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超出額定稅額的時候,要不要補交稅費呢?如果對這部分的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核定稅額是對納稅人的所有營業(yè)額進行核定,其中還包括開了票的和未開票的。
那么應納稅額超過核定稅額是否要補稅款呢?
申報額超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繳納稅款。
如果是采用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在全年實際繳納的應納稅額超過稅務核定的稅額,要怎么處理?要不要補交稅款?
根據(國稅發(fā)〔2008〕30號)規(guī)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范圍、主營業(yè)務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增減變化達到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已確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納稅人年度終了后,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按照實際經營額或實際應納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申報額超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繳納稅款。
延期申報補繳稅款是否加收滯納金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guī)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滯納金的加收,主要適用《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即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如果多繳納了稅款,那么稅務退還的時候會退還利息嗎?
計算加收利息的情況適用《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況,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fā)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fā)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國庫管理的規(guī)定退還。而核準預繳稅款退回不計退利息。
以上就是有關應納稅額超出核定稅額是否要補稅和滯納金是否要繳納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在會計實際工作中,像納稅申報業(yè)務是一定不要忘記的,如果會計忘記納稅申報,超過規(guī)定期限的天數,就需要繳納滯納金。滯納金怎么計算,以及滯納金的賬務處理等問題,還不清楚的小伙伴就一起來學習吧。
滯納金的定義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需要加收滯納金的行為
有以下六種行為是需要征收滯納金的:
1. 未按規(guī)定繳納稅款;
2.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少繳稅款;
3.偷稅;
4.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5.欠稅;
6.抗稅。
滯納金怎么計算?
根據《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 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由法規(guī)可知,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到實際繳納稅款當天為止,是滯納天數。
滯納金的計算公式為:應納滯納金=應納稅額×天數×0.05%
滯納金賬務處理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滯納金的支出,是帶有懲罰性質的支出,一般情況下,把它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科目中進行處理。
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營業(yè)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以上內容就是滯納金賬務處理的所有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繼續(xù)關注會計網!
如果納稅人沒能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相關稅款的納稅申報,那么納稅人就需要繳納稅費滯納金。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如何計算稅費滯納金的公式呢?下面會計網就和大家一起了解相關知識點。
哪些行為需要繳納稅費滯納金?
具體有以下幾種行為:
1、沒有按規(guī)定繳納稅款或未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
2、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少繳稅款;
3、偷稅、欠稅、抗稅。
提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稅收滯納金。
稅費滯納金如何計算?
1、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稅款*滯納天數*萬分之五
2、關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關稅稅額×0.5‰×滯納天數
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稅額×0.5‰×滯納天數
滯納天數指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到實際繳納稅款當天
《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如果沒有在規(guī)定期限內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以上就是需要繳納稅收滯納金的行為和計算公式,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及時繳納稅費滯納金,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關注會計網。
企業(y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fā)生銷售貨物或者修理修配勞務時,按規(guī)定應就其實現的增值額繳納相應的增值稅。如果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的,除了補繳稅款,還需繳納滯納金。請問增值稅滯納金如何計算?怎么做賬?
