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環(huán)節(jié)的應稅消費品交納的消費稅應當計入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成本中,進口環(huán)節(jié)消費稅該如何做賬務處理?其實這一實務問題并不難解決。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進口環(huán)節(jié)消費稅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材料采購
貸:銀行存款等
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于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
進口消費稅如何計算?
1、采取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來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2、采取從量定額計征應納稅額來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3、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辦法應納稅額來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應稅消費品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額
消費稅和增值稅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分別是什么?
兩者聯(lián)系:
1.消費稅和增值稅都是對貨物進行征收,對于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商品,征收消費稅的同時需對增值稅進行征收,兩者計稅依據(jù)一樣。
2.消費稅和增值稅都屬于流轉稅,都有著嫁接性。
3.消費稅納稅人也是增值稅納稅人。
兩者區(qū)別:
1.消費稅和增值稅的范圍不同,增值稅是對貨物實行普遍征收,而消費稅只對特定貨物進行征收。
2.消費稅是一種價外稅,而增值稅屬于價內稅。
3.消費稅和增值稅納稅環(huán)節(jié)不一樣,消費稅是在單一環(huán)節(jié)進行征收的,而增值稅是在貨物所有流轉環(huán)節(jié)進行征收。
4.消費稅的計算方法以應稅消費品進行劃分,而增值稅根據(jù)兩類納稅人進行計算。
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是否包括消費稅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增值稅和消費稅有所聯(lián)系,也有所區(qū)別。下面一文就針對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是否包括消費稅做相關介紹,一起了解下吧!
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包括消費稅嗎?
答: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是包括消費稅的。
消費稅是一種價內稅,而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兩者計算方式有所區(qū)別。首先,計算增值稅計稅基礎的時候,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的關系,所以需對總價中的增值稅進行剔除。含銷售額除以1+增值稅稅率,其實是為了將增值稅計稅基礎還原。其次,計算帶有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時,由于消費稅是組成計稅價格中的一部分,是一種價內稅。所以計算消費稅時,可把含有的消費稅的價格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對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進行計算時,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所以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是包括消費稅的。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是什么?
答: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指的是沒有實際銷售價格或者有視同銷售行為而沒有銷售額的情況下,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組成專門用以計算應納稅款的價格。
采取從價定率方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采取復合計稅方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增值稅和消費稅有什么區(qū)別?
1.增值稅是一種價外稅,而消費稅是價內稅。
2.增值稅是對貨物普遍進行征收,而消費稅對15種列舉貨物進行征收。
3.增值稅和消費稅征收環(huán)節(jié)不同,增值稅在各流轉環(huán)節(jié)征收,而消費稅是指定環(huán)節(jié)一次性征收。
增值稅和消費稅是什么?
增值稅:增值稅實行價外稅,是一種流轉稅,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jù)進行征收。目前,增值稅已成為我國最主要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比例達到了百分之六十以上,是最大的稅種。
消費稅: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個稅種,現(xiàn)行消費稅征收范圍包括了煙、酒、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小汽車、摩托車等。
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稅額怎么計算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實務問題,消費稅屬于流轉稅的范疇,計算方法包括從量定額、從價定額。下面一文就針對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稅額計算做相關介紹。
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稅額計算
公式如下:
進口關稅=CIF價x關稅稅率。
進口增值稅=(CIF價+關稅)X增值稅率。
消費稅=(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率/(1-消費稅率)
注:這是基本的進口稅率計算方式,有時候消費稅還分從量計價等算法。
實行從價定率方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辦法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應稅消費品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額
消費稅計稅依據(jù)有哪些?
答:消費稅計算應納稅額,采取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下面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其計稅依據(jù)包括銷售額和銷售數(shù)量。
如果計算消費稅應納稅額采取從價定率辦法,其計稅依據(jù)為銷售額;如果計算消費稅應納稅額采取從量定額辦法,其計稅依據(jù)為銷售數(shù)量;如果計算消費稅應納稅額采取復合計稅辦法,其計稅依據(jù)為數(shù)量和銷售額。
借:固定資產、材料采購等
貸:銀行存款等
消費稅指的是什么?
