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回賠付支出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攤回賠付支出”會計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損益類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處理,最終應當無余額。
攤回賠付支出是指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1、攤回賠付支出科目核算企業(yè)(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企業(yè)(再保險分出人)也可以單獨設置“攤回賠款支出”、“攤回年金給付”、“攤回滿期給付”、“攤回死傷醫(yī)療給付”等科目。
2、攤回賠付支出科目可按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1、企業(yè)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fā)生理賠費用而確認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2、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賠付成本的調整金額,借記或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或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
3、對于超額賠款再保險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的,應按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抵扣的發(fā)票是否可以沖回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也是會計實務操作中必須掌握的的內容。發(fā)票涉及的知識范圍比較廣泛,操作過程中難免會遇到難題。本文就針對抵扣的發(fā)票是否可以沖回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起了解下吧!
抵扣的發(fā)票能不能沖回?
答:抵扣的發(fā)票是可以沖回的。
由對方前往稅務機關提交申請單,你方需要憑借稅務機關出具的開具紅字發(fā)票的通知單進行沖紅,沒有取得通知單之前,你方是不可以擅自沖紅的。
已抵扣發(fā)票沖紅對公司有沒有影響?
答:一般正常情況下,已抵扣發(fā)票沖紅對公司是沒有影響的。但是如果在開多了的情況下,就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了。
例如:如果小規(guī)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已經超過了9萬元,平時不加以注意,到了季度末才開始控制,發(fā)生大量紅沖或作廢的情況就會引起稅局檢查。
把不能抵扣的發(fā)票抵扣了怎么做賬務處理?
1、當月未認證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貨款
2、在下個月認證了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已經認證抵扣的增值稅發(fā)票開紅字發(fā)票后賬務處理怎么做?
1、銷售方開具紅字專票時,可以用來沖減前期已確認的收入及銷項稅額。
2、銷售方開具藍字專票時,可根據藍字專票在當期確認收入及銷項稅額。
3、購買方按照《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信息表》,沖減前期已確認的采購成本,同時作進項稅額轉出。取得紅字專票后,可以將其作為沖減分錄的附件。
4、購買方取得藍字專票后,按照藍字專票在當期確認采購成本及待認證進項稅額(進項稅額)。
以上就是關于抵扣的發(fā)票是否可以沖回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有關抵扣的發(fā)票的內容,請持續(xù)關注會計網!
有關融資性售后回租財稅問題,會計網以案例的形式來給大家做具體的分析。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的小伙伴,快來一起學習吧。
融資租賃與融資性售后回租
融資租賃:你買一個你尚未擁有的東西,找融資租賃公司,要融資租賃公司去買,買完之后你付租金,租這個東西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后,東西的所有權歸你。
【融資租賃專業(yè)表述: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guī)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租賃物,以擁有其所有權。】
融資性售后回租:你已經擁有了一個東西,但是你缺錢且還想用這個東西,就找融資租賃公司,把這個東西賣給融資租賃公司(所有權轉移),你拿到一筆流動資金。然后你再去付租金,租這個東西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后,東西的所有權歸你(所有權完璧歸趙)。
綜上:融資租賃業(yè)務屬于“現(xiàn)代服務業(yè)”內的“租賃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是把自己買到手的資產實物租給你,是傳統(tǒng)租賃服務。
融資性售后回租屬于“金融服務業(yè)”內的“貸款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相當于抵押了你的實物資產,給你一筆錢,然后你分期還本付息以保證你實物資產的使用權,是貸款服務。
淺析有關融資性售后回租財稅問題
【案例】
Q公司是生產企業(yè),一臺大型塑鋼機于2013年1月購入,不含稅價為900萬,增值稅153萬,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不考慮殘值,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2015年1月,Q公司決定與融資租賃公司K(經批準,有資質的)簽訂售后回租協(xié)議。
合同具體約定:
合同成交價:1 000萬。
租賃期: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計4年。
附加保證金條款:K公司收取保證金100萬,因此2017年1月Q公司實際收到款項900萬。等到租金全部還清后,K公司會返還保證金100萬。
租金支付方式:年利率12%,Q公司每年12月支付租金加利息,共支付4次(保證金不計息)。
【解析】
一、Q公司是否在出租日確認收入并開具發(fā)票?
