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這些新規將正式實施,和會計人息息相關,快看過來!
1.《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施行
《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稐l例》共29條,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
一是規范合同訂立及資金保障,加強賬款支付源頭治理。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落實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二是規范支付行為,防范賬款拖欠。
三是加強信用監督和服務保障。
2.我國首部資源稅法實施
作為我國首部資源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資源稅法政策要點
《資源稅法》與現行政策相比,主要有三方面的變化:
一是簡并了征收期限。
新稅法規定由納稅人選擇按月或按季申報繳納,并將申報期限由10日內改為15日內,與其他稅種保持一致,降低了納稅人的申報頻次,切實減輕辦稅負擔。
二是規范了稅目稅率。
新稅法以正列舉的方式統一規范了稅目,分類確定了稅率,為簡化納稅申報提供了法律基礎。
三是強化了部門協同。
新稅法明確規定,稅務機關與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應當建立工作配合機制。良好的部門協作,有利于化解征納爭議,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3.史上最嚴《固廢法》施行
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共設9章126條,新增條文41條,被稱為“史上最嚴固廢法”。新增醫療廢物處理、污泥、垃圾分類、建筑垃圾、一次性塑料制品等監管內容;增加了處罰種類,提高了罰款額度,對違法行為實行嚴懲重罰;對旅游、住宿等行業按照規定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和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的處罰等作了規定。
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門檻降低
工信部印發新修訂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與2017年發布實施新能源準入條件相比,此次最大的變化是刪除了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兑幎ā愤€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大幅降低了行業準入門檻,有助于規范和釋放新能源市場活力,推動新能源汽車銷量進入高增長新階段。
5.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范圍擴大
海關總署8月13日發布《關于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范圍的公告》明確,自2020年9月1日起,在現有試點海關基礎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試點工作有關事項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