消費稅是一種流轉稅,也是一種間接稅。實行價內計征,對特定的消費品及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huán)節(jié)進行征收,也就是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shù)消費品再進行征收。日常生活中的煙、酒、化妝品、成品油、鞭炮、焰火、實木地板、小汽車等都在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內。
消費稅主要特征:消費稅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征收環(huán)節(jié)較單一;消費稅稅收負擔嫁接性。
消費稅大家也不陌生了,但是消費稅怎么計算?計稅依據(jù)和計算方法是什么你了解嗎?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清楚,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什么是消費稅?
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shù)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主要是為了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消費稅的稅目稅率
消費稅共設置了11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香煙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jù)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shù)量為計稅依據(jù)。
消費稅的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計稅方法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一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對于生產、批發(fā)、零售單位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以上就是有關消費稅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有關稅的問題,就是會經常令人頭大,那么對于今天說的組成計稅價格是否包含增值稅這個問題,你了解嗎?如果不清楚,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組成計稅價格是否包含增值稅?
一般來說,在計算消費稅、所得稅和房產稅等一些小稅種是會遇到,而增值稅是我國目前最大的稅種。
不包含增值稅的計稅價格有:
1、委托加工的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例稅率)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2、自產自用的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什么時候會用到組成計稅價格?
只有沒有同類消費品價格時候,才會涉及到組成計稅價格。
對于在委托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的組價計算公式有
從價計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比例稅率)
符合計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銷售額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納稅人存在視同銷售貨物的情況下,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確定用以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對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按照消費稅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對于其他貨物和應稅勞務,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統(tǒng)一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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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下面小編將為大家介紹關于消費稅的主要計稅方法,來一同了解下吧!
消費稅的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的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的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1)、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的消費品的,不納稅;
(2)、用于其他方面的如: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的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征稅范圍包括哪些?
1、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及社會秩序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比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比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3、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比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比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比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fā)品等。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幾種消費稅計稅方法,若大家后續(xù)還有疑問,請持續(xù)關注會計網!
消費稅屬于流轉稅范疇,征收消費稅的目的在于調整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和保證國家財政收入。那么公司消費稅如何做會計處理?以下是會計網整理的有關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企業(yè)消費稅會計處理
1、企業(yè)銷售應稅消費品應交的消費稅,做以下分錄: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企業(yè)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時,按照規(guī)定應當繳納的消費稅,可作以下分錄: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企業(yè)進口應稅物資在進口環(huán)節(jié)應交的消費稅,做以下處理:
借:材料采購/固定資產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對消費稅進行財會操作時,主要特征體現(xiàn)在采用價內稅的形式,征稅環(huán)節(jié)比較嚴格,有著不同的計稅依據(jù)和計算方法。那么消費稅如何計算呢?
公司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1、采取從價計稅的方法,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采取從量計稅的方法,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
2、對于資產自用應稅消費品,如果是連續(xù)用于生產應稅消費品的,那么不用征稅;如果是用于其他方面的,那么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征稅時就根據(jù)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來計算,如果是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征稅時根據(jù)組成計稅價格來計算。適用以下兩個公式:
(1)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2)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3、對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當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征稅時根據(jù)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來計算,如果是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則根據(jù)組成計稅價格來計算。涉及計算公式如下:
(1)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2)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對于進口應稅消費品,征稅時應當按照組成計算價格來計算。適用公式如下所示:
(1)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2)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介紹
消費稅指的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征收消費稅目的在于調整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和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和方法都是具備選擇性的,征稅環(huán)節(jié)比較單一,它的稅率和稅額也有著一定的差別,并且稅負具備嫁接性。
消費稅納稅人
消費稅納稅人指的是在中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規(guī)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及個人。
還包括金銀首飾、鉆石、鉑金首飾的零售商以及卷煙的批發(fā)商等。
消費稅征收范圍
消費稅征收范圍包括煙、酒及酒精、護膚護發(fā)品、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汽油、柴油、汽車輪胎、小汽車、摩托車、鞭炮焰火等。
消費稅包括14個檔次的稅率,最低稅率為3%,最高稅率為45%。其中21個實行比例稅率,另外4個實行定額稅率。
外貿企業(yè)進口貨物時,其應納稅額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及相應稅率計算,一般情況下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那么關稅中的組成計稅價格是什么意思?