不征收增值稅,實質上該設備并沒有形成流轉,因為折舊仍由承租人計提,所以不需要開具發(fā)票,而且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企業(yè)所得稅也不需要確認收入。
二,會計處理:
1.結轉出售固定資產的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 7 200 000
累計折舊 1 800 000
貸:固定資產 9 000 000
2.向K公司出售塑鋼機
借:銀行存款 9 000 000
其他應收款 1 00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7 200 000
遞延收益——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 2 800 000
3.確認本年度應分攤的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 350 000
貸:制造費用——折舊費 350 000
4.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現(xiàn)值較低者作為資產入賬價值
租金假如為15 000 000元,即含本金及利息,等額4年,12%,年金系數3.0373,算出最低租賃付款額現(xiàn)值1 500萬除以4乘以3.0373=11 389 875元 ,大于公允價值10 000 000元,則
借:固定資產 10 000 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 5 000 000
貸:長期應付款 15 000 000
5.支付租金及分攤未實現(xiàn)售后回租損益
根據實際利率法
借:長期應付款 3 750 000
貸:銀行存款 3 750 000
借:財務費用 1 850 00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1 850 000
相關拓展
還本銷售方式是先銷售商品后,然后分期支付購買者購買價款的銷售方式。
增值稅法規(guī)定,采用還本銷售方式銷售的,其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還本銷售,企業(yè)所得稅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計算所得稅時,雖然已確認了收入,但所還本金可以作為銷售成本在稅前扣除。
一般情況下,流動資產的減值可以轉回,但固定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的資產不允許轉回。以下是關于沖回資產減值損失賬務處理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資產減值損失沖回如何做賬?
例如,一項存貨,賬面價值是1000萬元,可變現(xiàn)凈值是900萬元,說明減值了100萬元,就需要提資產減值損失100萬元。會計分錄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200
第二年,如果存貨的可變現(xiàn)凈值上升了,假定上升為950萬元,說明價值恢復了50萬元,則原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需轉回50萬元。資產減值損失轉回的會計分錄是:
借:存貨跌價準備 50
貸:資產減值損失 50
哪些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
可以轉回的資產減值損失包括:存貨跌價準備、壞帳準備、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貸款損失準備、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損余物資跌價準備、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值準備、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等。
資產減值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區(qū)別
資產減值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主要區(qū)別在于:對應科目不同。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資產減值范圍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guī)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其對應科目是各種資產減值準備。
信用減值損失是指因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其對應科目是壞賬準備。
攤回分保費用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攤回分保費用”會計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攤回分保費用”會計科目,核算內容為再保險分出人向保險接收人攤回的分保費用,本科目期末余額應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核算,最終余額為零。
攤回分保費用是指分保業(yè)務賬單中標明的應由再保險接受人負擔的手續(xù)費、稅款及雜項等費用份額。這些份額不應屬于再保險分出人負擔的,應予以攤回。攤回分保費用使再保險分出人與再保險接受人分別承擔了各自應承擔的費用份額,做到了收入與費用的配比。
1、攤回分保費用科目核算企業(yè)(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
2、攤回分保費用科目可按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1、企業(yè)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2、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收取的純益手續(xù)費的,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純益手續(xù)費,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3、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分保費用的調整金額,借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
分保也叫再保險,是指保險人為了分散風險而將原承保的全部或部分保險業(yè)務轉移給另一個保險人的保險。
在分保業(yè)務中,分出再保險業(yè)務的人,稱為分出人;接受再保險業(yè)務的人,稱為分入人。全部轉移風險責任的情況比較少見,一般是指當保險公司承保了某一保險業(yè)務,而這一業(yè)務又不屬于該公司的通常經營范圍,該保險公司可能讓再保險人承擔全部責任。
融資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向從事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的企業(yè)出售資產后,從事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的企業(yè)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yè)務活動。融資性售后回租屬于“金融服務業(yè)”內的“貸款服務”。
融資性售后回租法律風險是什么
融資性售后回租法律風險是可能會產生相應的一些經濟糾紛。一般認為融資性售后回租是融資租賃的一種。由于企業(yè)通過銀行信貸、債券市場或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的門檻和政策約束較多,通過售后回租模式能夠在實質上起到類“抵押貸款”的融資效果,加之其節(jié)稅、盤活存量資產等作用,成為了融資市場上漸受青睞的工具。實務界一般將融資性售后回租歸為融資租賃業(yè)務的類型,簡稱為“回租”業(yè)務。與之相對的,傳統(tǒng)的融資租賃有時也稱“直租”業(yè)務。
融資性售后回租與融資租賃區(qū)別是什么?
