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只剩最后的31天時間,昨天跟大家講解完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科目的票據追索后,今天會計網繼續為大家講解一下《經濟法基礎》科目考點,土地增值稅、契稅、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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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報考理由 | 初級會計備考計劃 |
今日高頻考點
2020年《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個人所得稅扣除項目規定
2020年《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土地稅、契稅、房產稅
高頻考點概述
一、個人所得稅扣除項目規定
1.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2.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在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3.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 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在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4.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 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在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5.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6.個體工商戶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三新)所發生的開發費用,以及研發新產品、新技術而購置單臺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試驗性裝置的購置費可直接扣除。
二、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方稅)
1.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1)地、地上物、存量房地產買賣。
(2)特殊情形
2.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
(1 )繼承、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的人等無償轉讓的房地產不征土地增值稅。
( 2)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如果超過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 3 )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4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增值稅。
(5)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住房一律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三、契稅
1.契稅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1 )納稅人
契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
注意: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承受方(買方)繳納契稅, 轉讓方(賣方)繳納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等。
(2)征稅范圍
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土地、房屋權屬未發生轉移的,不征收契稅。
2.契稅計稅依據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成交價格;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價格差額;
(4)以劃撥方式取得: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由房地產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依據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3.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比例稅率。
4.契稅的稅收優惠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契稅。
(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稅。
(3)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契稅。
(4)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是否減免。
(5)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并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免征契稅。(有專門的用途)
(6)經外交部確認,依照我國法律以及我國締結或參加的雙邊和多邊條約的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聯合國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外交人員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外)
(7)公租房經營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征契稅。
四、房產稅
1.房產稅的征稅范圍
房產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屋。
納稅人為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
2.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 1 )從價計征房產余值。全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 ( 1-扣除比例)x1.2%
( 2 )從租計征房屋租金:全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或4% )
(1)對個人出租住房, 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2)從價計征計稅依據是房產余值,從租計征計稅依據是房屋租金(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
3.房產稅稅收優惠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本身業務范圍內使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5)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一、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費用是多少?
2020年各地區的考試報名費用并不一致,大約在100元到150元之間。2021年具體的報名費用,建議考生報名時關注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通知,小編也會及時為大家整理發布,敬請關注!
二、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
2021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暫未公布,2019年初級會計報名是在2018年11月1日至30日,2020年初級會計報名是在2019年11月1日至30日,所以,小編預計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的報名將會在2020年11月進行,想要報考初級會計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準備,多留意報名時間的信息公布。
三、初級會計考試科目
2021年的初級會計考試報名簡章暫未公布,請考生參考2020年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四、報考地區限制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3、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4、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應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五、初級會計報考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小編提供的以上初級會計師報名費用等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出納要考初級會計嗎
首先,沒有初級會計證,也是可以從事出納的,但這并不說明初級會計證不重要,現在不少公司企業在招聘出納時,要求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初級會計職稱以上。照這個形勢發展下去,沒有初級會計證以后不一定能做出納了。
1.初級是會計行業的入門必備證書
想要自己在求職市場更有競爭力,考初級會計職稱證書就是一個最佳的選擇。特別是剛出校門的畢業生,沒有經驗怎么辦?那就用證書證明自己的專業能力!
2.初級會計職稱是求職的門檻
初級會計職稱是我們求職時的“敲門磚”。瀏覽招聘網站上的會計、財務類型崗位,我們不難發現,初級會計職稱是很多公司的招聘要求,也就是說,現在沒有初級會計證,會很難找到工作。
3.考初級是為中級證書做鋪墊
很多公司的升職加薪都是和職業資格證書掛鉤的,對于希望在會計路上走得更遠的小伙伴來說,提升能力,不斷考證是必須的,在取得中級會計職稱后,他們更有機會晉升到會計主管、財務分析師、財務經理等職位。
積極考證,提升自己吧!只為讓自己成為公司里那個不可替代的人。
(一)怎么才能一次考過初級?
1、時間成本
考生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時間,比如資產這一方面內容要點較多,可以花2周時間看書,而事業單位會計這章考點少,就可縮短為3-4天看完。時間要學會把控。
2、空間成本
環境氛圍對于一個人的學習效率也是有關系的,在校生可以直接去圖書館,不要因為備考時是冬天就不愿意離開被窩,這是大忌。想多學點東西,就離開那張溫暖的床。在職考生,如果居住環境比較嘈雜,可以選擇去市圖書館,或者找一個比較安靜偏僻的咖啡店,或許有些人會覺得還要花錢點咖啡,但安靜的環境氛圍,真的值得。效率也會高很多。
(二)備考初級怎么安排時間?
1、記憶類科目
這個不用我說大家都知道記憶類科目是哪一科,經濟法基礎的法規法則很多,項目也比較細,大家在記憶的時候,建議把經濟法放在大腦剛蘇醒的早上。記憶力最好的時候,在記憶的時候大腦里一定要有個記憶框架,把知識點一個個放進去,回憶起來會比較有頭緒。
2、邏輯類科目
初級會計實務考計算和邏輯思維比較多的科目,在早上識記完經濟法基礎后,下午的實務計算也是對大腦的一種放松,做題時要注意,準備錯題本,錯誤率高的題型。很多考生在考試時做錯的題目往往是基礎題,這就證明基礎掌握不扎實,把握不牢?;A題型錯了,失分就會很嚴重。
(三)為什么時間充足卻考不過?
