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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未決訴訟的預計負債知識點
    2020-04-07 11:58:35 1507 瀏覽

    今天我們來說一說,未決訴訟預計負債的知識點,相信很多考生都對這個問題會存在疑惑,怎么樣才會發(fā)生未決訴訟呢?一般都有哪些原因呢?實際發(fā)生時應該怎么做呢?預計的負債金額又該怎么計算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未決訴訟的預計負債知識點

    一、去年的7月份,A公司的產品因為涉嫌非專利技術盜竊被B公司起訴,去年的12月31日,案件還在審理的過程中,未結案,在律師的風險評估下,認為A公司有很大的可能會敗訴,預計需要賠償300-500萬元,如果敗訴,A公司還要支付訴訟費30萬元,A公司認為,已經對非專利技術生產的產品已經購買保險,如果敗訴,那么應該按照保險公司約定進行賠償,預計的賠償金額為250萬元,假設不考慮其他的因素,那么A公司在去年拿的年度報表中對上述的應當確認的負債金額為多少?

    A:260萬元

    B:460萬元

    C:440萬元

    D:430萬元

    解析:

    因未決訴訟確認的預計負債的金額=(300+500)/2+30=430萬元;針對很可能收到的補償,尚未達到確定標準的,無需處理。

    二、關于未決訴訟中的預計負債

    實際工作中會遇到很多問題,比如質量不達標,購貨方退回要求補償,銷售方不同意補償,就打起了官司,這時候該怎么做會計處理呢?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購貨方要求賠款的未決訴訟確認的預計負債,應該在實際發(fā)生時抵減所得稅,形成遞延所得稅,不能在確認時直接抵減。

    以上就是有關未決訴訟的預計負債知識點,如果想了解更多有關《會計》科目的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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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訴訟費賬務處理怎么做?
    2020-05-12 18:26:39 3285 瀏覽

      公司因維護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訴時,其中會產生訴訟費。公司訴訟費賬務處理怎么做?這是很多會計人員都會遇到的實務問題,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公司訴訟費賬務處理

      公司訴訟費如何做賬?

      1、支付訴訟費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XX法院

      貸: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2、如果勝訴收回訴訟款,賬務處理如下:

      借: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XX法院

      3、如果敗訴,收到法院開具的結算票:

      借:管理費用——其他

      貸:其他應付款——XX法院

      法院訴訟費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貸:銀行存款

      被告承擔訴訟費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對方單位

      貸:現(xiàn)金等

      訴訟費用的負擔原則是什么?

      答:訴訟費用的負擔指的是訴訟終結時,由哪一方當事人承擔訴訟費。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包括了案件受理費、其他訴訟費用。

      世界上多數(shù)國家確定訴訟費用的負擔一般以“敗訴人承擔訴訟費用”為原則,我國同樣采取這一原則。訴訟費用以“敗訴人負擔”為原則,主要因為敗訴人的過錯而導致了糾紛的發(fā)生,才會進行訴訟。但有些訴訟結果在各有勝負的情況下,其訴訟費用需要一起分擔。

    展開全文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2020-08-21 15:07:40 754 瀏覽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倒計時只有9天,雖說在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科目里,“仲裁和民事訴訟”是最基礎、簡單的考試點內容,但同樣有不少考生在這考點上丟分,今天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這個考點。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內容導航初級會計重要考點初級會計報考理由
    初級會計答題技巧初級會計評分標準

      初級會計重要考點

      今日核心考點

      2020年初級《經濟法》核心考點1:仲裁和民事訴訟

      核心考點思維導圖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核心考點概述

      (一)仲裁的適用范圍

      1、可以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2、不能提請仲裁的:①關于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撫養(yǎng)、繼承糾紛;②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下列仲裁不適用《仲裁法》的:①勞動爭議的仲裁; ②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yè)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不屬于《仲裁法》所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調整。

      (二)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

      (2)依據(jù)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

      (3)獨立仲裁原則;

      (4)一裁終局原則: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仲委會或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自愿把他們之間可能發(fā)生或者已經發(fā)生的經濟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的書面約定。

      仲裁協(xié)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協(xié)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

      (四)仲裁裁決

      1、仲委會由當事人協(xié)議選定,不實行級別管轄、地域管轄。

      2、仲裁應該開庭進行,但是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不開庭。

      3、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xié)議公開的,可以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除外。

      4、裁決應該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記錄少數(shù)意見。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fā)生糾紛。

      【主要適用的案件】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yǎng)法、繼承法等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fā)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2)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fā)生爭議,法律規(guī)定適用民訴程序審理的案件;

      (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訟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jù)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二)民事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shù);