增值稅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因此,滯納金主要是針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稅款的納稅人而言,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
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內)。
滯納金計算公式:
應納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5‰
稅務機關發(fā)現納稅人以前納稅期內存在應繳未繳稅款時,該如何加收滯納金?重點是要明確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期限。
計算起始時間是按照有關稅種的實體法規(guī)定,納稅人應納稅款期限屆滿的次日,這一起始時間并不因稅務檢查的進行而發(fā)生改變,納稅人超過這一期限沒有納稅的,意味著發(fā)生了稅款滯納行為。計算截止時間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稅款的當日,而不是至稅務處理決定書送達或者下達之日。
另外,加收稅收滯納金,應按《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不適用行政強制法關于“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的規(guī)定,不存在是否超出稅款本金的問題。滯納金的加收超過稅款本金的情況下,依舊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加以征收。
增值稅滯納金會計分錄
滯納金計入營業(yè)外支出核算: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企業(yè)交稅都應該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如果超過期限,就要收取滯納金,一般滯納金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而繳納滯納金后,會計也要做相關的賬務處理。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下滯納金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滯納金的賬務處理
稅收滯納金是稅法規(guī)定不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我們把它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科目中。
例如某企業(yè)要繳納一筆金額為50000的稅款,但是會計人員在超過納稅限定日期12天后才發(fā)現這筆稅款尚未繳納,則繳納稅金和滯納金要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按規(guī)定滯納金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計算,因此要繳納的滯納金為50000×12×0.05%=300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0000
營業(yè)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300
貸:銀行存款 50300
如果是補交以前年度的稅款和滯納金
1、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營業(yè)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2、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繳稅費——企業(yè)所得稅
3、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會計人員要按時申報納稅,不要因為超期導致繳納滯納金,給企業(y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企業(yè)申報納稅時,都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稅款。超過規(guī)定時間的,除了補繳稅款,還需繳納相應的滯納金。那么稅收滯納金如何計算?能能否稅前扣除?
稅收滯納金如何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由以上規(guī)定可得,稅收滯納金可根據“滯納金=應交增值稅稅額*滯納天數*萬分之五”計算得出。比如:增值稅稅額是50000(元),超期了12天,則滯納金為50000×12×0.05%=3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guī)定期限的限制。
稅收滯納金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企業(yè)所得稅法》相關規(guī)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收滯納金屬于不得扣除的支出范圍內。因此稅收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增值稅的滯納金會計分錄
增值稅滯納金應計入營業(yè)外支出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企業(yè)交稅都應該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如果超過期限,就要收取滯納金。有進出口貨物需要向海關繳納增值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因逾期向海關繳納稅款也要被依法征收滯納金,因此會計人員繳納增值稅時需要注意限制期限,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稅款的繳納,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支出。今天會計網為大家整理了有關稅款滯納金計算的內容,希望能幫助大家。
海關稅款滯納金的計算
為了促使納稅義務人盡早履行納稅義務,稅法規(guī)定,關稅、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進口環(huán)節(jié)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海關填發(fā)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05%的滯納金。計算公式為:
1、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滯納天數*萬分之五
2、關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關稅稅額×0.5‰×滯納天數
3,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稅額×0.5‰×滯納天數
注意:滯納天數是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到實際繳納稅款當天為止。
扣繳義務人未暫停支付相當于稅款的款項,但是在一日之內報告的,稅務機關可向納稅人直接追繳稅款,納稅人沒有按照期限繳納的,應加收滯納金。如果扣繳義務人暫停支付相當于稅款的款項有在一日之內報告的,稅務機關可及時將暫停支付的款項征繳,不涉及滯納金的加收。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流程
增值稅是我國主要稅種之一,對于納稅人繳納增值稅逾期的,會產生相應的滯納金。那么,增值稅滯納金怎么計算?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滯納金怎么計算?
根據《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除了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的計算與稅種無關,都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金。計算公式如下:
滯納金=滯納稅×0.05%×滯納天數
增值稅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稅收滯納金?
1、從稅收滯納金的定義可以看出,滯納金是國家針對不及時履行申報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采取的的一種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具有補償性質,也具有一定的經濟懲戒性質。
2、征收滯納金是稅收管理中的行政強制措施。海關監(jiān)督管理中,滯納金是指滯納金指應納稅的單位或個人因逾期向海關繳納稅款而依法應繳納的款項。
3、根據規(guī)定,納稅義務人或者其代理人繳納關稅、進口增值稅、進口消費稅,應在海關填發(fā)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天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對于逾期繳納的,海關應當依法處理。在原繳納的稅款上,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05%的滯納金。
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的納稅人,應按規(guī)定計算房地產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及結清相應稅款。對于預繳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而言,清算后補繳稅款時要加收滯納金嗎?