1、“真”努力還是“假”努力
當自己發現這個問題的時候,應該問問自己是真的努力了嗎?很多考生去圖書館后,把書一擺,腳一翹,視頻一打開,朋友圈一發,就當自己已經學習了。一個個早晨就這么過去了。臨近考試想抱佛腳,但發現自己什么也不會,什么也不懂,每次考試都是墊底。這就是學習態度的問題了,自己并沒有以考下初級證為目標,而是“努力”給別人看。
2、方法是否正確
學習也要講究方法,并不是只要死記硬背就能過關,你要知道這道題是這樣做,為什么是這樣做?為什么不是那樣做?除了這樣做還有沒有別的方法?一個知識點摸透才能算是真正掌握,而基礎打不好,題型難度越深感覺學習越吃力,漸漸失去信心。
2020年8月11日,人大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對比此前的暫行條例有哪些變化呢?讓我們來逐條對比。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 備注 |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 ||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特制定本條例。 | 刪除 | |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 第二條 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 表述 |
第二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 第三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 |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按照規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 增加 | |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具體確定辦法,由國務院依據本法和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增加 | |
第三條 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 增加 | |
第四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 | 第四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 | |
(一)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百分之七; |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 |
(二)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五; |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 |
(三)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一。 |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 |
前款所稱納稅人所在地,是指納稅人住所地或者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 增加 | |
第五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 增加 | |
第六條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特殊產業和群體以及重大突發事件應對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增加 | |
第七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致,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 增加 | |
第八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扣繳義務人為負有增值稅、消費稅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 增加 | |
第九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由稅務機關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管理。 | 增加 | |
第十條 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 增加 | |
第十一條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 ||
第五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 ||
第六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當保證用于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具體安排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 ||
第七條 按照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繳納的稅款,應當專用于鄉鎮的維護和建設。 | ||
第八條 開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后,任何地區和部門,都不得再向納稅人攤派資金或物資。遇到攤派情況,納稅人有權拒絕執行。 | ||
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并送財政部備案。 | ||
第十條 本條例自1985年度起施行。 |
契稅法 | 契稅暫行條例 | 備注 |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 ||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 |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 |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 |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 |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 (三)房屋買賣; | 合并 |
(四)房屋贈與; | ||
(五)房屋交換。 | ||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 |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 新增 | |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 |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 |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 ||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 |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 補充 |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 順序調整 |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 |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 |
第五條 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 第五條 契稅應納稅額,依照本條例第三條規定的稅率和第四條規定的計稅依據計算征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 |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 刪除 | |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轉移土地、房屋權屬以外匯結算的,按照納稅義務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 刪除 | |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征契稅: | |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 | |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 新增 | |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 | 新增 | |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 新增 | |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 新增 | |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 新增 | |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新增 | |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 | 刪除 | |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 | 刪除 | |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 | 刪除 | |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 ||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 ||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 | ||
前款規定的免征或者減征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 ||
第八條 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屬于本法第六條規定的免征、減征契稅情形的,應當繳納已經免征、減征的稅款。 | 第七條 經批準減征、免征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于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減征、免征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征的稅款。 | |
第九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 第八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 |
第十條 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 |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 變化 |
第十一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 第十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契稅征收機關應當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 | 合并條款 |
第十一條 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 ||
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 ||
第十二條 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 | 新增 | |
第十三條 稅務機關應當與相關部門建立契稅涉稅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民政、公安等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與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有關的信息,協助稅務機關加強契稅征收管理。 | 新增 | |
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知悉的納稅人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 新增 | |