      2、回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無論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1)法定不公開: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法律另有規(guī)定;

      (2)申請不公開:離婚案件;商業(yè)秘密案件。

      4、兩審終審制度:一個案件經一審法院審判后,當事人不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

      (三)訴訟管轄

      1、級別管轄:大多數(shù)民事案件均歸基層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

      (1)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原則。

      (2)特殊管轄:

      ①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②保險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③票據(jù)糾紛訴訟,由票據(jù)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芤蚬驹O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

      ⑤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lián)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fā)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耷謾嘈袨樵V訟,由侵權行為地(行為實施地、結果發(fā)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信息網絡侵權:A.被告住所地;B.被訴侵權行為計算機設備所在地(實施地);C.被侵權人住所地(結果地);產品、服務侵權:A.產品制造地;B.銷售地;C.服務提供地;D.侵權行為地;E.被告住所地

      ⑦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損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fā)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⑨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

      ⑩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航程終止地法院管轄。

      (3)專屬管轄: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港口作業(yè)糾紛——港口作業(yè)地;繼承遺產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

      (4)協(xié)議管轄:協(xié)議選擇的范圍: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5)共同管轄: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共同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四)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長度:普通訴訟時效:3年;最長訴訟時效:20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

      2、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和中斷

      3、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

      初級會計報考理由

      一、認可度不斷提高

      自從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取消后,初級會計逐漸得到了企業(yè)的廣泛性認可,同時也已經作為財會人入行最基本的會計職稱類考試。隨著社會發(fā)展,會計已成為社會普遍通用的熱門職業(yè),隨著競爭力的加大,企業(yè)對于人才招聘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初級會計證書也逐漸成為進入企業(yè)必備的“敲門磚”。

      二、科目少,取證快

      吸引這么多考生報名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初級會計科目少、取證的速度比較快,而且對比起其它考試來說,初級會計的考點內容是最為基礎、難度最低的一門考試,即使對于零基礎考生,只要多加努力,在一年內輕松通過考試并不是問題。

      三、報名條件低

      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去報考,無非大家看中了他報名的門檻,在報名條件方面,初級會計考試所設置的門檻并不是很高,只需要具備高中學歷或以上學歷的要求,既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了,同時,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年代中,初級會計證書也是大家必考的會計職稱證書。

      四、人才缺口大

      雖說,如今的會計行業(yè)中,會計人員比較多,但真正能夠達到高級專業(yè)水平的會計人員確實少之又少。而報名初級會計考試證書成為高端會計人士最基本的條件,只有穩(wěn)固好自己的基礎功底,才能有能力晉升到更高的層次。

      初級會計答題技巧

      初級會計實務的內容與經濟法相比,會難一些,大部分的內容是需要計算的,而且題目的靈活性也比較強,對于大部分的考生來說,是比較容易丟分的。

      1、單選題

      直接選擇法:對于一些比較簡單的題目,能夠直接選定的,就采用直接選擇法;

      排除法:一般是答案不確定的時候,幾個答案做對比選擇,找出更符合答案的選項。

      單選題還是比較容易得分的,一般都是基礎知識類型的題目,如果遇到了計算題,一開始動筆的時候沒思路的話,就先放下,先不要管,等最后有時間了,再過來寫,先做一個標記。

      2、多選題

      綜合考察能力比較強,涉及的知識點較多,也會涉及很多的會計處理,而且多選題多選、少選或者是錯選都不能得分,考生們要在這方面多下點功夫,如果選錯了,直接就不得分了,但也有很多考生粗心大意,很多迷惑的選項,也沒看清題目是讓選正確的還是不正確的,這樣丟分就很冤枉了,所以大家一定要細心。

      3、判斷題

      不答不得分,答錯到扣分。沒想到吧,我們一直都覺得,不管會不會寫,一定要把試卷填滿,起碼老師能看到我對考試是認真的,但是,判斷題就給我們提個醒了,答錯要倒扣分,所以不確定的答案,寧愿不寫,也不能亂寫,會計網小編倒是覺得這是個好現(xiàn)象,也覺得是為了提醒考生們以后工作不確定的事情就不要輕易下結論。

      4、不定項

      不定項選擇題就比較難,有很強的綜合性,出題的形式一般是計算題和分析題,這個題型考試的得分點是,答對幾個得幾分,錯選、多選、不選不得分,這類題型就是把自己肯定的答案選上,不肯定就不要選。

      初級會計評分標準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標準是什么?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雖然還未開始,不過作為考生的你,除了密鑼緊鼓的開展備考工作外,還是非常有必要去清楚知道它的考試相關事宜的。

