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包括直線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額法等,對固定資產進行加速折舊,適用哪些情形?
固定資產可以加速折舊包括什么情形?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
一、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具體范圍見附件)的企業2015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二、對上述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三、企業按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縮短折舊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也可選擇不實行加速折舊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第一條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及《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的相關規定,企業擁有并用于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產,由于以下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一)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
(二)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
固定資產折舊是什么?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企業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固定資產折舊會計分錄
借:制造費用(生產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管理費用(行政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貸:累計折舊
企業通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可以實現固定資產的足額補償額,發生加速折舊業務,應怎么做賬?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怎么做賬?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與正常折舊分錄是一樣的,只是折舊的金額比正常計提折舊的金額要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累計折舊
累計折舊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應在該資產受益期間內所攤銷的金額。累計折舊賬戶屬于資產類的備抵調整賬戶,它與一般資產賬戶的結構剛好相反,累計折舊是貸方登記增加,借方登記減少,余額在貸方表示累計計提折舊的總金額。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是什么意思?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為加速其資本投資回收態勢,以遞減狀態分配其成本的一種方式。也就是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方法。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固定資產報廢凈損失計入什么會計科目?
固定資產報廢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會計科目?!肮潭ㄙY產清理”是一個過渡科目,在全部的清理工作未完成之前,記錄因為清理而發生的各項收入和損失,收入放貸方,損失放借方。最后用貸方合計減借方合計,正為盈利,負為損失。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自從政策明確將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優惠擴大到全部制造業,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成為不少人的關注熱點。但對于政策究竟是怎么回事,如何進行加速折舊,申報中要注意什么?都比較模糊,今天來給大家總結一下。
01、政策概述
根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來看,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可以在收入總額中扣除。
這意味著在使用初期攤銷的折舊較多,稅前就能扣除的較多,利潤就變的較少,企業繳納的稅款也變少,有效的減少企業的資金壓力。
稅務總局先后于14、15年下發了兩次文件明確了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優惠政策;后來為了進一步減稅降費,又對2018年-2020年新購進的設備器具,提出了新的優惠政策。
最終在19年的《工作報告》中明確將該項優惠擴大至全部制造業領域,詳細的政策內容,大家可以參看下文的思維導圖。
02、政策適用的范圍
大家可以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GB/T 4754-2017)》判斷自己是否屬于制造業,如果日后相關部門更新了行業分類和代碼,要依據新的規定。
因為多數企業存在多業經營的情況,為了方便大家,稅務總局也提供了一條判斷依據,將收入指標納入判定指標:
另外,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適用該項優惠的固定資產是指符合條件的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理解:
03、加速折舊方法
根據《加速折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企業可以選擇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中的一種來進行加速折舊,需要額外強調的是加速折舊的方法一旦確定,沒有特殊情況是不能變更的。
下面通過一個案例來給大家說明一下兩種計算方法的區別:
A制造業企業(為一般納稅人)于2019年8月31日新購進一臺設備用于研發,金額為600萬元,同時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已經認證。
預計該設備使用壽命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25萬元,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計算該設備的折舊額。
1 雙倍余額遞減法
在改用年限平均法之前,固定資產的凈值不考慮殘值的影響。
年折舊率=2÷5×100%=40%
第一個折舊年度折舊額:600×40%=240萬元
第二個折舊年度折舊額:(600-240)×40%=144萬元
第三個折舊年度折舊額:(600-240-144)×40%=86.4萬元
剩下兩年改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折舊,就是將第四個折舊年度的年初固定資產的凈值在最后兩年內進行均攤。
第四個折舊年度折舊額=第五個折舊年度折舊額=(600-240-144-86.4-25)÷2=52.3萬元
2 年數總和法
在折舊開始時就需考慮殘值對固定資產凈值的影響。
預計使用的年數壽命總和=1+2+3+4+5=15
第一個折舊年度折舊額=(600-25)×5÷15=191萬元
第二個折舊年度折舊額=(600-25)×4÷15=153萬元
第三個折舊年度折舊額=(600-25)×3÷15=115萬元
第四個折舊年度折舊額=(600-25)×2÷15=76萬元
第五個折舊年度折舊額=(600-25)×1÷15=38萬元
04、申報事項
該項優惠政策企業在預繳時就可以享受,倘若預繳時無法確定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百分比,企業自己可以進行合理的預估。在匯算清繳時發現比例不符合規定的,一起調整。
另外在享受該項優惠時,不需要向稅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只需要按照規定收集保存好相關的文件資料。
如果是在公告發布前沒能享受到優惠,可以采用以下兩種方法處理:
財務人員采取加速折舊方法計提折舊時,可以選擇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可通過管理費用、累計折舊等科目進行核算,對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業務,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相關會計分錄
1、計提固定資產
借:制造費用(車間用固定資產)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用固定資產)
管理費用(管理部門用固定資產)
其他業務成本(出租的固定資產)
貸: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方法計算公式
1、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2、雙倍余額遞減法