第十四條 契稅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管理。 | 第十二條 契稅征收機關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 | |
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向契稅征收機關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契稅征收機關依法征收契稅。 | ||
第十五條 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 第十三條 契稅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 變化 |
第十四條 財政部根據本條例制定細則。 | 刪除 | |
第十六條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 第十五條 本條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的《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
目前通過人大立法的稅種已經有11個,分別是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車船稅、環保稅、煙葉稅 、船舶噸稅 、車輛購置稅和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契稅。
土地出讓金,也被稱為地價,是土地批量出租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價格,包括土地開發費用和使用期內的金額土地使用費。而土地出讓價款本質是一定年限的地租之和,具有地價的含義,是指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未來純收益的價值總和。從兩者概念可以看出,土地出讓金和土地出讓價款實際上不一樣。
一、兩者收取方式不同
土地出讓金是采取一次性收取的方式,具備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也就是一次性收取累計若干年地租的總和。
土地出讓價款采取預收的方式,土地使用者支付出讓價款后,土地管理部門才交付土地給土地使用者,辦理登記手續,核發土地使用證。
土地出讓價款分為四種形式:
1、協議出讓價款;
2、拍賣出讓價款;
3、招標出讓價款;
4、掛牌出讓價款。
二、兩者資金功能不同
土地出讓金,在社會主義宏觀調控中具備雙重功能:
1、調節土地的利用,對產業結構進行改進、調整;
2、土地出讓金的分配,可以作為調整市場經濟關系的經濟杠桿,調控在國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間合理分配土地收益、調節市場經濟關系等。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了土地出讓價款的使用范圍:土地出讓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比如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開發支出(比如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支農支出(比如計提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城市建設支出(比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其他支出(比如土地出讓業務費、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支出)。
總結:土地出讓金和土地出讓價款實質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收取方式和功能也不一樣,另外需要注意,集體土地是不能轉讓的,不存在土地出讓金。必須經過相關土地管理部門征用以后(征地對土地所有權人有征地補償,不算土地出讓金),才能轉讓所有權,收取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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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是一個與土地和土地使用權相聯系的新范疇,實際上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的矛盾復合體??梢哉f土地出讓金“似租非租,似稅非稅”。而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向第三者轉讓土地使用權時,就其轉讓土地交易額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對比土地出讓金和土地收益金兩者概念可知,它們之間存在一定區別。
一、計算方法不同
計算土地出讓金,按以下標準計算:
1、對于已有實際成交價,并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土地出讓金是按照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進行計算的;如果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則土地出讓金是按照全部地價40%進行計算的。
2、對于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其土地出讓金可以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來計算。
3、采取上面兩種方法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若是存在異議,則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做相應評估,根據評估價的40%對土地出讓金進行計算。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對于土地出讓金是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得出的,則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以不低于40%的標準對土地出讓金進行計算。
計算土地收益金需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1、土地使用權用途不同,分別為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用途不同,其收費標準也不同。
2、如果房屋所處位置的土地級別不一樣,則地價標準也會有區別。
3、房屋樓層不同,其地價標準也不一樣。
總結:房屋面積即使相同,所繳納的土地收益金也有可能不同。
二、包括的具體內容不同
土地出讓金目前已成為地方預算收入的主要來源,它可以理解為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主要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支出和城市建設支出等,具備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
另外,土地出讓金可以調節土地的利用,改進和調整一二三產業機構;土地出讓金的分配,也能作為調整市場經濟關系的經濟杠桿。
土地收益金是一種財政收入,應按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單位或個人發生劃撥或出讓土地出租的或者其他以營利為目的,將劃撥土地進入市場進行商業活動的行為,均應按規定繳納土地收益金。
征收土地收益金主要意義在于促進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發展,可以對國家、單位 和個人的利益進行合理調節,利于房地產交易價格保持合理水平,還能為向土地有償出讓、轉讓過渡創造條件。
1.個人所得稅的專項附加扣除
居民個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在計繳個人所得稅時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是()。
A.偶然所得
B.財產轉讓所得
C.經營所得
D.財產租賃所得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的專項附加扣除”知識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消費稅征稅范圍
下列產品中,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的是()。
A.果啤
B.洗發香波
C.變壓器油
D.高爾夫車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征稅范圍”知識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果啤征收消費稅的批復》(國稅函[2005]333號)文件規定,果啤屬于啤酒,應按啤酒征收消費稅,選項A正確;高檔化妝品的征稅范圍不包括洗發香波,選項B錯誤;變壓器油、導熱類油等絕緣油類產品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67號)規定的應征消費稅的“潤滑油”,不征收消費稅,選項C錯誤;電動汽車以及沙灘車、雪地車、卡丁車、高爾夫車等均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不征消費稅,選項D錯誤。
3.印花稅
現行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劃分的比例是()。
A.100%歸中央政府
B.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分享50%
C.100%歸地方政府
D.中央政府分享97%,地方政府分享3%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印花稅的分稅制體制”知識點。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國發明電〔2015〕3號》文件,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
4.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增值稅的相關規定,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的是()。
A.房地產的繼承
B.房地產重新評估
C.房地產出租
D.合作建房后轉讓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知識點。房地產繼承沒有因為權屬變更而取得任何收入,不屬于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內,故A項錯誤;房地產重新評估時,沒有發生權屬轉移,也未有收入產生,故B項錯誤;出租房地產沒有發生產權、使用權的轉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稅,故C項錯誤;合作建房情況下,一方出地,一方出資金,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但建成后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故D項正確。
5.環境保護稅
下列排放物中,屬于環境保護稅征收范圍的有()。
A.尾礦
B.建筑噪聲
C.危險廢物
D.二氧化硫
【參考答案】ACD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環境保護稅的征稅范圍”知識點。環境保護稅稅目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大類。選項AC,尾礦和危險廢物屬于固體廢物;選項B,噪聲目前只包括工業噪聲,建筑噪聲不屬于環境保護稅征收范圍;選項D,二氧化硫屬于大氣污染物。
6.房產稅
下列房屋及建筑物中,屬于房產稅征稅范圍的是()。
A.加油進站的遮陽
B.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
C.農村的居住用房
D.位于市區的經營性用房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房產稅征稅范圍”知識點。房產稅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故A項錯誤;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故B項錯誤;房產稅的征稅范圍不包括農村,故C項錯誤。
7.稅法體系
下列稅種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通過,以國家法律形式發布實施的有()。