融資租賃的賣方是設備供應商,交易過程中一般出租方、承租方、供應商。售后回租的賣方是客戶本身,交易過程中的供應商變成了承租方自身。融資性售后回租的標的物是當時承租人出售的動產或不動產,融資租賃的標的物是融資公司自行購置再出租給承租人。
融資租賃: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租賃活動,可分為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
在企業(yè)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會有各式各樣的交易方式,交易時可通過簽訂書面或者口頭協(xié)議的方式,當會計人員遇到售后回租的情況時,應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售后回租的會計分錄
某項資產被企業(yè)出售給其他單位,售價100萬,出售方已經收到了價款,并且簽訂書面或口頭協(xié)議,有關資產劃轉手續(xù)也已經辦妥,約定在5年內回租,按年支付租金10萬,并在未來的特定時期,企業(yè)可以無條件以原售價將貨物購回(這也是購貨方購買貨物的前提)。
第一步,確定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結果,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
1、形成結果是融資租賃(以固定資產為例)
(1)結轉出售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出售固定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
(3)年末分攤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攤銷額)
貸:制造費用——折舊費
(4)租金年末支付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2、交易形成的結果是經營租賃
(1)結轉出售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賬面價值)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值)
(2)出售該固定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
(3)年末分攤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攤銷額)
貸:管理費用——租賃費
(4)年末支付租金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一般而言,流動資產的減值可以轉回,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那么資產減值損失沖回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資產減值損失沖回時的賬務處理
首先,了解下資產減值損失的概念。資產減值損失屬于損益類科目,是指經過資產負債表日的資產測試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相應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損失準備。資產減值范圍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guī)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
一般情況下,流動資產的減值可以轉回,比如應收賬款的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等,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的減值是不允許轉回的。
案例:A公司其中一項存貨,賬面價值為1500萬元,可變現(xiàn)凈值是1000萬元,說明減值了500萬元,則需提資產減值損失500萬元,具體應如何做賬?
借:資產減值損失 5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500
到了第二年,若是這項存貨的可變現(xiàn)凈值上升了,假設上升為1200萬元,也就意味著價值恢復了200萬元,則原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需轉回200萬元,請問資產減值損失轉回應如何做賬?
借:存貨跌價準備 2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200
臨近年末,會計人員對跨年發(fā)票進行處理時,應按實際情況做相應的賬務處理。對于跨年發(fā)票沖回的情況,需注意什么事項?
跨年發(fā)票沖回要注意什么?