      關于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合格標準,與歷年一樣,《經濟法基礎》、以及《初級會計實務》這兩個科目滿分都是100分,合格標準分數(shù)都是為60分,毫無疑問,考生只要兩個科目的分數(shù)都能達到60分,就表示你已經順利通過初級會計考試了哦。

      關于成績查詢

      關于成績查詢問題,當考試結束后,官方通常在1~2個月左右的時間會公布考試成績。屆時考試只需要通過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輸入自己的姓名及賬號密碼登錄個人賬號并進入考試成績查詢入口,即可查詢到自己所考的分數(shù)。

      成績合格還需要考后審核

      別以為考試合格后就可以領取初級會計證書了,要知道,在考試結束后,部分地區(qū)還會進行考后的資格審核,簡單來說,就是對取得考試合格的考生進行審核,主要核對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是否存在作弊嫌疑等,關于這點,大家也不必太擔心,這只是簡單審核,一般都能順利通過,不同地區(qū)有不同要求,因此,考生一定要關注好所在地的最新動態(tài),按照要求去執(zhí)行就可以了。

      不參加審核能領取證書嗎?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不參加考后審核的考生,是無法領取初級會計證書的!對于錯過考后審核的考生,第一年一般不會取消成績,第二年還會有補審核的機會,而在第二年以后,就會存在取消成績的風險,因此考生一定要重視。

    展開全文
    訴訟費用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2020-09-03 07:02:46 1674 瀏覽

      企業(yè)因商業(yè)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時,應繳納的訴訟費該通過什么會計科目核算?

    訴訟費用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訴訟費用計入什么科目?

      一般情況下發(fā)生的訴訟費用是通過管理費用—訴訟費科目核算,賬務處理是:

      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訴訟事項,是通過預計負債科目核算,賬務處理是:

      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貸: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是什么意思?

      預計負債指的是因為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可能產生的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qū)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屬負債類科目,根據(jù)或有事項準則的規(guī)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企業(yè)應將其確認為負債:

      1、該義務是企業(yè)承擔的現(xiàn)時義務。

      2、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這里的“很可能”指發(fā)生的可能性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yè)為組織和管理企業(yè)生產經營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yè)籌建期間發(fā)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中發(fā)生的或者應由企業(yè)統(tǒng)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yè)務招待費、技術轉讓費等。

    展開全文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內容:仲裁與民事訴訟
    2020-09-08 15:38:57 427 瀏覽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還有2天正式結束了,未參加考試的考生應抓緊最后時間鞏固好所學內容。今天,會計網繼續(xù)為大家講解《經濟法基礎》科目另一個高頻考點內容,仲裁與民事訴訟。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內容

    內容導航初級會計考點內容初級會計與中級會計比較
    初級會計發(fā)展前景初級會計通關秘訣

      初級會計考點內容

      今日核心考點

      2020年初級《經濟法》核心考點1:仲裁和民事訴訟

      核心考點思維導圖


      核心考點概述

      (一)仲裁的適用范圍

      1、可以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2、不能提請仲裁的:①關于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撫養(yǎng)、繼承糾紛;②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下列仲裁不適用《仲裁法》的:①勞動爭議的仲裁; ②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yè)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不屬于《仲裁法》所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調整。

      (二)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

      (2)依據(jù)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

      (3)獨立仲裁原則;

      (4)一裁終局原則: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仲委會或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自愿把他們之間可能發(fā)生或者已經發(fā)生的經濟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的書面約定。

      仲裁協(xié)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協(xié)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

      (四)仲裁裁決

      1、仲委會由當事人協(xié)議選定,不實行級別管轄、地域管轄。

      2、仲裁應該開庭進行,但是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不開庭。

      3、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xié)議公開的,可以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除外。

      4、裁決應該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記錄少數(shù)意見。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fā)生糾紛。

      【主要適用的案件】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yǎng)法、繼承法等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fā)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2)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fā)生爭議,法律規(guī)定適用民訴程序審理的案件;

      (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訟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jù)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二)民事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shù);

      2、回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無論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1)法定不公開: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法律另有規(guī)定;

      (2)申請不公開:離婚案件;商業(yè)秘密案件。

      4、兩審終審制度:一個案件經一審法院審判后,當事人不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

      (三)訴訟管轄

      1、級別管轄:大多數(shù)民事案件均歸基層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

      (1)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原則。

      (2)特殊管轄:

      ①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②保險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③票據(jù)糾紛訴訟,由票據(jù)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④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