A.資源稅
B.車輛購置稅
C.增值稅
D.環境保護稅
【參考答案】ABD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我國現行稅法體系”知識點?,F行稅種中,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發布實施的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和資源稅;除此之外其他各稅種都是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由國務院以暫行條例的形式發布實施的。選項C,增值稅就是由國務院以暫行條例的形式發布實施的。
耕地占用稅以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計銳,按照規定稅額一次征收。企業繳納的耕地占用稅,一般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那么具體應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企業繳納耕地占用稅分錄
企業按規定計算交納耕地占用稅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耕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采用定額稅率,其標準取決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和經濟發展程度。目的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用耕地。
耕地占用稅具有比較鮮明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兼具資源稅與特定行為稅的性質
耕地占用稅以占用農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用建設的行為為征稅對象,以約束納稅人占用耕地的行為、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運用為課征目的,除具有資源占用稅的屬性外,還具有明顯的特定行為稅的特點。
2、采用地區差別稅率
耕地占用稅采用地區差別稅率,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差別稅額,以適應中國地域遼闊、各地區之間耕地質量差別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積相差懸殊的具體情況,具有因地制宜的特點。
3、在占用耕地環節一次性課征
耕地占用稅在納稅人獲準占用耕地的環節征收,除對獲準占用耕地后超過兩年未使用者須加征耕地占用稅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稅。因而,耕地占用稅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點。
4、稅收收入專用于耕地開發與改良
耕地占用稅收入按規定應用于建立發展農業專項基金,主要用于開展宜耕土地開發和改良現有耕地之用,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補償性特點。
耕地占用稅征稅范圍
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為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而占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所謂耕地是指種植農業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其中,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
占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也視同占用耕地,必須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稅。此外,在占用之前3年內屬于上述范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也視為耕地。
占用園地建房和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視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稅。
占用下列農用地建房和從事其非農業建設的,比照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征收耕地占用稅:
1、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跡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點內部的綠化林木用地,鐵路、公路征地范圍內的林木用地,河流、溝渠的護堤林用地。
2、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3、農田水利用地,包括農田排灌溝渠和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4、養殖水面,包括人工開挖和天然形成的用于水產養殖的河流、湖泊、水庫、坑塘水面和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5、漁業水域灘涂,包括專門用于種植、養殖水生動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帶和灘地?! 〗ㄔO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上述農用土地的,農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稅率
耕地占用稅采用地區差別定額稅率。幅度大致在每平方米平均稅額5-50元之間。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發達、人均耕地特別少的地區,適用稅額可以適當提高,但最多不得超過上述規定稅額的50%。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征收范圍內的土地作為征稅對象,計稅時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作為依據。計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分錄處理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和規定稅額計算征收。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在華機構、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集體。
1、外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的企業。
2、外國企業
外國企業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經我國政府批準,在我國境內設立的營業機構、場所或營業代理人。這些外國企業包括管理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工廠、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以及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等工程的場所。
3、城市
城市的行政管轄功能可能涉及較其本身更廣泛的區域,其中有居民區、街道、醫院、學校、公共綠地、寫字樓、商業賣場、廣場、公園等公共設施。
4、縣城
縣治所在的城市(鎮),一般在縣政府的辦公所在地,在縣級行政區劃范圍內。一般相對交通發達,通訊及時,經濟發達的城市(鎮),相應的為政府機構建立配套的行政、教育、生活服務機構。
5、工礦區
工礦區指的是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其地域范圍較大,各工業點分布較分散,企業間的距離較遠。
2021年初級會計開考時間只剩余8天時間,目前考生最主要還是圍繞相關習題進行訓練,以此達到查漏補缺的目的。接下來,會計網就出幾道《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給大家,看看能答對幾道題。
《經濟法基礎》 | 多選題
一共5道題~
1.下列各項中,屬于車輛購置稅納稅人的有( )。
A.購買農用運輸車后自用的個體工商戶
B.進口小汽車并自用的單位
C.自產自用小汽車的汽車生產企業
D.獲獎取得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后自用的個人
2.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B.納稅人以出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應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C.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D.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下列表述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的有( )。
A.電池
B.涂料
C.調味料酒
D.高爾夫車
4.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有( )。
A.仲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
C.仲裁采用自愿原則
D.仲裁機構獨立仲裁
5.下列用地中,按稅法規定對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稅收優惠的有( )。
A.鹽場的鹽灘用地
B.機場道路中,場內道路用地
C.直接用于農業的生產用地
D.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題目答案
1.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的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2.答案:ABCD
【解析】選項B:納稅人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答案:CD
【解析】調味料酒及高爾夫車不屬于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不征收消費稅。
4.答案:BCD
【解析】選項A: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5.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在機場道路中,場外道路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場內道路用地依照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所有場內道路用地沒有稅收優惠。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開始了,今年的考試同樣分為了兩個階段進行,對于未參加考試的同學,目前做題依然成為了他們的備考重點,,下面會計網出幾道關于《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給大家,看看能答對幾道題。
《經濟法基礎》 | 多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居民企業只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B.非居民企業只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C.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只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D.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應當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來源于境外但與其境內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2.下列關于契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公司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征收契稅
B.將房產用于抵押,征收契稅
C.企業破產清算期間,對非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征收契稅
