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2日,騰輝軟件開發(fā)公司與B財富管理公司簽訂一個信息管理系統整合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對價600萬元,款項分期中和期末兩次付清。合同規(guī)定,騰輝軟件開發(fā)公司按照B公司對的需求提供財務信息管理系統,在重新整合的過程中需要利用到B公司現有的管理系統,提供的整合服務包括:購買硬件系統和提供軟件系統,提供的軟件系統包括屬于第三方的軟件、B財富公司已有的軟件、B財富公司委托騰輝公司開發(fā)的軟件。B財富管理公司有子公司A(房地產企業(yè)),在合同履行期間,B財富管理公司又要求騰輝軟件開發(fā)公司同時為A公司開發(fā)售樓系統軟件,預計兩項業(yè)務同時完成并驗收。合同約定,B財富管理公司在合同修改后10日內預付售樓系統軟件開發(fā)價款20萬元,剩余款項在財務信息系統和售樓系統軟件驗收后統一支付,修改后的合同對價為620萬元。關于合同變更,上述說法中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