     ?、菀蜩F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lián)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fā)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耷謾嘈袨樵V訟,由侵權行為地(行為實施地、結果發(fā)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信息網絡侵權:A.被告住所地;B.被訴侵權行為計算機設備所在地(實施地);C.被侵權人住所地(結果地);產品、服務侵權:A.產品制造地;B.銷售地;C.服務提供地;D.侵權行為地;E.被告住所地

     ?、咭蜩F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嘁虼芭鲎不蛘咂渌p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fā)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嵋蚝ky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

     ?、庖蚬餐p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航程終止地法院管轄。

      (3)專屬管轄: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港口作業(yè)糾紛——港口作業(yè)地;繼承遺產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

      (4)協(xié)議管轄:協(xié)議選擇的范圍: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5)共同管轄: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共同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四)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長度:普通訴訟時效:3年;最長訴訟時效:20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

      2、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和中斷

      3、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

      初級會計與中級會計比較

      初級會計職稱是會計行業(yè)敲門磚,中級會計職稱是專業(yè)能力的象征

      拿到初級會計師證書,相當于入行會計行業(yè)的敲門磚。只是代表了你具備一名會計人員的基本資質,可以從事的崗位會有所限制,最常見的就是出納。但是拿到中級會計師證書就不同了,這是一種專業(yè)能力的象征,報考除了學歷限制,還有工作經驗這一規(guī)定。

      當你持有中級會計師證書,面試相應崗位工作,更容易獲得考官青睞,因為這是個人實操能力的憑證。同時u,意味著你有更廣闊的職業(yè)發(fā)展空間!

      我們可以總結為:初級會計師只是基礎,而中級會計師能讓你有所發(fā)展,這點就可以說明難易程度了!

      初級會計師和中級會計師從事工作崗位有所區(qū)別

      初級會計師證書持有者,一般從事會計行業(yè)的基礎工作崗位,并且一開始薪資較低。而中級會計師證書持有者可以擔任大公司、企業(yè)的高層會計人員,成為財務主管的可能性很大。這一點說明,中級會計師證書讓你有更多升職加薪的機會,級別越高,證書含金量相對高。

      對于兩者工作機遇不一可得:中級會計師證書的取得,相比初級,一定會花費更多的心思!

      報考條件不一樣,初級會計職稱是起點

      從兩者的報名條件來看,報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需要滿足至少大專的學歷,并且有5年的會計工作經驗;而初級會計師,報考門檻低,高中以上學歷都可。報考條件的差距,可以看出初級會計職稱只是會計行業(yè)的一個起點,起跑線有著本質的區(qū)別。

      綜上所述:中級會計師考試相比初級來說,難度大,想要取得,必須苦下功夫!

      初級會計發(fā)展前景

      一、入行門檻

      盡管初級會計考試是所有考試中難度最低的,但還是需要會計人去考,為什么呢?隨著時代發(fā)展以及競爭的激烈,如今入行會計行業(yè)的人基本都需要一本證書來證明自己的實力,更重要的是,在招聘方面,越來越多企業(yè)更加看重這本初級證書,可以說初級會計證書已成為當今會計求職者入行的“敲門磚”。

      二、晉升必備

      盡管初級會計證書相比起CPA、中級會計等證書含金量會稍低一點,但如果想晉升到主管、經理等級別職位,持有初級會計證書是最基本的條件。其次,像有畢業(yè)生出來后想考公務員的,而當中考試內容有70%會涉及到專業(yè)知識,所以對于就讀會計專業(yè)的學生來說,考取初級證書也有助于你參加國家的公務員等其它公職類考試。

      三、個人能力的提升

      別以為初級會計證書含金量低就會沒有用,盡管初級考試它的難度不大,但也是能夠證明自己個人實力的一種體現(xiàn),而且通過參加初級考試獲取證書,在個人能力方面也有所提升,至少也使自己學到了更多專業(yè)知識,自己的知識面也變廣闊,在職業(yè)規(guī)劃的路上離目標可以說是更近了一步。

      就業(yè)方向有哪些?

      別看初級會計的報名門檻低,在拿到證書以后,考生們同樣會有比較多的就業(yè)方向進行選擇,比如拿到證書以后,考生們可以擔任出納、會計助理、核算、檔案保管等初級財務職務,工作單位一般為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等。

      初級會計通關秘訣

      一、參考考試大綱,總結核心考點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對于基礎不好的考生雖有一定難度,如果想要達到60分及格線,首先要從考試大綱著手。參考今年考綱,往往變化之處就是我們所要掌握的知識重心。針對這些重點知識,花時間精力,著重復習。

      平時做題也會碰到反復出現(xiàn)的考點,對于這些知識點,及時做好筆記。并且對于做題思路,做好歸納,及時反思。對于經常錯的類型題,也要在錯題集做好記錄,并且將正確的思路記在一旁,需常常查漏補缺。

