
3.繳納稅款或申請退稅
(1)若2020年度收入不足 12 萬元且有應補稅額,或者收入超出 12 萬元但應補稅額≤400 元,申報提交后無需繳款。
(2)若存在應補稅額但不符合免于申報,可點擊【立即繳稅】,根據提示完成支付即可。
若暫不繳款可以選擇【返回首頁】或【查看申報記錄】, 后續可再次進行繳款。 注意:需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繳款,逾期會有滯納金的。
(3)若存在多繳稅款,可點擊【申請退稅】,選擇銀行卡后提交退稅申請,錢會打進你選擇的銀行卡里。
如果銀行卡不在身邊,或者暫時不想退稅,可以點擊【暫不處理,返回首頁】。后續可再次發起退稅申請。
4.更正與作廢
你可通過【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申報詳情】查看已申報情況。若發現申報有誤,可點擊【更正】或【作廢】。
在個人所得稅APP的“收入納稅明細”中,新增展示五項個人所得,即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
對此,12366表示,該五項個人所得確實為今年新增的顯示項目,主要是可以讓有上述個人所得的人在個稅APP上查詢收入、個稅明細。
12366表示,匯算清繳是指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即《個人所得稅法》中提到的前四項個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項個人所得主要是查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變匯算清繳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包括九項,分別是,(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工作已經開始了,到目前為止,還是有很多小伙伴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條件進行申報。那么是不是所有人都要匯算清繳?不需要個稅匯算清繳的還要登錄個稅APP申報嗎?我們來看看吧。
個稅不需匯算清繳的還要進個稅app申報嗎?
并不是說所有人都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對于無需辦理個稅匯算清繳的,不需要進入個稅APP申報。
個稅匯算清繳哪些人不用辦理?
個稅匯算清繳是可以不辦理的,不過需要符合一下條件:(符合一跳即可)
1.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不管是否需要補繳稅款,都不需要匯算清繳個稅。
2.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由于金額較低,為了減輕納稅人工作量,也不需要匯算清繳。
3.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沒有取得綜合所得,雖然有股息紅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匯算清繳個稅。
4.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補稅、退稅情形的,不需要匯算清繳。
5.納稅人雖然年終匯算清繳需要退稅,但是主動選擇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也不需要匯算清繳個稅。
哪些人可以申請退稅?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各位小伙伴在關注自己是否滿足退稅條件的同時,也要記得看一下自己是不是并需要進行匯算清繳。因為根據規定,年度結算需要補稅,但如果綜合收入每年不超過12萬元,年度結算需要補稅的金額不超過400元,或者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符合這三個條件之一的個人就不用處理了。
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工作已經進入倒計時階段,如今個稅匯算清繳辦理變得越來越簡化,納稅人只需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即可完成相關申報。具體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所得稅APP是什么?
從2019年1月開始,由國家稅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APP上線,之后公民需要核實自己的身份信息之后,每年完成自己的稅務申報。也就是以前我們的各項稅費是由公司提交的,現在需要我們個人每年去審核自己的納稅情況,一般還會有“多退少補”。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哪些項目?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
這6項具體來說:
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稅對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的納稅人(釋:學前教育指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能扣多少: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選擇父母分別扣50%,要么選擇父母一方扣100%。
2、繼續教育:每月400元
扣稅對象: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學歷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學歷/學位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可選擇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得證書當年,扣除3600元。
3、大病醫療:每年限額8萬元
扣稅對象: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每年限額8萬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醫藥費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稅對象:支付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在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
5、住房租金:每月800-1500元
扣稅對象:在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發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800元。
6、贍養老人:每月2000元
納稅對象: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
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于2021年3月1日開始了,目前很多人已經成功辦理退稅手續了,但依然存在小部分人不太清楚怎么辦理,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個稅匯算清繳介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規定,居民個人(下稱“納稅人”)需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下稱“年度匯算”)。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若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則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匯算清繳內容介紹
在新個稅法下,居民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
平時,當納稅人取得這四項收入時,先由支付方,即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年度終了,納稅人需要將上述四項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費用進行匯總,合并計算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計算應退或應補的稅款。因為這四項收入在平時預繳稅款時是按照不同的稅率,所以年終合并后,用統一的綜合稅率計算,很可能會有差異,多繳或少繳了,就需要分別退稅或補稅,所以要進行年度匯算。
簡單來說,年度匯算清繳就是“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個稅匯算清繳怎么計算?