關稅組成計稅價格如何理解?
組成計稅價格是指按照計稅價格應當包含的因素計算合成的計稅價格。我國對絕大部分產品都按包含流轉稅金的實際交易價格計稅,但因某些產品生產經營的特殊性,沒有實際交易價格或實際交易價格一時難以確定,因此這種情況下可按法定的包含稅金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關稅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公式為:關稅=完稅價×關稅稅率
其中完稅價CIF=成交價FOB+運費+保險費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公式如下:
1、進口物品組成計稅價格
從價計稅: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1-消費稅稅率)
復合計稅: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按量計征的消費稅)÷(1-消費稅稅率)
2、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
從價計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 消費稅稅率)
復合計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按量計征的消費稅)÷(1 - 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shù)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應稅消費品適用從價計稅辦法的,以其銷售額為計稅依據(jù)。那么消費稅怎么計算銷售額?
消費稅是怎么計算銷售額的?
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是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其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稅銷售額=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價外費用;
其中,價外費用包括價外收取的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補貼、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續(xù)費、包裝費、儲備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等等費用,但不包括向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如果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沒有扣除向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或者由于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而將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合并收取的,應剔除對應的增值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者征收率)
消費稅的計稅方法是什么?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jù)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shù)量為計稅依據(jù)。
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計稅方法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l一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對于生產、批發(fā)、零售單位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可能很多人都聽到說到流轉稅,那么流轉稅包括哪些呢?計算公式是什么?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流轉稅包括哪些?
增值稅、消費稅及營業(yè)稅是流轉稅里最主要的三種稅種,我們今天就說這三種流轉稅,畢竟是我們生活中比較經常見到的流轉稅。
1、增值稅流轉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如果是是一般納稅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如果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2、消費稅流轉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5、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以上就是有關流轉稅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消費稅是一種間接稅,其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等,其計稅依據(jù)主要有哪些?如何計算?
消費稅計稅依據(jù)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
1.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jù)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
2.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shù)量為計稅依據(jù)。
消費稅如何計算?
從價計征的計算公式,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額(同類消費品售價、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數(shù)量(移送使用數(shù)量、交貨數(shù)量、進口數(shù)量)×單位稅額。
消費稅是什么意思?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fā)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jié)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主要特點:
1、消費稅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guī)定的特定產品為征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jù)宏觀產業(yè)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以適當?shù)叵拗颇承┨厥庀M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jié)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征收環(huán)節(jié)具有單一性;
5、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我國部分產品因生產經營的特殊性,導致實際交易價格一時難以確定的,可以按法定的包含稅金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稅,那么組成計稅價格包含增值稅嗎?
組成計稅價格包含增值稅嗎?
答:組成計稅價格不包含增值稅,包含消費稅。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一、當貨物屬于應征消費稅貨物時,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應加計消費稅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從價計征: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2、從量計征:不存在用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消費稅的問題
二、當該項應稅消費品為委托加工方式的,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三、納稅人進口貨物時,應納增值稅的計稅價格也須按一定的計算公式所組成。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到岸價格(CIF)+關稅+消費稅
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基本公式: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增值稅計算公式:含稅銷售額=不含稅銷售額×(1+稅率);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一般情況下,生產或貿易企業(yè),引進出口貨物時,應按規(guī)定繳納關稅。那么關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是怎么計算的?
關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怎么計算?
關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
從價計征的消費稅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是什么?