土地增值稅清算后補繳稅款要交滯納金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20號)相關規(guī)定,納稅人按規(guī)定預繳土地增值稅后,清算補繳的土地增值稅,如果是在主管稅務機關規(guī)定期限內補繳的,則不加收滯納金。也就是清算后,在主管稅務機關規(guī)定時間內補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
逾期未預繳土地增值稅要繳納滯納金嗎?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相關規(guī)定,對于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因涉及成本等而不能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待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后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相關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預征規(guī)定期限預繳稅款的,則應依照相關規(guī)定從限定的繳納稅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加收滯納金。
綜上,逾期未預繳土地增值稅,需要繳納滯納金。
滯納金繳納相關政策規(guī)定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更多推薦:土地增值稅清算土地成本如何分攤?
一般情況下員工個稅由企業(yè)代扣代繳,企業(y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清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需繳納相應數額的滯納金,那么個稅滯納金具體如何計算?
個稅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滯納金加收率(0.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也就是說“滯納金”就是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
特點:
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
所謂法定性,是指滯納金是由國家法律、法規(guī)明文規(guī)定的款項,個人和其他團體都無權私自設立;
強制性,是指滯納金的征收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
懲罰性,指的是滯納金是對超過規(guī)定的期限繳款而采取的懲罰性的措施。
個稅滯納金的賬務處理
由于個人所得稅是對取得應稅收入的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其稅款本應由個人負擔。因此企業(yè)代納稅人負擔的稅款屬于與企業(yè)經營活動無關的支出,應當將個稅滯納金記入“營業(yè)外支出”科目。
借:營業(yè)外支出—滯納金
貸:庫存現金
在我國,征稅屬于強制性行為,作為納稅人,都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納稅款的義務。對于漏繳稅的,需要加收滯納金,但若是屬于主動補繳稅款的,是否還要繳納滯納金?
主動補繳稅款還需要交滯納金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可以了解到,一般而言,主動補繳稅款還需要繳納滯納金,繳納多少由稅務局按具體情況確定。
一、當納稅人在申報期過后,自己發(fā)現(含自查發(fā)現)少繳稅款,并及時申報補繳,稅務機關就按納稅人占用稅款的天數每日加0.5‰的滯納金。
二、當稽查局實施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納稅人少繳納問題,納稅人能主動補繳。這種行為只能被認為是配合態(tài)度好,需要在加收滯納金的基礎上再依照情節(jié)輕重加以罰款,例如:根據現行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對偷稅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所偷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要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等等。
三、當關聯企業(yè)是在稅務機關對其與關聯方的不合理價格進行調整并發(fā)現問題后又補繳自己在匯算清繳期內應該調整而未進行調整的稅款,這時稅務機關還要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對補繳的稅款自匯算清繳期過后的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的利息,而且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但企業(yè)、關聯方及其與關聯業(yè)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yè),能夠依照《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提供有關資料時,可以只按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收利息。
但如果納稅人在申報期內能(含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期,下同)主動補繳,則無需繳納滯納金。
眾所周知,企業(y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稅款的,按規(guī)定應繳納滯納金。那么稅務稽查期間是否需要計繳滯納金?
稅務稽查期間是否計算滯納金?