在不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下,根據期初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折舊的一種方法。
每期期初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固定資產賬面余額-累計折舊
采用此種方法計提折舊時,一般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的凈值扣除預計凈產值后的余額進行平均攤銷。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月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固定資產折舊是什么?
固定資產折舊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固定資產而使其損耗導致價值減少僅余一定殘值,其原值與殘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攤的固定資產耗費是固定資產折舊。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是計提折舊的前提。
問:我司是一家制造業企業,近期購入一批供生產產品使用的設備,請問我司可以享受哪些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
答:根據《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文件,明確指出將原適用于六大行業和四個領域重點行業企業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適用范圍擴大至全部制造業,但具體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內容沒有調整,仍與原有政策保持一致,具體為:
1、制造業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一次性稅前扣除。
注意: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業新購進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可一次性在稅前扣除,該政策適用于所有行業企業,已經涵蓋了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的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間,制造業企業可適用設備、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業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
綜上所述,你公司購入的設備,可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其中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適用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概念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可以理解為在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為加速其資本投資回收態勢,以遞減狀態分配其成本的的方式。其特點體現為:為達到固定資產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補償的目的,在固定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舊,后期少提折舊的一種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分錄
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借:制造費用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在企業生產經營中,大部分的固定資產都是按照年限平均法計算的,但是也有些固定資產是按照加速折舊的方法進行折舊的,到底有哪些呢?和會計網一起來看一下吧。
企業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有哪些?
企業采取縮短折舊年限和加速折舊的具體依據和方法是:
一、《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的固定資產,包括:
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比如電腦和一些機器設備,科技類相關的固定資產)
2、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比如工業用機器設備等)
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
(一) 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 電子設備,為3年。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會計分錄
1、計提固定資產的時候
借:制造費用(車間用固定資產)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用固定資產)
管理費用(管理部門用固定資產)
其他業務成本(出租的固定資產)
貸: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方法計算公式
1、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月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2、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以上就是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方法以及會計分錄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指的是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方法,對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會計分錄該如何編制?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會計分錄
借:制造費用(用于生產車間)
管理費用(用于行政管理部門)
銷售費用(用于銷售部門)
在建工程(用于工程建設)
研發支出(用于項目研發)
其他業務成本(用于經營出租)
貸:累計折舊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其他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也構成其他業務成本。
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對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以及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實行加速折舊。這一規定沒有行業限制,覆蓋了包含制造業在內的所有行業企業。2019年,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以下簡稱《公告》),將適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擴大至全部制造業領域。進一步鼓勵企業擴大投資,促進產業技術升級換代。
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這項優惠政策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政策適用范圍的背景
2014年起
對部分重點行業企業簡化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適用條件。財政部、稅務總局先后于2014年、2015年兩次下發文件,明確相關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政策內容:
一是六大行業和四個領域重點行業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均允許按規定折舊年限的60%縮短折舊年限,或選擇采取加速折舊方法;
二是上述行業小型微利企業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一次性稅前扣除;
三是所有行業企業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一次性稅前扣除,超過100萬元的,允許加速折舊;
四是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可一次性稅前扣除。
2018年起至2020年
對企業新購進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這一政策大幅度提高了此前出臺的一次性稅前扣除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上限,也沒有行業限制,包括制造業在內的所有行業企業均可依法享受。
2019年1月1日起
將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擴大至全部制造業領域。
擴圍后哪些行業可享優惠?