如果金額小,可以直接計入當年費用,但如果金額大的話就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核算。
逾期取得的票據等有效憑證,可追溯在成本、費用發(fā)生年度稅前扣除,即企業(yè)應先行調增成本、費用發(fā)生所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在實際收到發(fā)票等合法憑據的月份或年度,再調減原扣除項目所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由此可能在費用支出等扣除項目發(fā)生的所屬年度造成的多繳稅款;
可在收到發(fā)票的年度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款中申請抵繳,抵繳不足的在以后年度遞延抵繳。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抵繳或是要求稅務機關退還稅款,時限不得超過5年。
跨年發(fā)票的四種情況及處理方法
第一種情況:是上年度發(fā)生的成本、費用,在上年度已經開具了發(fā)票,由于某些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收到發(fā)票。
應在年終結賬時,在無附件的情況下,按照發(fā)票金額確認成本、費用。取得發(fā)票后,將相應發(fā)票作為附件補充至原記賬憑證,并在收到發(fā)票當期確認進項稅(可抵扣的專用發(fā)票)。
在次年匯算清繳前取得相應發(fā)票的:可以在當年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
在次年匯算清繳前未取得相應發(fā)票的:在當年的匯算清繳時,應進行納稅調整,在收到發(fā)票的年度再去進行追補(當然不能超過5年)。
第二種情況:是上年度發(fā)生的成本、費用,由于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fā)票,發(fā)票的項目欄填寫的仍是上年發(fā)生的費用。
在年終結賬時,應按預計金額確認相應的成本、費用。在收到發(fā)票后,根據實際發(fā)生金額,對原預計金額進行調整。如果取得的發(fā)票與預計金額存在差額,取得發(fā)票的時點發(fā)生在出具財務報告前,應調整當年的賬務和財務報表,取得發(fā)票的時點如發(fā)生在財務報告后,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差錯更正,但是進項稅應計入取得發(fā)票的當期。
稅前扣除的情況與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一致。
第三種情況:是上年度發(fā)生的成本、費用,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fā)票,但發(fā)票的項目欄只填寫相關的費用內容,并沒有注明費用的所屬期,很容易混淆為次年的費用。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yè)的操作空間就比較大了。既可以按照第二種情況進行處理,也可以視為次年發(fā)生的成本、費用進行賬務和稅務處理。為安全起見應選擇按照第二種情況進行處理,視同開票當期的成本、費用處理更為簡便。
第四種情況:是上年采購的資產,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fā)票,該資產并沒有在本年消耗。
對于存貨:即使收到發(fā)票也并不意味著馬上可以稅前扣除,因為存貨必須要經過入庫、領用、生產、銷售等環(huán)節(jié)后,結轉成本才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此處要和增值稅進項抵扣區(qū)分好)。一般來說發(fā)票都會在實現(xiàn)稅前扣除前取得,也沒有什么納稅調整。但如遇特殊情況,存貨已經實現(xiàn)銷售,相應發(fā)票在實現(xiàn)銷售年度的匯算清繳前仍未取得,則應進行納稅調整。在取得發(fā)票后,在進行追補。
對于固定資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yè)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五條的規(guī)定,企業(y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fā)票的,可暫按合同規(guī)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fā)票取得后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12個月內進行。
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在企業(yè)未收到發(fā)票時,對固定資產應進行暫估入賬后并進行折舊,然后按照國稅函(2010)79號進行稅前扣除。
稅務機關作為執(zhí)法機關,向行政相對人送達稅務文書時,必須取得被送達人簽名的送達回證。那么稅務文書送達回證具體是指什么?
稅務文書送達回證指什么?
稅務文書送達回證是指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定權限和程序,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稅務行政相對人送達稅務文書時制作和使用,客觀記載相關稅務文書具體送達過程的外部執(zhí)法類文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八章相關規(guī)定:
1、稅務機關送達稅務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應當由本人直接簽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的財務負責人、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
2、送達稅務文書應當有送達回證,并由受送達人或者本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簽收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即為送達。
稅務文書法定送達方式
主要包括五種:
(1)直接送達;
(2)留置送達;
(3)委托送達;
(4)郵寄送達;
(5)公告送達。
注:其中的郵寄送達和公告送達無需使用該文書。
稅務文書包括什么?
1、稅務事項通知書;
2、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3、稅收保全措施決定書;
4、稅收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
5、稅務檢查通知書;
6、稅務處理決定書;
7、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8、行政復議決定書;
9、其他稅務文書。
稅務文書電子送達是什么意思?