2020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個稅APP如何登錄?
1.首先需要下載官方平臺推出的個人所得稅app,這個APP在各大應用商店均可下載,直接搜索個人所得稅即可。
2.下載完成后可根據需求注冊賬號或直接登錄已有賬號(密碼提示:不少小伙伴可能已經忘記自己的密碼,可以通過找回密碼登錄,密碼首字母為大寫,還需要特殊符號)。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粉絲咨詢,如果自己在年中選擇了跳槽,或者在家休息一段時間不工作,不清楚個人所得稅怎么處理,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一、更換了工作單位,新任職單位沒有我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該怎么辦?
答:您應當在入職的當月,填寫并向扣繳義務人報送《扣除信息表》(紙質表或電子模板),或者可通過手機APP或互聯網WEB網頁填寫后選擇推送給扣繳單位,提醒新單位及時使用扣繳客戶端軟件,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塊中,通過“下載更新”功能進行下載。
二、我沒有及時向新單位填報或提交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幾個月沒有享受到專項扣除,怎么辦?
答:可由扣繳義務人在接下來的月份代扣個人所得稅時進行調整,在剩余月份補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通過向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扣除。
三、“個人所得稅”APP依舊出現原任職受雇單位,怎么辦?
答:只要公司給您做過雇員個人信息報送,且未填報離職日期的,該公司就會出現在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雇信息中。
您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雇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后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曾經任職”方式。稅務機關會將信息反饋給該公司,由該公司在扣繳客戶端軟件中把人員信息修改成離職狀態即可。
您點擊申訴后,“個人所得稅”APP相關任職信息將不再顯示。后續處理結果會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主頁的消息提醒反饋給您,敬請留意。
四、已在新單位任職,但“個人所得稅”APP沒有顯示新單位信息,該如何處理?
答:“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網頁版中“個人中心”里自動帶出的任職受雇信息是根據扣繳單位報送的自然人基礎信息A表形成。
如果顯示不出來,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雇單位還未將您的任職受雇信息報送給主管稅務機關或所報送的信息有誤,或者沒有將您的個人信息選擇為雇員,或者填寫了離職日期。您可以及時和當前的任職受雇單位財務人員確認,由財務人員通過扣繳客戶端處理。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將于6月30日結束了,對于還未進行個稅申報的朋友要抓緊時間了。下面會計網整理了大家在個稅申報方面所遇到了問題,并一一進行解答。
問: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如何查詢我的收入納稅明細?
您可以在首頁進入“我要查詢”模塊,在“申報信息查詢”內選擇“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即可。
問:我辦理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申報后,還可以變更年度匯算地嗎?
您2020 年度匯算申報表提交后,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變更匯算清繳地。
問: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要并入綜合所得嗎?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 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 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問: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同時存在限額扣除和全額扣除的公益捐贈,兩者扣除的先后順序會影響最終繳納稅款金額嗎?
不影響。根據稅法規定,個人公益捐贈支出的扣除基數為扣除捐贈額之前的應納稅所得稅額。也就是說,這個應納稅所得額是一個固定數,不會因為先扣了一筆捐贈額而縮小。因此,不論是先扣限額捐贈支出還是先扣全額捐贈支出,最終效果都是一樣的。
問: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退稅申請提交后能否看到業務辦理狀態?
可以。提交申請成功后,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 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查看業務辦理狀態。對審核不通過或者退庫失敗的,系統會提示您原因或解決方法。
自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工作開始以來,已經有很多人成功完成了退稅事宜了,不過還是存在一部分人不太了解退稅流程,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一、個稅年度匯算清繳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根據目前的相關規定,以下兩種情況的納稅人需要進行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滿足其中一條即需要進行個稅年度匯算清)
1.2020年度已預交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納稅人
2.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徐亞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
1.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二、如何使用個稅APP辦理退稅?