原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適用范圍為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六大行業和輕工、紡織、機械、汽車四個領域重點行業。除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外,其他行業均屬于制造業的范疇。因此,將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擴大至全部制造業領域后,可以適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行業,包括全部制造業以及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制造業企業可享哪些優惠?
《公告》將原適用于六大行業和四個領域重點行業企業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擴大至全部制造業,但具體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內容沒有調整,仍與原有政策保持一致,具體為:
一是制造業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二是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一次性稅前扣除。
需要強調的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業新購進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可一次性在稅前扣除,該政策適用于所有行業企業,已經涵蓋了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的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間,制造業企業可適用設備、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業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
制造業劃分標準
為增強稅收優惠政策的確定性,《公告》規定,制造業按照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GB/T4754-2017)》執行。今后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從其規定。
考慮到企業多業經營的實際情況,為增強確定性與可操作性,在具體判斷企業所屬行業時,可使用收入指標加以判定。制造業企業是指以制造業行業業務為主營業務,固定資產投入使用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50%(不含)以上的企業。收入總額是指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的收入總額。
適用優惠政策的固定資產范圍
制造業適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固定資產應是制造業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對于“新購進”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掌握:
一是取得方式。購進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兩種形式。將自行建造也納入享受優惠的范圍,主要是考慮到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所使用的材料實際也是購進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也看作是“購進”的。
二是購進時點。除六大行業和四個領域重點行業中的制造業企業外,其余制造業企業適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固定資產應是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購進的。購進時點按以下原則掌握: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三是已使用的固定資產?!靶沦忂M”中的“新”字,只是區別于原已購進的固定資產,不是指非要購進全新的固定資產,因此企業購進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也可適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
預繳申報時可享優惠
企業在預繳時可以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企業在預繳申報時,由于無法取得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重數據,可以由企業合理預估,先行享受。在年度匯算清繳時,如果不符合規定比例,則一并進行調整。
享受優惠需辦理手續
為貫徹落實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有效落實企業所得稅各項優惠政策,稅務總局于2018年制發了《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23號),修訂完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新的辦理辦法規定,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全部采用“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因此,制造業企業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無需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歸集和留存備查資料即可。
《公告》發布前未能享受優惠的怎么辦?
對于《公告》發布前,制造業企業未能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可采取以下兩種方式處理:
一是可在以后月(季)預繳申報時匯總填入預繳申報表計算享受;
二是可在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年度申報時統一計算享受。
虧損企業是否可以選擇不實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
按現行政策規定,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也可選擇不實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企業因為虧損,選擇不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恰恰可能是出于整個生產經營周期利益最大化的考慮。這也體現了政策設計是保證企業能切切實實享受到紅利,而非追求短期政策效應。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應根據實際情況在其使用壽命內進行折舊處理。那么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如何計算?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如何計算?
一、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最后兩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產期初凈值,得出各年應提折舊額的方法;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最后兩年改用年限平均法,將倒數第2年初的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在這兩年平均分攤。
計算公式:
(1)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折余價值×年折舊率。
(2)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3)月折舊額=年初固定資產折余價值×月折舊率;
(4)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
(5)最后兩年,每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凈殘值)/2;
二、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確定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
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之總和,假定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n+1)÷2,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 月折舊率。
固定資產折舊如何理解?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企業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 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2. 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固定資產屬于非流動資產,且能在一年以上的時間里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