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逢年過節,公司都會向員工發放過節費,公司發放的過節費屬于工資還是福利?要扣個稅嗎?就以上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過節費屬于工資還是福利?
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相關規定,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由以上規定可得,公司給員工發放的過節費屬于工資、薪金所得,做會計處理時,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核算。
公司發放的過節費要扣個稅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另外結合《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相關規定,過節費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所以公司發放給員工的過節費,應按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發放過節費會計分錄
發放的過節費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1、提取過節費: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發放過節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過節費能否抵沖加班工資?
公司給職工發放過節費,這是屬于公司給予職工的福利待遇,與職工是否加班無關。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過節費是一種約定義務,而公司安排職工加班的,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這是一種法定支付。所以,過節費不能抵沖加班工資。
中秋佳節臨近,多數企業都會采取以現金紅包的方式向職工發放過節費。那么中秋過節費怎么做會計分錄?
中秋過節費會計分錄
1、提取過節費: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發放過節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稅
公司發放過節費是否要扣繳個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福利費是指按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個人支付的生活補助費。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相關規定,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計入職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總結:公司向員工發放的過節費屬于“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在免稅的福利費范疇。所以公司發放的過節費應計入職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公司向員工發放的過節費,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入賬時分為提取過節費和發放過節費的分錄處理。
發放過節費的賬務處理
1、提取過節費時,應按照費用的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的費用科目,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發放過節費時,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
過節費是否需要繳納個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另外,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因此公司給職工發放的過節費屬于節日補助,應當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逢年過節,很多企業都會給員工發放節日補貼或者是過節禮品。發放的節日禮品,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發放過節禮品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以外購產品發放職工福利的會計分錄
用外購的產品作為企業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公司員工的,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價格和相關增值稅計入成本費用。
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發放非貨幣福利時: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外購商品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哪些福利費不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1、從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支付給企業員工的補貼或補助;
2、超過國家規定比例或基數的各種補貼或補助;
3、企業為職工購買的電子計算機、汽車、住房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各項支出費用。
企業逢年過節一般會發放過節物品,發生過節物品支出時,會計核算上應通過“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處理,具體賬務處理是什么?
過節發放物品如何做賬?
根據新會計準則,發放節日物品,應當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這一會計科目中進行核算,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利益,屬于損益類科目。具體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租賃費、修理費、咨詢費、訴訟費、排污、綠化費等。
具體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租賃費、修理費、咨詢費、訴訟費、排污、綠化費等。
職工福利費是什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三、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p>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是指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以及企業(外商)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中秋節將至,公司準備從工會經費中拿出一部分錢給員工發放過節紅包。那么發放給員工的這些現金福利(過節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免征個人所得稅優惠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但是根據國稅發[1998]155號政策規定,從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司從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員工的過節紅包是人人有份的現金福利,不是生活困難員工的生活補助,因此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過節紅包需要并入員工的工資、薪金當中繳納個人所得稅。
附:政策原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
二、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許多企業的福利制度比較全面,比如逢年過節時給員工發放過節費,對于過節費,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過節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怎么理解?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并且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的貸方表示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借方表示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還應當按照“工資”、“住房公積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各項產經營生產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管理費用”屬于損益類賬戶。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
該科目應當按照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節假日期間,大部分的公司都會給員工發放一些節日福利,比如發放食用油,一般會計人員將它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節假日給員工發放食用油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過節費會計處理
發放的過節費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二級明細科目可設置職工福利,過節費需要合并到工資里面繳納個稅:
提取時:
借:生產成本(生產人員)
制造費用(車間管理人員)
管理費用(工廠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支付節日費用: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過節費、優秀獎、團隊獎...圍繞著各種個人所得是否要繳納個稅的問題。對此,今天會計網就跟大家分享一下這些問題的解答。
優秀員工獎需要交納個稅嗎?