1.下載并大考“個人所得稅”APP,并點擊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2.選擇填報方式
專家建議,由單位代扣個稅的工薪族建議選“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這樣不必再一一填寫各項涉稅信息;2020年換過工作、當年入職或自由職業者,則要選“自行填寫”方式,逐項填報各項收入和扣除。以“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為例,界面列出納稅人的各項收入及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項目,逐項對照是否準確,如有遺漏,點擊相應項目可以進行修改或申訴。
3.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贍養老人、房貸、租房、大病支出等6項支出的,可以在稅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貸二選一)。如果此前忘記申報,年度匯算還可以補報,這是最后的減稅機會。其中大病支出只能在年度匯算時申報,本人、配偶及子女在2020年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扣除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以上項目都確認后,點擊下一步就能看到匯算結果:應補稅額(包括0)、應退稅額。應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顯示“享受免申報”,點擊確定即可;超過400元的,按提示填寫補稅方式??吹健皯硕愵~”的納稅人,恭喜你,填寫接收賬戶,就能拿到一筆退稅。
個人所得稅app更新!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啦!最后一個月,抓緊時間確認!否則影響明年到手工資。
個人所得稅app版本重大更新
最后一個月,抓緊時間確認
圖片來源:個人所得稅APP截圖
政策規定: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納稅人每年都提交一次。
提醒:這幾種情況需要修改
1、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4、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個稅APP端確認操作步驟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nbsp;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一鍵帶入”;如下圖1、圖2:
?、谝罁崾尽皩?020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后點擊“確定”;如下圖3、圖4:
?、鄞蜷_“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后點擊“一鍵確認”。如下圖5、圖6: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后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茳c擊“一鍵確認”后,信息則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復確認,否則之前確認的信息會顯示已作廢,系統會以最新確認的信息為準。如下圖7、圖8:
用戶可以在確認之后在APP中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待確認”之后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進入2020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后再重新確認。在APP中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年份2020年,修改之后再確認2021年的信息。
舉例:用戶需修改贍養老人的分攤比例。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修改”-“修改分攤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確認”界面,再點擊“一鍵確認”。
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刪除”,再點擊“一鍵確認”。如下圖9、圖10:
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點擊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下圖11、圖12:
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上圖11、圖12。
電腦網頁端確認操作步驟
如您2020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2021年繼續享受,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是否發生變化(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一“快捷填報”欄【一鍵帶入】);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如您未曾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 2021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點擊相應扣除項目進行填報?!?/p>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查看”之后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如需修改基本信息,可先進入2020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后再重新確認。
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擊“刪除”后,一鍵確認即可。
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的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選擇扣除年度,點擊相應的扣除項目進行填報。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后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扣除年度,點擊相應的扣除項目填報即可。
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
1、沒有及時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補報?
可以選擇由扣繳義務人在當年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在次年3-6月匯算清繳時一次性扣除。
2、前面月份沒有申報專項附加扣除,多扣的稅款怎么辦?
員工在專項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會多預繳稅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如果稅款為負值的,暫不退稅,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進行個人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多退少補。
3、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方式是什么?
方式一: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扣繳義務人為您辦理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申報時,需事先下載您本次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即:由您的單位按月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可以較早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政策。
優點:按月按時享受,不用自行辦理扣除。
缺點:單位會知道部分個人信息。
方式二: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您本次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中進行稅前扣除。即:不由單位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次年3-6月匯算清繳時自行去稅務機關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延遲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
優點:單位不會知道您的個人信息。
缺點:延遲享受、自行辦理較麻煩。
4、換新單位,專項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方式一:由新單位在申報系統中采集并報送你的個人信息,一般最遲3天內APP中會自動添加上任職受雇信息,之后打開APP—查詢—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需要更改的項目—修改—修改扣繳義務人后提交即可。之后和單位確認下是否能在申報系統中下載到你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方式二:直接向新單位提交紙質或電子版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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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都是納稅人自己申報的,有個別納稅人故意隱瞞、編造虛假信息,申報不實數據,這樣做會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納稅人在個稅APP上申報不實數據會產生哪些法律后果?
稅務機關通過監測后,會馬上約談納稅人,讓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并進行更正申報。如果納稅人拒不配合進行更正申報,那么有可能要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如果納稅人申報時虛增減稅項目的,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將面臨稅務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構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納稅人未依法如實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不僅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還會記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同時,除承擔上述不如實填報的法律后果外,還可能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響。如果個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拒不更正或者不說明情況的,稅務機關可暫停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二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責令其改正;情形嚴重的,應當納入有關信用信息系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涉及違反稅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規的,稅務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一)報送虛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復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三)超范圍或標準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備查資料;
(五)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