      二、真題練習,提前適應考試狀態(tài)

      準備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對于真題一定要格外重視。通過真題,我們可以總結命題規(guī)律,可以歸納哪些是??伎键c,可以發(fā)現(xiàn)自己的不足在哪里。對命題規(guī)律及考點熟悉,可以讓我們學會舉一反三,提高做題準確率;對自身不足十分明確時,可以揚長避短,補齊短板。并且,通過真題反復練習,可以起到讓自己提前適應考試狀態(tài)的作用。

      三、鞏固基礎知識為主,反復查缺補漏

      如果自身基礎差,對于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務必以鞏固基礎知識為主,做到反復查漏補缺??碱}大部分出題依據(jù)都是建立在基礎知識點上,因此,基礎知識一定要從理解的基礎上掌握。教材認真研讀,例題反復分析,總結一套適用的答題技巧。

      如何查漏補缺,可以從整理的錯題集發(fā)現(xiàn)自身弱點,針對并沒有熟練掌握的知識點,建議重新聽一遍網課,并且輔以練習,遇到問題,及時向老師、前輩請教。

      以上這些高分小技巧,對于正在備考2020年初級職稱考試,又基礎不好的同學十分適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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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敗訴訴訟費會計分錄怎么做?
    2021-01-31 20:57:59 2542 瀏覽

      企業(yè)參加訴訟的訴訟費,一般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若是訴訟敗訴,需要支付一定的賠款,則這筆賠款應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敗訴訴訟費分錄

      企業(yè)敗訴訴訟費怎么做會計分錄?

      1、企業(yè)敗訴,支付敗訴訴訟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2、企業(yè)敗訴,如果需要支付賠款,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yè)外支出——賠款

             貸:銀行存款

      營業(yè)外支出包括什么內容?

      營業(yè)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yè)務成本和其他業(yè)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yè)性支出。

      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盤虧損失、罰款支出、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包括固定資產處置損失和無形資產出售損失。固定資產處置損失,指企業(yè)出售固定資產所取得價款或報廢固定資產的材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不足以抵補處置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清理費用、處置相關稅費所發(fā)生的凈損失;無形資產出售損失,指企業(yè)出售無形資產所取得價款,不足以抵補出售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出售相關稅費后所發(fā)生的凈損失。

      盤虧損失,主要指對于財產清查盤點中盤虧的資產,在查明原因處理時按確定的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的金額。

      罰款支出,指企業(yè)由于違反稅收法規(guī)、經濟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種滯納金和罰款。

      公益性捐贈支出,指企業(yè)對外進行公益性捐贈發(fā)生的支出。

      非常損失,指企業(yè)對于因客觀因素(如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后應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的凈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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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預交訴訟費的賬務處理
    2020-12-02 13:00:11 1967 瀏覽

      企業(yè)預交訴訟費時,可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會計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預交訴訟費

      預交訴訟費怎么做賬?

      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和支出的費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企業(yè)預交訴訟費時,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1、企業(yè)預交訴訟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法院名稱

             貸:庫存現(xiàn)金(或銀行存款科目)

      2、如企業(yè)勝訴,收到退回的訴訟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xiàn)金(或銀行存款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法院名稱

      3、如企業(yè)敗訴,收到法院開具的結算發(fā)票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法院名稱

      其他應收款包括什么內容?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yè)除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yè)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y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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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訴訟費用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2021-03-11 16:39:23 1090 瀏覽

      對于企業(yè)發(fā)生的訴訟費用支出,實務中可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支付訴訟費用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訴訟費分錄

      支付訴訟費分錄

      按企業(yè)會計制度規(guī)定,參加訴訟的訴訟費應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訴訟敗訴支付給對方的賠款,是企業(yè)發(fā)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支出,應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科目核算。

      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營業(yè)外支出——賠款

             貸:銀行存款

      營業(yè)外支出核算內容

      營業(yè)外支出核算企業(yè)發(fā)生的各項營業(yè)外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屬于損益類的科目,在編制利潤表時這些科目如果有本期發(fā)生額,要填在利潤表中?!胺橇鲃淤Y產處置損失”是營業(yè)外支出的明細科目,在損益表中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營業(yè)外支出”下方會單獨列示“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但是包括在“營業(yè)外支出”項目中。

      非貨幣資產交換損失,指在非貨幣資產交換中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換入資產公允價值小于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扣除相關費用后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的金額。

      債務重組損失,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受讓資產的公允價值、所轉股份的公允價值、或者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

      公益性捐贈支出,指企業(yè)對外進行公益性捐贈發(fā)生的支出。

      非常損失,指企業(yè)對于因客觀因素(如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后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的凈損失。

      盤虧損失,主要指對于固定資產清查盤點中盤虧的固定資產,查明原因并報經批準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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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計負債是什么?確認條件有哪些?
    2021-03-25 18:04:13 2338 瀏覽

      企業(yè)發(fā)生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的業(yè)務時,一般會產生預計負債。對于預計負債,應如何理解?確認條件主要是什么?