D.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征收契稅
3.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免征契稅的有( )。
A.軍事單位承受土地用于軍事設施
B.國家機關承受房屋用于辦公
C.納稅人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業生產
D.城鎮居民購買商品房用于居住
4.某單位的以下哪些情況會使其成為煙葉稅的納稅人( )。
A.受煙草公司委托收購煙葉
B.查處沒收違法收購的煙葉
C.收購煙葉的單位
D.有權收購煙葉的煙草公司
5.根據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運營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社會保險基金??顚S?/p>
B.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
C.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D.可以用于支付社會保險機構的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
題目答案
1.答案:CD
選項A: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選項BCD: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只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應當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來源于境外但與其境內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
2.答案:AC
本題考核契稅的征稅范圍。公司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征收契稅;企業破產清算期間,對非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征收契稅。土地房屋權屬變動還有其他一些不同的形式,如典當繼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式而發生的土地房屋權屬變動的,不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
3.答案:ABC
(1)選項AB: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契稅;(2)選項C: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免征契稅。
4.答案:ACD
【解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為煙葉稅的納稅人,一般是有權收購煙葉的煙草公司或者受其委托收購煙葉的單位。
5.答案:ABC
【解析】選項D:社會保險基金不得用于違規用途(例如,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第二階段于5月22日開始進行,對于準備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目前的工作還是以刷題為主,下面會計網針對《經濟法基礎》出幾道單選題給大家,看看能答對幾道題。
《經濟法基礎》 |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張某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900元,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應全額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B.應全額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C.應差額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D.應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2.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按照“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是( )。
A.物業管理服務
B.貨物加工勞務
C.餐飲服務
D.金融服務
3.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固定資產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計算折舊扣除的是( )。
A.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大型機床
B.已投入使用的廠房
C.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載貨汽車
D.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電腦
4.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簽發票據時,可以更改的項目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稱
C.票據金額
D.簽發用途
5.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用地中,免予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是( )。
A.港口的碼頭用地
B.郵政部門坐落在縣城內的土地
C.水電站的發電廠房用地
D.火電廠廠區圍墻內的用地
題目答案
1.答案:A
【解析】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偶然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2.答案:A
【解析】(1)選項A:屬于“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2)選項B:屬于“加工、修理修配勞務”;(3)選項C:屬于“生活服務”。
3.答案:B
【解析】(1)選項AC: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2)選項D: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答案:D
【考點】支付結算概述。
【解析】“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5.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
選項A:對港口的碼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港口的露天堆貨場用地,原則上應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選項B:對郵政部門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的土地,應當依法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以外的,尚在縣郵局內核算的土地,在單位財務賬中劃分清楚的,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選項C:水電站的發電廠房用地,生產、辦公、生活用地,應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他用地給予免稅照顧。
選項D:火電廠廠區圍墻內的用地均應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廠區圍墻外的灰場、輸灰管、輸油(氣)管道、鐵路專用線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廠區圍墻外的其他用地,應照章征稅。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關于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賬務處理一般是通過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并且針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國家有相關的減免政策。對于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減免,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計提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房產稅
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房產稅
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開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利于通過經濟手段,加強對土地的管理,變土地的無償使用為有償使用,促進合理、節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適當調節不同地區、不同地段之間的土地級整收入,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理順國家與土地使用者之間的分配關系。
房產稅是什么?
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第008號)第十九條規定:
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第二條規定:
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對于實際占用的土地,應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開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利于通過經濟手段,加強對土地的管理,變土地的無償使用為有償使用,促進合理、節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適當調節不同地區、不同地段之間的土地級整收入,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理順國家與土地使用者之間的分配關系。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科目,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具體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期末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應該沒有余額。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購入土地,需要簽訂產權轉移書據,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按規定需要繳納印花稅,那么購買土地繳納印花稅,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購買土地繳納印花稅會計分錄
企業購買土地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屬于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合同金額的0.5‰貼花。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人們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需要征收印花稅。而印花稅的稅率分為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比例稅率從0.05‰到1‰不等,比例稅率為1‰的憑證有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比例稅率為0.5‰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以及營業賬簿中有記載資金的賬簿。我們平時常見的購銷合同,建筑行業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的稅率是0.3‰,企業有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稅率為0.05‰。這些是屬于比例稅率,而定額稅率顧名思義就是金額固定,比如權利許可證照為一件5元的印花稅。