稅務稽查期間需要計算滯納金嗎?該問題引起了多數企業(yè)的關注。從稅務稽查流程看,稽查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是個比較漫長的過程。這樣一來,稅務稽查期間計算繳納滯納金就顯得不太合理了,理由如下:
一、 責任不在于納稅人
稅務稽查期間由于被稽查企業(yè)不確定是否需要補繳稅款、不清楚補繳金額造成遲延補繳稅款和交納稅款的情況,因此稅務稽查期間不可歸責于納稅人。
二、 有助于監(jiān)督稅務機關執(zhí)法、提高執(zhí)法效率
如果稅務稽查期間計算滯納金的話,則稅務機關對案件可能久拖不決,造成高額的滯納金;反之不計算滯納金的話,可有助于稅務機關高效執(zhí)法。
三、 確保執(zhí)法公正
稅務稽查期間計算滯納金,可能導致納稅人被迫接受不合理的條件或作出違背自己真實意愿的自認,而這些只是為了讓稅務機關盡早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避免高額的滯納金持續(xù)計算。反之稅務稽查不計算滯納金,納稅人不擔心稽查期間會繼續(xù)計算滯納金,從而減少違背真實意愿的自認,也能有效的對抗稅務執(zhí)法中的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可得出結論:稅務稽查期間不宜計算滯納金。
滯納金如何征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47號)規(guī)定:滯納金的計算從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
因此稅收滯納金,應從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開始計算,加收率統(tǒng)一為0.05%。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滯納稅款×0.05%×滯納天數
企業(yè)經營發(fā)展過程中,若是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稅款的,將會產生滯納金。如果是通過銀行存款支付稅款滯納金的,應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銀行存款支付稅款滯納金分錄
以銀行存款支付稅款滯納金時,做以下分錄: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yè)外支出:指除主營業(yè)務成本和其他業(yè)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yè)性支出,主要包括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等。根據現行稅法規(guī)定,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滯納金是什么?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其計算公式為:應納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5‰。
滯納天數為稅款滯納日至稅款實際繳納日之間的天數。也就是各期查補滯納稅款的滯納天數應等于實際應繳稅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至實際繳納之日之間的天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企業(y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按時申報繳納稅款的,除了補繳相應的稅款外,還需要繳納滯納金。對于稅收滯納金,應如何做賬?
企業(yè)稅收滯納金如何做賬?
稅收滯納金,主要指企業(yè)在沒有按時繳稅的情況下所繳納的稅款滯納金。
即使因納稅人計算錯誤導致少繳稅款的,隨后盡管補繳了該筆少繳的稅款,對于企業(yè)來說還是要繳納稅收滯納金的。
政策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稅收滯納金,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借:營業(yè)外支出—滯納金
貸:庫存現金
營業(yè)外支出科目,是指除主營業(yè)務支出和其他業(yè)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yè)性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稅收滯納金如何計算?
按照相關稅收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對于稅收滯納金的計算方式,如下:
稅收滯納金=滯納稅款×0.05%×滯納天數
公式中的滯納天數為申報期結束后到補稅日期間的間隔日期;對于繳納滯納金的比例要求,其數額的多少與納稅申報期限和實際繳納日期密切相關,在計算相關滯納金時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計量處理。
對于未按時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而言,除了要補交稅款,還需要繳納滯納金。那么企業(yè)發(fā)生的稅款滯納金,應如何計算?
稅款滯納金如何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計算公式: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滯納天數*萬分之五
關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關稅稅額×0.5‰×滯納天數
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稅額×0.5‰×滯納天數
支付稅款滯納金會計分錄
借:營業(yè)外支出—滯納金
貸:庫存現金
稅收滯納金跟行政執(zhí)行處罰類似,是一種稅收機關依法向當事人征收具有懲罰性的一定數額款項的行政強制執(zhí)行行為。
在涉及到稅款滯納金的時候,有一些財會人員是不清楚滯納金這部分是怎么計算的,也不知道什么情況下需要繳納滯納金,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稅款滯納金計算方法介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款滯納金征收范圍
根據規(guī)定,對逾期繳納稅款應征收滯納金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進出口貨物放行后,海關發(fā)現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guī)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稅款的,可以自繳納稅款或貨物放行之日起3年內追征稅款,并從繳納稅款或貨物放行之日起至海關發(fā)現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稅款千分之0.5的滯納金。
(2)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guī)定造成海關監(jiān)管貨物少征或者漏征稅款的,海關應當自納稅義務人應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追征稅款,并自應繳納稅款之日起至海關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稅款千分之0.5的滯納金。
稅款滯納金與稅務行政處罰有哪些區(qū)別?