    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的概念

      預計負債是指根據(jù)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qū)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確認條件

      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該義務是企業(yè)承擔的現(xiàn)時義務,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確認預計負債如何做會計分錄?

      按規(guī)定的預計項目和預計金額確認預計負債時

      借:管理費用、營業(yè)外支出等

             貸:預計負債

      實際償付負債時: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

      預計負債和或有負債的區(qū)別

      預計負債是一類負債,但或有負債所指的義務中,只有現(xiàn)時義務符合負債定義;預計負債可以在報表中得以確認,但或有負債則因不符合負債定義或確認條件而不能在報表上予以確認。

      預計負債屬于哪類科目?

      預計負債屬負債類科目,負債類科目按其償還速度或償還時間長短劃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兩類。流動負債主要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jù)、應付賬款、應付利息、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繳稅費、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等。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負債類科目貸方表示增加額,借方表示減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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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支付訴訟費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2021-04-05 16:15:26 5844 瀏覽

      企業(yè)因糾紛案件形成的訴訟費支出,可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會計核算。支付訴訟費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訴訟費分錄

      支付訴訟費分錄處理

      1、支付訴訟費:

      借:其他應收款-XX法院

             貸: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2、如勝訴收回訴訟款:

      借: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XX法院

      3、如敗訴,收到法院開具的結算票:

      借:管理費用-其他

             貸:其他應付款-XX法院

      其他應付款和其他應收款包括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yè)的主營業(yè)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主要包括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應付職工統(tǒng)籌退休金、存入保證金、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等。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yè)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yī)藥費、租入包裝物所支付的押金、向企業(yè)各職能科室、車間、個人周轉使用等撥出的備用金等。

      法院收到訴訟費的會計分錄

      人民法院收取的訴訟費是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訴訟費收入按照規(guī)定上繳國庫后,與其他繳入國庫的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以及稅收收入、依照規(guī)定上繳的國有資產受益等共同形成財政收入。

      訴訟費收入按照應上繳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實際上繳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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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賠償款是否需要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2021-04-09 09:54:28 3839 瀏覽

      我公司因侵害其他公司的合法權益,需向其支付一筆訴訟賠款。支付訴訟賠款時,可以要求對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嗎?在未取得發(fā)票的情況下能否在所得稅前扣除?

    訴訟賠償款

      答:根據(jù)《發(fā)票管理辦法》、《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增值稅相關規(guī)定,上述訴訟賠款是否需要開具發(fā)票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需要確認上述訴訟賠償款是否發(fā)生在增值稅應稅行為基礎之上的:

      1、如果是在發(fā)生了貨物銷售或服務提供等增值稅應稅行為的基礎之上的,貴司作為購買方支付賠償款則構成了《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所述的價外費用,而企業(yè)的增值稅銷售額是以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來計算當期銷售額,所以要求對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是合理的。如果對方不愿開具,可以要求對方補開,否則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文件等相關規(guī)定,貴司的相關支出將不能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2、當增值稅應稅業(yè)務沒有發(fā)生或貴司不是購買方的時候,支付的費用不屬于因增值稅應稅行為而支付的款項,不需要取得增值稅發(fā)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而是以對方開具的收據(jù)、訴訟判決書或仲裁調解書、雙方的合同、貴司的付款憑證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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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提預計負債怎么做會計分錄?
    2021-03-07 09:16:40 8574 瀏覽

      企業(yè)發(fā)生對外提供擔?;蛭礇Q訴訟業(yè)務時,一般會產生預計負債。預計負債屬于負債類科目,計提預計負債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預計負債

      計提預計負債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1、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營業(yè)外支出——罰息支出

             貸:預計負債——未決訴訟

      2、債務擔保

      借:營業(yè)外支出(擔保損失)

               貸:預計負債

      3、產品質量保證

      借:銷售費用

             貸: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是什么?

      預計負債指的是因為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可能產生的負債,主要包括對外提供擔保、產品質量保證、未決訴訟、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qū)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

      根據(jù)或有事項準則的規(guī)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企業(yè)應將其確認為負債:

      1、該義務是企業(yè)承擔的現(xiàn)時義務;

      2、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這里的“很可能”指發(fā)生的可能性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預計負債屬于哪類科目?