印花稅的特點
收面廣,稅源廣泛。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人們的經濟交往所書立、領受和使用的憑證,所以其稅源廣泛。
征收簡便,費用低廉。印花稅由納稅人自行計稅、貼花,稅務機關負責檢查等工作。因此,印花稅的征收比較簡便,而且稅率低,因此征收稅額少。
不退稅、不抵用。企業多繳的印花稅款,不能和增值稅一樣,印花稅既不能退稅也不能抵用。
稅重罰。印花稅雖然稅負輕,比例稅率從0.05‰到1‰不等,但是如果未貼、少貼或揭下重用印花稅票者,則要受到重罰。
目前,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預習工作正火熱進行,除了看教材,做題可以起到鞏固考點的作用,下面會計網出幾道有關初級會計考試單選題練習給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單選題
1.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的是()。
A申請使用的土地面積
B辦公樓占用的土地面積
C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
D被批準使用的土地面積
2.周某原有兩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價為70萬元;將另一套以市場價格60萬元與謝某的住房進行了等價置換;又以100萬元價格購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稅的稅率為3%,周某計算應繳納的契稅的下列方法中,正確的是( )。
A100×3%=3(萬元)
B(100+60)×3%=4.8(萬元)
C(100+70)×3%=5.1(萬元)
D(100+70+60)×3%=6.9(萬元)
3.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 )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A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50%以上100%以下
B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1倍
C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
D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3倍
4.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 )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A1個月
B3個月
C6個月
D1年
1.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根據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
2.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根據規定,契稅是由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對于交換土地使用權或房屋的,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3.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責任。
4.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解析】對于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事立書面勞動合同。
來源:會計網初級會計題庫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復習工作已進入到強化沖刺階段,目前考生們基本以做題訓練的方式來鞏固所學考點,下面會計網給大家出幾道《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看看正確率如何。
經濟法基礎(多選題)
Q&A
1、下列各項工作出納不得兼任的有( )
A 會計檔案保管
B 稽核
C 收入費用賬目的登記工作
D 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會計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檔案管理部門的人員管理會計檔案,不屬于會計崗位。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
Q&A
2、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賬簿類型的有( )。
A 備查賬簿
B 日記賬
C 明細賬
D 總賬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會計賬簿類型。會計賬簿的種類主要有:(1)總賬;(2)明細賬;(3)日記賬;(4)其他輔助類賬簿,又稱備查賬簿。
Q&A
3、下列各項屬于法律行為的有( )。
A 稅務登記
B 簽發發票
C 爆發戰爭
D 收養孤兒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法律行為。法律行為為是指以法律關系主體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人們有意識的活動。選項C屬于法律事件。
Q&A
4、下列各項中屬于資源稅征稅范圍的有()。
A 石灰石
B 硫酸鉀
C 黏土
D 砂石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資源稅征稅范圍。(1)原油。開采的天然原油征稅,人造石油不征稅。(2)天然氣。開采的天然氣和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征稅。(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4)其他非金屬礦。包括:石墨、硅藻土、高嶺土、螢石、石灰石、硫鐵礦、磷礦、 氯化鉀、硫酸鉀、井礦鹽、湖鹽、提取地下鹵水曬制的鹽、煤層(成)氣、黏土、砂石。(5)金屬礦。包括:鐵礦、金礦、銅礦、鋁土礦、鉛鋅礦、鎳礦、錫礦及其他金屬礦 產品等。(6)海鹽。
Q&A
5、根據地方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在計算土地增值稅依據時,應列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有()。
A 土地出讓金
B 前期工程費
C 耕地占用稅
D 公共配套設施費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
本地考查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納稅人開發房地產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 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等。(1)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2)前期工程費,(3)建筑安裝工程費,(4)基礎設施費,(5)公共配套設施費,(6)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 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土地出讓金在屬于“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不列入“房地產開發成本”。
本文來源:會計網初級會計題庫
千等萬等,終于把2024年高級經濟師考試大綱給等來啦,大家先趕緊看看今年2024年高級經濟師考試大綱有沒有什么變化吧!
2024年高級經濟師(農業經濟)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和要求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具有從事高級農業經濟實務的綜合能力素質。要求應試人員全面了解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實基礎,熟練掌握農業經濟重要理論方法和政策法規,準確把握國家農業農村重大發展戰略,具備根據上述知識開展農業農村事務管理和服務的能力。
考試涉及的專業知識與實務
本科目題型設置多樣,考核點復合程度較高。應試人員作答試題需要綜合、靈活地應用習近平經濟思想、有關專業理論和政策法規,合理、深入地進行判斷、分析或評價??荚嚿婕暗膶I知識與實務范圍如下:
1.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與國家重大戰略。包括新時代“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城鄉融合發展,農民增收致富;糧食安全戰略、建設農業強國戰略、鄉村振興戰略。
2.農業重要地位與農業經濟重要理論。包括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農業多種功能和鄉村多元價值;農村公共投資理論與應用,農業技術進步理論與應用,可持續發展理論與應用,城鄉關系理論演變與應用,收入分配理論與應用。
3.農村改革實踐與探索。包括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實踐;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演變,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的探索;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實踐,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探索,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實踐;農村金融改革與實踐。
4.農業生產要素與服務支撐。包括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經營體系建設與實務;財政支農政策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村金融與農業保險實務。
5.農產品市場與農業產業理論與實務。包括農產品供求理論,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互聯網+”時代農產品市場營銷策略與應用,農產品品牌建設理論與實務;農產品質量安全理論與實踐,農業綠色發展理論與實踐;農業生產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農業專業化與區域化生產理論與實務,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內涵與要求;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的理論與實踐。
6.農業農村重要法律法規與實務。包括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評價等農業經營管理法律法規與實務;種子、農藥等農資生產經營法律法規與實務;農村土地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相關法律法規與實務;村民委員會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律法規與實務;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法律法規與實務。
7.農業農村重要政策與實務。包括糧食生產支持保護政策與實務,耕地保護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政策與實務;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村環境整治政策與實務;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政策與實務,鄉村特色產業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業防災減災政策與實務;鄉村建設與鄉村治理政策與實務。
8.農業農村經濟管理實務。包括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投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融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統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
2024年高級經濟師《農業經濟》考試大綱已于3月15日公布,大家可以參照大綱進行備考復習啦!