組成計稅價格是指按照計稅價格應當包含的因素計算合成的計稅價格。我國目前對絕大部分產品都按包含流轉稅金的實際交易價格計稅。但由于某些產品生產經營的特殊性,沒有實際交易價格或實際交易價格一時難以確定,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應按法定的包含稅金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比如:對委托加工產品征收增值稅,沒有同類產品銷售價格的情況下,應當根據(jù)銷售價格應當包含的材料成本和加工費 (應扣除材料成本和加工費內準予扣除的稅金),以及利潤計算出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附:進口關稅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采購價+關稅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屬于流轉稅范疇,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復合計征的方法征稅。以下介紹關于消費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一、生產銷售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3、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方法計征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現(xiàn)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卷煙、白酒應采用復合計算消費稅的方法。
二、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征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
三、委托加工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征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例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
四、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公式當中的“關稅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核定的關稅計稅價格。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shù)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進口數(shù)量×定額稅率。
五、應交消費稅賬務處理
1、計提消費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繳納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
消費稅征收一般采取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方法,對于企業(yè)銷售產品時繳納消費稅的會計分錄,應分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企業(yè)繳納消費稅分錄
企業(yè)將生產的產品直接對外銷售的,對外銷售產品應交納的消費稅,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企業(yè)按規(guī)定計算出應交的消費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企業(yè)用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產機構、長期投資等其他方面,按規(guī)定應交納的消費稅,應計入有關的成本。例如,企業(yè)以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項目,應交的消費稅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營業(yè)外支出/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企業(yè)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于委托方提貨時,由受托方代扣代繳稅款,受托方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委托方應將代扣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成本,借記“委托加工材料”、“主營業(yè)務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guī)定允許抵扣的,委托方應按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款,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5、企業(yè)進口產品需要繳納消費稅時,應把繳納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目消費品的成本,借記“材料采購”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6、交納當月應交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等
7、企業(yè)收到返還消費稅,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銀行存款等
貸:稅金及附加
消費稅是什么?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fā)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huán)節(jié)繳納,在以后的批發(fā)、零售等環(huán)節(jié),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消費稅計稅方法
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適用稅率。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適用稅率。
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企業(yè)發(fā)生的消費稅是對一些特定消費品征收的一種流轉稅,一般在生產或進口環(huán)節(jié)繳納。對于消費稅,應如何計算?
消費稅如何計算?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1-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的征稅范圍: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fā)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等商品。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當企業(yè)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jù)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當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shù)量為計稅依據(jù)。
消費稅的特點
1、征收范圍具有選擇性;
2、征稅環(huán)節(jié)具有單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選擇性;
4、稅率、稅額具有差別性;
5、稅負具有轉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自2008年修訂以來,沿用至今。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也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作為價內稅,屬于產品價格的一部分,與消費者的生活、企業(yè)的正常生產經營息息相關。以下為《暫行條例》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5號發(fā)布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guī)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guī)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
第二條消費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執(zhí)行。
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納稅。
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第七條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八條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l-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九條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第十條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第十一條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
第十二條消費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代征。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連同關稅一并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第十四條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第十五條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fā)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第十六條消費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條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若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但如果不是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如職工福利、饋贈等,視同銷售,并在移送使用時,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是納稅人將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作為直接材料生產最終的應稅消費品,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構成最終應稅消費品的實體。
用于其他方面指納稅人將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提供勞務、饋贈、集資、廣告、贊助、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怎么理解消費稅?
消費稅是指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消費稅的特點包括:征收范圍具有選擇性;征稅環(huán)節(jié)具有單一性;征收方法具有選擇性;稅率、稅額具有差別性;稅負具有轉嫁性。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會計分錄
企業(yè)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時,按規(guī)定應繳納消費稅: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對外投資、分配給職工: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怎么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征的消費品,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征的消費品,不涉及銷售價格,不存在使用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消費稅的問題。
3、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的消費品,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自用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分為實兩種辦法計算,從價定率辦法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比例稅率)=[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復合計稅辦法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是指按照計稅價格應當包含的因素計算合成的計稅價格。我國對絕大部分產品都按包含流轉稅的實際交易價格計稅。但由于某些產品生產經營的特殊性,沒有實際交易價格或實際交易價格一時難以確定,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應按法定的包含稅金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組成計稅價格含價外稅嗎?