答案是需要!優秀員工獎屬于工資、薪金所得。而工資薪金所得主要分為以下6個部分,具體如下所示:
其中優秀員工獎是企業根據員工各個方面或某一方面的成績或貢獻而給予的獎勵,屬于工資中的獎金范疇。而獎金根據提供超額勞動的情況可以分為綜合獎和單項獎,具體如下所示:
參考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6條法例規定:
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而針對上述粉絲提出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優秀員工獎的問題,也是同樣要繳納個稅的。法律規定,無論企業以何種形式獎勵員工,凡是屬于工資薪金里獎金范疇的,均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過節費需要繳納個稅嗎?
除了以上所講的優秀員工獎的個稅問題,其實過節費也是很多人會犯錯的知識點。
每逢過年過節,有些企業會用實物的形式作為職工福利獎勵員工,比如中秋節的月餅;有些企業則通過以現金的形式作為福利費犒賞員工,比如春節的紅包;這些因節日而做出補助的過節費,無論是以哪種形式進行的,統統應納入工資總額。
過節費通常是企業在除了正常工資之外發放給員工的額外收入。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規定,過節費是企業給予員工的節日補助,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該按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納稅。即過節費要按照個人所得稅進行繳納。
參考政策:
團隊獎需要繳納個稅嗎?
這個問題不能絕對地回答,團隊獎是否需要繳納個稅,需要分成3種情況來鑒定。
第一種:團體獎以實物或現金方式發給個人。
如出現這種情況,則與第一種優秀員工獎的情況相似,個人分得的獎金屬于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法律規定,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第二種:團體獎沒有發給個人,而是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的。
屬于這種情況的,根據所發生的費用全額計入應稅所得,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考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以免費旅游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11號)規定:
第三種:團體獎既沒有發給個人,也沒有進行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的,而是其他情況的。
屬于這種情況的,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于員工個人并沒有獲得所得收入,所以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雖然這種情況下是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也不是作為大家逃避個人所得稅的途徑。
需要提醒一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當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作為納稅人,我們也要合法繳稅。
好了,以上所講知識就是本文的所有內容,看到這里,大家都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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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中秋、國慶等節日,企業一般會向職工發放現金福利或者實物福利,過節發放的福利費,應計入哪個科目?
過節福利費計入哪個科目?
過節發放的福利費計入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發生的各種費用,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也作為管理費用核算。
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以及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行政管理部門負擔的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技術轉讓費、研究費用等。
職工福利費包括什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很多公司現在過年過節都不直接發放物品,而是改為發放現金,那么過節發放現金應該計入什么會計科目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的有關規定,公司在執行新會計準則后不再計提應付福利費,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有關規定,首次執行日企業的職工福利費余額,應當全部轉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首次執行日后第一個會計期間,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職工福利計劃確認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該項金額與原轉入的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之間的差額調整管理費用。
稅務上應該做什么處理?
稅務上的處理分為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根據規定,單位人人有份的補貼是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的,所以該筆過節費應該并入員工的工資薪金收入代扣個人所得稅;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該做納稅調增。
如果過節時發的是物品零食等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以上就是有關過節費用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涉及過節費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進行核算,并根據費用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具體會計分錄是什么?
過節費的會計分錄
1、提取過節費:
借:生產成本(生產人員)
制造費用(車間管理人員)
管理費用(廠部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從銀行提取現金: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3、發放過節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因而,個人取得的過節費包括實物需要并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負債類科目,它是企業根據相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1.支付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2.支付職工福利費
企業向職工食堂、職工醫院、生活困難職工等支付職工福利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3.支付公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或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涉及過節福利,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進行核算,并根據費用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對于過節福利,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過節福利的會計分錄
1、現金福利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購物卡福利的賬務處理:
企業購買購物卡時:
借:預付賬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
企業發放購物卡給員工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根據費用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同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預付賬款——購物卡
3、實物福利的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相關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以及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生活、交通、住房、衛生保健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因公外地就醫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交通補貼、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供暖費補貼、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