一、考試目的和要求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具有從事高級農業經濟實務的綜合能力素質。要求應試人員全面了解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實基礎,熟練掌握農業經濟重要理論方法和政策法規,準確把握國家農業農村重大發展戰略,具備根據上述知識開展農業農村事務管理和服務的能力。
二、考試涉及的專業知識與實務
本科目題型設置多樣,考核點復合程度較高。應試人員作答試題需要綜合、靈活地應用習近平經濟思想、有關專業理論和政策法規,合理、深入地進行判斷、分析或評價??荚嚿婕暗膶I知識與實務范圍如下:
1.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與國家重大戰略。包括新時代“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城鄉融合發展,農民增收致富;糧食安全戰略、建設農業強國戰略、鄉村振興戰略。
2.農業重要地位與農業經濟重要理論。包括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農業多種功能和鄉村多元價值;農村公共投資理論與應用,農業技術進步理論與應用,可持續發展理論與應用,城鄉關系理論演變與應用,收入分配理論與應用。
3.農村改革實踐與探索。包括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實踐;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演變,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的探索;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實踐,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探索,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實踐;農村金融改革與實踐。
4.農業生產要素與服務支撐。包括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經營體系建設與實務;財政支農政策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村金融與農業保險實務。
5.農產品市場與農業產業理論與實務。包括農產品供求理論,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互聯網+”時代農產品市場營銷策略與應用,農產品品牌建設理論與實務;農產品質量安全理論與實踐,農業綠色發展理論與實踐;農業生產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農業專業化與區域化生產理論與實務,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內涵與要求;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的理論與實踐。
6.農業農村重要法律法規與實務。包括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評價等農業經營管理法律法規與實務;種子、農藥等農資生產經營法律法規與實務;農村土地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相關法律法規與實務;村民委員會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律法規與實務;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法律法規與實務。
7.農業農村重要政策與實務。包括糧食生產支持保護政策與實務,耕地保護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政策與實務;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村環境整治政策與實務;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政策與實務,鄉村特色產業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業防災減災政策與實務;鄉村建設與鄉村治理政策與實務。
8.農業農村經濟管理實務。包括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投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融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統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
以上就是【2024年高級經濟師《農業經濟》考試大綱已發布!】的全部內容。想知道自己是否具備2024年經濟師報考資格?趕緊點擊免費測!
2024年高級農業經濟師報名時間集中在4月7日-4月25日,但具體的報名時間可能會因地區和年份而有所不同。
一、高級農業經濟師報名時間是什么時候?
近幾年高級經濟師報名時間可以作為參考:2024年為4月7日-4月25日;2023年為4月26日-5月15日;2022年為4月6日-4月25日;2021年也為4月6日-4月25日;而2020年則為7月6日-7月22日。
請注意,具體報名時間以當地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通知為準。建議考生在報名前仔細閱讀相關通知,確保自己符合報名條件,并按時完成報名手續。
二、高級農業經濟師考試考哪些內容?
高級農業經濟師考試考《農業經濟高級經濟實務》一個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如下:
1.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與國家重大戰略。包括新時代“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城鄉融合發展,農民增收致富;糧食安全戰略、建設農業強國戰略、鄉村振興戰略。
2.農業重要地位與農業經濟重要理論。包括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農業多種功能和鄉村多元價值;農村公共投資理論與應用,農業技術進步理論與應用,可持續發展理論與應用,城鄉關系理論演變與應用,收入分配理論與應用。
3.農村改革實踐與探索。包括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實踐;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演變,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的探索;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實踐,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探索,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實踐;農村金融改革與實踐。
4.農業生產要素與服務支撐。包括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經營體系建設與實務;財政支農政策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村金融與農業保險實務。
5.農產品市場與農業產業理論與實務。包括農產品供求理論,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互聯網+”時代農產品市場營銷策略與應用,農產品品牌建設理論與實務;農產品質量安全理論與實踐,農業綠色發展理論與實踐;農業生產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農業專業化與區域化生產理論與實務,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內涵與要求;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的理論與實踐。
6.農業農村重要法律法規與實務。包括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評價等農業經營管理法律法規與實務;種子、農藥等農資生產經營法律法規與實務;農村土地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相關法律法規與實務;村民委員會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律法規與實務;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法律法規與實務。
7.農業農村重要政策與實務。包括糧食生產支持保護政策與實務,耕地保護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政策與實務;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村環境整治政策與實務;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政策與實務,鄉村特色產業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業防災減災政策與實務;鄉村建設與鄉村治理政策與實務。