組成計稅價格不含價外稅,但組成計稅價格包含價內稅。價內稅包含在產品價格內的流轉稅,如消費稅、關稅。它是計劃價格體制下,國家提取企業(yè)盈利的一種重要課稅方式。計劃價格訂價的一般原則為產品價格由價值決定,價值則由產品成本(C+V)和產品盈利(M)構成。其中M又可分解為產品利潤(M1)和產品稅金(M2)。因此,產品稅金不僅是產品價格的合理部分,也是產品價值的有機部分。這種包含產品稅金的價格,通常也稱為含稅價格。價內稅有利于國家積累資金,調節(jié)產品利潤水平,且是緩解價格矛盾的重要工具。
組成計稅價格需要進行價稅分離嗎?
組成計稅價格不需要進行價稅分離,組成計稅價格時不包括價外稅。價稅分離是指在商品流通過程中,將商品或勞務的價款及其應征流轉稅款在發(fā)票中分別注明。實行價稅分離的目的是將隱含的稅款從商品或勞務的價格中分離出來,給購買商品或勞務的廠商和消費者一個明白。
各位納稅人好,歡迎來到消費稅業(yè)務指引,本視頻主要講解的是計稅依據(jù)之特殊規(guī)定。
1、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特殊規(guī)定
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當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shù)量征收消費稅。
2、卷煙最低計稅價格的核定特殊規(guī)定
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煙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以下簡稱計稅價格)核定范圍為卷煙生產企業(yè)在生產環(huán)節(jié)銷售的所有牌號、規(guī)格的卷煙。
計稅價格由國家稅務總局按照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扣除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批發(fā)毛利核定并發(fā)布。計稅價格的核定公式為:某牌號、規(guī)格卷煙計稅價格=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x(1-適用批發(fā)毛利率)
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按照稅務機關采集的所有卷煙批發(fā)企業(yè)在價格采集期內銷售的該牌號、規(guī)格卷煙的數(shù)量、銷售額進行加權平均計算。計算公式為: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該牌號、規(guī)格卷煙各采集點的銷售額÷∑該牌號、規(guī)格卷煙各采集點的銷售數(shù)量
未經國家稅務總局核定計稅價格的新牌號、新規(guī)格新規(guī)格卷煙,生產企業(yè)應按卷煙調撥價格申報納稅。
已經國家稅務總局核定計稅價格的卷煙,生產企業(yè)實際銷售價格高于計稅價格的,按實際銷售價格確定適用稅率;實際銷售價格低于計稅價格的,按計稅價格確定適用稅率。
已經核定計稅價格的卷煙,發(fā)生下列情況,將重新核定計稅價格:
卷煙價格調整的;
卷煙批發(fā)毛利率調整的;
通過《卷煙批發(fā)企業(yè)月份銷售明細清單》采集的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扣除卷煙批發(fā)毛利后,卷煙平均銷售價格連續(xù)6個月高于國家稅務總局已核定計稅價格10%,無正當理由的。
3、白酒最低計稅價格的核定特殊規(guī)定
?。?)核定范圍
白酒生產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
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7號)的規(guī)定:納稅人將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銷售給銷售單位,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的情形,應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380號)規(guī)定的核價辦法,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核定標準
?、侔拙粕a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诎拙粕a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jù)生產規(guī)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guī)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
的企業(yè)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70%范圍內。
?。?)重新核定
已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持續(xù)上漲或下降時間達到3個月以上,累計上漲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稅務機關重新核定最低計稅價格。
?。?)計稅價格的適用
已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實際銷售價格高于最低計稅價格的,按實際銷售價格申報納稅;實際銷售價格低于最低銷售價格的,按最低計稅價格申報納稅。
4、金銀首飾特殊規(guī)定
?。?)既銷售金銀首飾,又銷售非金銀首飾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將兩類產品劃分清楚,分別核算銷售額;凡劃分不清楚或者不能分別核算的,在生產環(huán)節(jié)銷售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在零售環(huán)節(jié)銷售的,一律按金銀首飾征收消費稅。
?。?)金銀首飾與其他產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應按銷售額全額征收消費稅。
?。?)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金銀首飾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應按受托方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jù)征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納稅人采用以舊換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照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jù)征收消費稅。
5、自產應稅消費品特殊規(guī)定
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jù)計算消費稅。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qū)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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