稅務文書電子送達,是指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送達電子版式稅務文書。受送達人選擇采用電子送達的,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以電子版式稅務文書到達特定系統(tǒng)受送達人端的日期為送達日期,系統(tǒng)自動記錄送達情況。稅務文書電子送達與其他送達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送達人可以據此辦理涉稅事宜,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企業(yè)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fā)票尚未收到的,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進行暫估入賬,等結轉成本后需要沖回,一般會涉及到應付賬款等會計科目。
暫估入賬結轉成本后怎么沖回?
取得發(fā)票紅沖暫估入庫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暫估
貸: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根據發(fā)票做購進分錄,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等科目
如果之前結轉的成本有錯誤,還需要做相應的成本結轉調整分錄。
什么是暫估入賬?
根據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fā)票尚未收到的,企業(yè)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xié)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huán)節(jié)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庫存商品是什么?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yè)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guī)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應付賬款是什么?
應付賬款是會計科目的一種,用以核算企業(yè)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通常是指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而發(fā)生的債務,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由于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
企業(yè)的日常經營總會有許多風險,當企業(yè)判斷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極小時,則會計提壞賬準備,對多提的壞賬準備進行沖回處理時,應如何做賬?
沖回多提的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什么是壞賬準備?
壞賬是只企業(yè)無法收回或者收回可能性極小的應收款項,壞賬準備是根據企業(yè)的應收款項(包括但不僅限于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計提的備抵賬戶。
企業(yè)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yè)每期末都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費用,然后實際發(fā)生壞賬時,就可以直接沖減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
“壞賬準備”賬戶屬于資產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yè)計提的壞賬準備,貸方反映當期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表示壞賬準備增加,借方反映實際發(fā)生的壞賬損失金額和沖減的壞賬準備金額,表示壞賬準備減少。其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反映企業(yè)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壞賬準備。
信用減值損失怎么理解?
信用減值損失是企業(yè)因購貨人拒付、破產、死亡等原因無法收回,而遭受的損失。
“信用減值損失”科目屬于損益類科目,其對應賬戶是壞賬準備,相應會計分錄如下: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售后租回的一般情況是企業(yè)與出租人簽訂協(xié)議,將自有的固定資產出售給購買人,后期為了緩解企業(yè)的經濟壓力會選擇售后租回產品,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售后租回的會計分錄
1、出售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遞延收益——未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融資租賃,售價低于賬面)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為實現(xiàn)售后租回損益(融資租賃,售價高于賬面)
2、融資租賃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售后租回是什么?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租賃業(yè)務,指賣方將一項自制或外購的資產出售后,又將該項資產從買方租回,習慣稱之為“租回”。在售后租回方式下,賣方同時是承租人,買方同時是出租人。
1、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屬于銷售
?。?)賣方兼承租人應當按原資產賬面價值中與租回獲得的使用權有關的部分,計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權資產,并僅就轉讓至買方兼出租人的權利確認相關利得或損失。
(2)買方兼出租人根據適用的其他準則對資產購買進行會計處理,并根據新租賃準則對資產出租進行會計處理。
?。?)如果銷售對價的公允價值與資產的公允價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場價格收取租金,企業(yè)應當進行以下調整:
①銷售對價低于市場價格的款項作為預付租金進行會計處理;
②銷售對價高于市場價格的款項作為買方兼出租人向賣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額外融資進行會計處理。
同時:
承租人按照公允價值調整相關銷售利得或損失,出租人按市場價格調整租金收入。在進行上述調整時,企業(yè)應當按以下二者中較易確定者進行:
?、黉N售對價的公允價值與資產的公允價值的差異;
?、诤贤犊铑~的現(xiàn)值與按市場租金計算的付款額的現(xiàn)值的差異。
2、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不屬于銷售
(1)賣方兼承租人:不終止確認所轉讓的資產,而應當將收到的現(xiàn)金作為金融負債(如:長期應付款),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
?。?)買方兼出租人:不確認被轉讓資產,而應當將支付的現(xiàn)金作為金融資產(如:長期應收款),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