8.農業農村經濟管理實務。包括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投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融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統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
中國人事考試網于近日發布2024年初、中級經濟師考試大綱,根據官方信息,現小編將24年初級經濟師農業經濟考試大綱整理如下。
24年初級經濟師農業經濟考試大綱
1.農業資源與環境。理解農業資源、農業面源污染、農業資源環境承載力、農業綠色發展等的內涵,掌握農業自然資源、農業社會經濟資源的類別、特點及其利用,理解不同農業資源的經濟原理,理解農業多功能性的概念、特點及其在鄉村發展建設治理中的作用。
2.鄉村產業發展。掌握農業生產結構和農業生產布局的優化原則和評價指標,理解鄉村產業結構的內涵和演進方向,了解農業生產專業化的內涵、分類和作用,了解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內涵和發展重點。
3.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了解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構建的必要性、演變的過程、當前的構成,掌握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內涵與特點,了解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發展歷程、發展現狀、制約因素、發展趨勢,了解培育和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目標和措施。
4.主要涉農補貼制度。了解農業補貼政策的形成背景、形成過程、農村稅費改革等內容,理解涉農補貼政策演變與現行體系框架構成,掌握現行主要涉農補貼政策的類別、目標和內容。
5.農村土地承包及經營權流轉管理。了解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歷史演進和農村土地問題的特殊性,掌握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掌握農村土地承包的基本要點,了解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登記操作規范,掌握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以及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的工作重點和政策要點。
6.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與仲裁。理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概念、特點、處理原則、處理方式,了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與仲裁的原則、范圍、特點和程序,了解仲裁與司法的銜接以及司法對仲裁的保障。
7.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與資產管理。了解農村集體經濟的內涵、特點和發展歷程,了解農村集體資產的概念、作用與類別,理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概念、特征、任務、內容和意義,了解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所有權界定和所有權登記,理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制度、民主理財與監督、村級會計服務、財務公開等內容,了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含義、對象、內容和組織形式,理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時代背景、目標要求、基本原則、程序、成效。
8.農產品市場營銷。了解農產品市場營銷的內涵、特點和職能,理解并掌握農產品的價格策略、產品策略、流通渠道策略、促銷策略等內容,了解“互聯網+”發展對農產品市場營銷的影響,了解網絡營銷的內涵和主要方式。
9.農業企業經營管理與經營活動分析。理解農業企業經營與管理的概念和內容,了解農業企業經營環境、經營戰略、管理機制等內容,了解中小微企業的分類和特征,掌握中小微企業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融資管理等內容,掌握農業企業經營活動和經營狀況的內容和分析方法。
2023年高級經濟師《農業》真題及答案(考生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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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經過土地托管、入股,以及建設高標準農田(土壤酸性改良,增加士壤有機肥,田間管網,水利設施,泵站等建設,抵抗10年一遇災害。坡面平整,農田防護林等),增加小農戶的收入。
1、分別從土地托管和土地入股的生產經營模式分析,土地的“三權”是否發生了轉移?
A.對于土地托管而言,土地“三權”均不發生轉移
B.對于土地入股而言,土地的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不發生轉移,土地經營權發生流轉
C.土地托管和土地入股都是土地經營權放活的表現形式,土地所有權仍然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D.土地托管和土地入股,土地承包權仍歸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農戶)所有
參考答案:A.B.C.D
2、結合案例,分析高標準農田有哪些特征。
A.田塊平整、集中連片、設施完善、農電配套、宜機作業
B.土壤肥沃、生態友好、抗災能力強
C.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高度適應
D.面積要達到一定規模,地力不斷提升
參考答案:A.B.C.D
(二)
材料缺失
3、以下村集體財務管理行為是否正確,并解析。
a.M村集體成員大會起草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主要成員薪酬的建議,并決定其他工作人員薪酬。
b.成員大會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年度財務計劃,年度收益方案等。
c.監事會審核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報告。
A.a行為錯誤
B.a行為不屬于成員大會的職責范圍,而屬于理事會的職責
C.b行為正確
D.c行為錯誤
E.c行為不屬于監事會的職責范圍,屬于會計人員的財務管理職責范圍
參考答案:A.B.C.D.E
4、M村村民因急需用錢,把自己的集體權益轉給了N村表弟,是否可行?
A.M村村民把集體權益轉給了N村表弟的行為不可行
B.集體財產依法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
參考答案:A.B
5、M村村民王某父親去世,向村委會提出兩個要求。村委會第一個同意,第二個駁回。為什么,說明理由。a.繼承父親集體股權。b.給剛出生的二胎孩子
分配集體股權。
A.農村股權是可以繼承的
B.繼承人確定后就可以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繼承股權
C.農村股權分配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后,原則上實行“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靜態管理模式
D.不隨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農戶股權
參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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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新階段加快建設農業強國作出了部署安排,提出“要立足國情,農情,體現中國特色,建設供給保障強,科技裝備強,經營體系強,產業韌性強,競爭力強的農業強國”。
6、論述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重要意義。
A.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支撐
B.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C.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戰略任務
D.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的客觀需要
參考答案:A.B.C.D
7、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應重點抓好哪些工作?
A.推進耕地保護建設全方面加強
B.強化財政支農,統籌發揮市場和政府作用
C.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完善科技創新體系
D.轉變農業經營方式,優化農業社會化服務
E.推進農業產業體系建設,促進農業提質增效
參考答案:A.B.C.D.E
以上就是【2023年高級經濟師《農業經濟》真題(6.18上午場)】的全部內容。想知道自己是否具備2024年經濟師報考資格?趕緊點擊免費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