      預計負債屬負債類科目,貸方增加,借方減少。預計負債一般反映的是企業(yè)未來將要承擔的現(xiàn)時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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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發(fā)生訴訟費如何做賬?
    2021-04-14 19:53:44 2420 瀏覽

      公司提起訴訟時,將支付相應的訴訟費。對于公司產生的訴訟費,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訴訟費做賬

      企業(yè)發(fā)生訴訟費的會計分錄

      發(fā)票是收貨單位發(fā)給付款人的單據(jù),發(fā)票必須加蓋法院公章。只有法院才能開具訴訟費用發(fā)票。任何其他文件不得視為法院的發(fā)票。

      已發(fā)生成本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貸:銀行存款

      預付的訴訟費:

      借:其他應收款-單位往來

           貸:銀行存款

      預付轉支付:

      借:營業(yè)外支出-訴訟費

             貸:其他應收款-單位往來

      假如勝訴收到退回的訴訟費 :

      借:銀行存款

             借:其他應收款-單位往來

      營業(yè)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yè)務成本和其他業(yè)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yè)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固定資產盤虧等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yè)除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yè)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y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法院收到訴訟費的會計分錄

      訴訟費收入按照應上繳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實際上繳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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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收到訴訟費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2021-06-20 13:22:38 1622 瀏覽

      當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需要支付相應的訴訟費。法院收到訴訟費,該如何寫會計分錄?

    收到訴訟費分錄

      法院收到的訴訟費會計分錄

      訴訟費收入按照應上繳金額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實際上繳時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企業(yè)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企業(yè)根據(jù)業(yè)務需要,在其所在地銀行開設賬戶,運用所開設的賬戶,進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種收支轉賬業(yè)務的結算。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yè)在商品交易業(yè)務以外發(fā)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法院執(zhí)行費會計分錄

      借:營業(yè)外支出-執(zhí)行費

             貸:銀行存款

      營業(yè)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yè)務成本和其他業(yè)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yè)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分錄是:借:營業(yè)外支出,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法院涉案罰款會計分錄怎么做?

      收到罰單時: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其他應付款

      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yè)在商品交易業(yè)務以外發(fā)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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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得到的利息如何寫會計分錄?
    2021-05-21 22:31:59 1772 瀏覽

      對于法院判決的欠款利息,一般情況下應計入“財務費用”會計科目;對于執(zhí)行費,應當計入“營業(yè)外支出”會計科目,因訴訟得到的利息費用,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訴訟利息分錄

      因訴訟得到的利息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財務費用

             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會計科目。為了反映和監(jiān)督企業(yè)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企業(yè)應當設置“銀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記企業(yè)銀行存款的增加,貸方登記銀行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企業(yè)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的金額。

      支付法院的案件受理費會計分錄

      1、支付訴訟費,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XX法院

             貸: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2、如果勝訴收回訴訟款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XX法院

      3、如果敗訴,收到法院開具的結算票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其他

             貸:其他應付款—XX法院

      其他應付款科目是負債類科目。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yè)在商品交易業(yè)務以外發(fā)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指企業(yè)除應付票據(jù)、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其他應付款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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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訴訟費用會計分錄怎么寫?
    2021-07-21 13:05:26 3268 瀏覽

      當面對別家企業(yè)對本企業(yè)不利的事情,本企業(yè)可以依法提起訴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繳納的費用則稱為訴訟費,支付訴訟費用時如何寫會計分錄?

    支付訴訟費分錄

      支付訴訟費用的會計分錄

      若訴訟失敗,則要支付給對方賠款,因為訴訟賠款是與企業(yè)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所以記入營業(yè)外支出科目:

      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營業(yè)外支出——賠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

      訴訟費用是由敗訴方負擔的,勝訴方自愿承擔的情況除外;

      如果是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情況,那么人民法院應該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shù)額;

      如果是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情況,人民法院應根據(jù)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再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shù)額。

      若當事人撤訴,退回的一部分訴訟費可以直接沖減管理費用——訴訟費,應該做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

             貸:管理費用——訴訟費

      訴訟費用一般包括哪些?