按滯納稅額依法加收稅款滯納金屬亍執(zhí)行罰,它與稅務行政處罰的區(qū)別在于:
1、在目的上,稅務行政處罰的目的在于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當事人違法行為予以懲戒,而加收稅款滯納金的目的則在于促使不履行納稅義務的人迅速履行納稅義務,它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當事人履行已經明確的納稅義務為前提。
2、在法律性質上,引起加收稅款滯納金的行為不具有違法性,而加收稅款滯納金是防止違法行為發(fā)生的警戒措施,對超過法定期限不繳科的納稅人,應當遲繳一天就加收一天的滯納金,直至繳稅為止,以此來防止不定期履行納稅義務。而稅務行政處罰以稅務違法人的違法行為為前提,它使違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比加收稅款滯納金范圍更廣,措攤更嚴,不僅只限于金錢給付形式。
眾所周知,當納稅人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時,就會按照規(guī)定根據天數比例繳納一定的滯納金。很多人對稅收滯納金這塊內容不太了解,接下來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稅收滯納金怎么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下管管理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津、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依照上述規(guī)定,經稅務機關批準延期繳納稅款的,在批準的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內)滯納金的計算方法是:應納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最高限額是多少?
1、一般的滯納金(包括稅收滯納金)都沒有最高限額的說法,滯納金可以超過本金。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滯納金是什么?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企業(yè)涉及匯算清繳補繳所得稅和滯納金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企業(yè)補繳所得稅及滯納金賬務處理
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補繳所得稅及滯納金,其賬務處理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具體如下所示:
1、如果是補交稅款滯納金時,具體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營業(yè)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2、如果是經稅務檢查,需補繳所得稅的,具體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匯算清繳后,補繳企業(yè)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2)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涉及計提盈余公積金的,則調整“利潤分配”有關數額: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匯算清繳后需補交的企業(yè)所得稅和滯納金何時需要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逾期不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逾期不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除責令納稅人限期繳納稅款外,自逾期繳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0.05%的罰款。
至于是否增加滯納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稅務機關的責任不繳納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繳納稅款,但不得增加滯納金。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而對于有特殊情況的企業(yè),是可以延長征收期限至五年的。
由此可見,如果企業(yè)在最終結算時未申報部分應納稅所得額,導致少繳稅款,是納稅人的過錯。除補繳稅款外,還需加收滯納金。
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yè),可能都會面臨繳納滯納金的情況。一般而言,滯納金都是通過“營業(yè)外支出”科目進行核算的。那么發(fā)生滯納金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支付稅款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營業(yè)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yè)務成本和其他業(yè)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yè)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固定資產盤虧等。
滯納金概述
滯納金主要指的是不按照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在還款期限內歸還貸款,按所滯納的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滯納金屬于行政強制強制執(zhí)行的方式。作為一種行政強制執(zhí)行行為,征收滯納金具有懲罰性。出現以下六種行為將會面臨收取滯納金。
1、未按法律規(guī)定繳納稅款;
?。?、因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的少繳稅款;
?。场⑼刀?;
4、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少繳應納稅款;
?。?、欠稅;
6、抗稅。
值得需要注意的是,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是不允許扣除的。
解繳稅款和繳納稅款的區(qū)別主要在于定義不同,具體如下:
解繳稅款的定義
解繳稅款,即解庫,指的是稅款繳納方式分為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稅款、代扣代收的代繳人代收或扣繳稅款后再向稅務部門解繳代收或扣繳的稅款以及稅務部門向國庫上解稅款(實際過程分為上解和入庫兩步,主要是銀行結算要有個過程。)
稅款繳納的定義
稅款繳納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實現的稅款依法通過不同方式繳納入庫的過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稅法規(guī)定的期限及時足額繳納應納稅款,以完全徹底地履行應盡的納稅義務。
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有哪些
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有如下:
1、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解繳稅款完稅憑證須注明增值稅額等抵扣進項稅額。
2、注明增值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注明增值稅額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繳納稅款會計分錄
繳納稅款涉及較多稅種,以下舉例部分繳納稅款會計分錄:
1、繳納印花稅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2、繳納增值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繳納稅款的期限
1、增值稅、消費稅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納稅人應自期滿后十日內繳納稅款;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納稅人應自期滿后五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企業(yè)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納稅人應于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內資企業(yè)在四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在五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