      1、案件受理費,其中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部分再審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fā)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本項費用由法院按照國家規(guī)定標準代為收取。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法院交納工本費。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guī)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guī)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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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費如何寫記賬憑證?
    2022-01-16 14:31:50 2104 瀏覽

      訴訟費指的是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會計人員一般通過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訴訟費用記賬

      訴訟費的記賬憑證

      1、企業(yè)支付訴訟費時

      借:其他應收款——法院名稱

        貸:銀行存款

      2、企業(yè)勝訴,收回訴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法院名稱

      3、企業(yè)敗訴,收到法院開具的結算發(fā)票時

      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貸:其他應付款——法院名稱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yè)除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分保賬款、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他應收款是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yè)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其他應收款的會計分錄

      發(fā)生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

      收回款項時

      借: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yè)為組織和管理企業(yè)生產經營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yè)籌建期間發(fā)生的開辦費、工會經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董事會費、訴訟費、業(yè)務招待費、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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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費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2022-01-27 06:17:36 2996 瀏覽

      企業(yè)發(fā)生訴訟費用時,一般通過管理費用、銀行存款科目進行賬務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訴訟費用分錄

      訴訟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貸:銀行存款

      如何理解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fā)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yè)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yè)經營管理中發(fā)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yè)統(tǒng)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yè)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yè)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fā)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企業(yè)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fā)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yè)發(fā)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如何理解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jù)我國現(xiàn)金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每一企業(yè)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yè)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yè)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guī)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xiàn)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yè)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yè)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yè)務,都須根據(jù)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在會計分錄中,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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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教材目錄是什么
    2023-10-19 16:55:57 1003 瀏覽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教材目錄有十九個章節(jié),分別是行政法基本理論、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民法總論、物權法、債法、婚姻家庭和繼承法、個人獨資企業(yè)法、合伙企業(yè)法、公司法、破產法、電子商務法、社會保險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n教材目錄是什么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教材目錄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主要考試內容包括三部分,即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教材有十九章,下面我們來具體看看:

    微信圖片_20231019165117.png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怎么學

    1、不要死記硬背,找尋內在邏輯。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里涉及大量的法律知識,如果考生單憑死記硬背的話,不僅增加學習負擔,而且學習效果也不理想。

    學習法律知識的最好辦法就是找尋知識點間的內在邏輯關系,放在一起學習。

    2、注重細節(jié),避免混淆。

    每一個法律概念都包含有“關鍵詞”,找到“關鍵詞”可以幫助考生更清晰地把握概念。

    對于一些相近的概念、規(guī)則、制度,考生們可以采用對比的方式來學習。通過對比可以增強相近事物的辨識度以免混淆。

    稅務師科目難度排序:

    難度較小科目:《稅法一》、《稅法二》

    《稅法一》科目內容較為基礎,是稅務師考試入門級科目。主要以稅法基本原理和流轉環(huán)節(jié)的9個實體法稅種為主?!抖惙ǘ房颇枯^《稅法一》而言相對稍難一些,以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等為主要內容。

    難度適中科目:《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由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和訴訟法律制度四部分內容構成,需要背誦的內容較多。

    難度較高科目:《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

    《財務與會計》科目分為財務管理和會計兩大部分,參考歷年考情分析,財務管理部分分值大約在30分左右,會計部分分值大約在110分左右?!渡娑惙諏崉铡房颇烤C合運用性及實際操作性較強,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在今后執(zhí)業(yè)過程中的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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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訴訟
    2024-07-17 16:19:52 196 瀏覽

    訴訟是指國家審判機關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解決訟爭的活動。民間俗稱“打官司”。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fā)生經濟糾紛提起訴訟,適用《民事訴訟法》解決紛爭。1991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歷經2007年、2012年、2017年三次修正的《民事訴訟法》是民事訴訟活動進行的法律依據(jù) 。

    中級會計考試\n知識點-訴訟

    【考點】訴訟

    一、基本制度

    1.合議制度

    (1)由 3 名以上審判人員組成審判組織,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作

    出裁決的制度。

    (2)合議庭的成員,應該是 3 人以上的單數(shù)。

    (3)獨任制度

    由一名審判員獨立對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制度。

    ①適用范圍:

    A.簡易程序、特別程序(選民資格案件及重大、疑難的案件除外)、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

    序公示催告階段審理的民事案件。

    B.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基本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C.中級人民法院對第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結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訴的第二審民事案件,事實

    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的。

    ②不適用范圍:

    A.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

    B.涉及群體性糾紛,可能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案件;

    C.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或者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

    D.屬于新類型或者疑難復雜的案件;

    E.法律規(guī)定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的案件;

    F.其他不宜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的案件。

    2.回避制度

    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

    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3.公開審判制度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應當

    公開進行。

    (2)離婚案件、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4.兩審終審制度

    (1)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對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

    訴。如果發(fā)現(xiàn)終審裁判確有錯誤,可以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予以糾正。

    (2)例外情形

    ①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簡易程序中的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實

    行一審終審;

    ②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決、裁定,為終審判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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