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荔灣區(qū)、越秀區(qū)、海珠區(qū)、天河區(qū)、白云區(qū)、黃埔區(qū)、番禺區(qū)、花都區(qū)、南沙區(qū)、從化區(qū)、增城區(qū)的小伙伴們,2021年FRM考試已經(jīng)開始報名了!大家知道怎么報名FRM考試嗎?跟著會計網(wǎng)一起來看看FRM考試報名流程吧。
廣州2022年FRM考試報名流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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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錄官網(wǎng)www.garp.org,選擇“SIGN IN”。
2.這時我們需要填寫自己的相關信息:郵箱、名字、國家、公司、職位等;對于名字考生按照實際證件的名字填寫,而如果是大學生公司名稱就寫學校,職位可以選擇other。
3.填寫完畢,點擊下面創(chuàng)建“Create an account”,然后協(xié)會會給我們發(fā)送郵件,和我們平時注冊其它網(wǎng)站是一樣的。這時候會進入新頁面。需要填寫的內(nèi)容分為:工作信息和學術信息。
4.登錄我們注冊時的郵箱,會收到兩封協(xié)會發(fā)來的郵件,點開“Welcome to My GARP”這封郵件,并且點擊其中的驗證鏈接即可!
5.然后就可以設置自己的賬號密碼了。
6.完善個人信息。
7.點擊“Dashboard”,頁面顯示75%Complete即可完成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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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點擊“My Programs”,進入選擇報名考試界面。
2.點擊“Increase your value”,進入FRM考試報名界面;填寫考試相關信息。
3.點擊繳費,報名完成。
注意:
1.支付方式建議選擇在線信用卡支付,方便快捷而且免除您的手續(xù)費用。
2.需要填寫您的信用卡信息:卡的類型,卡號,到期日,持卡人姓名,確認您的信用卡有國際支付功能。確認繼續(xù)即可。
3.繳費成功后,將會跳轉出您的付費確認的頁面,確認支付狀態(tài)處于paid狀態(tài)則報名成功。記錄發(fā)票號、ID號、登錄郵箱及密碼即可。
根據(jù)廣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廣州市于2021年4月21日24:00起對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稅收政策進行調整。
一、原增值稅征免年限政策依據(jù)是什么?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
二、原增值稅征免年限政策的具體內(nèi)容
廣州市范圍內(nèi),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三、新的增值稅征免年限政策調整的依據(jù)
根據(jù)《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我市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政策的通知》(穗府辦函〔2021〕30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調整后新的增值稅征免年限政策的具體內(nèi)容
將越秀區(qū)、海珠區(qū)、荔灣區(qū)、天河區(qū)、白云區(qū)、黃埔區(qū)、番禺區(qū)、南沙區(qū)、增城區(qū)9區(qū)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2年提高至5年。即,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五、調整后新的增值稅征免年限政策設計哪幾個行政區(qū)?
廣州市越秀區(qū)、海珠區(qū)、荔灣區(qū)、天河區(qū)、白云區(qū)、黃埔區(qū)、番禺區(qū)、南沙區(qū)、增城區(qū)9個區(qū)按新的增值稅征免年限政策執(zhí)行?;ǘ紖^(qū),從化區(qū)按原政策執(zhí)行。
六、執(zhí)行時間如何確定?
個人住房轉讓合同網(wǎng)簽時間在2021年4月21日24:00前的,增值稅征免年限按原政策執(zhí)行;個人住房轉讓合同網(wǎng)簽時間在2021年4月21日24:00后的,按新政策執(zhí)行。2021年4月21日24:00前已發(fā)生實際交易行為,但未及時完成合同網(wǎng)簽或不動產(chǎn)權登記手續(xù),符合以下情形的,視為已完成合同網(wǎng)簽,增值稅征免年限按原政策執(zhí)行,但應當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含10月31日)辦理合同網(wǎng)簽或辦理不動產(chǎn)權登記手續(xù):
1. 2021年4月21日24:00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wǎng)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并且能提供2021年4月21日24:00前支付的購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現(xiàn)金支付)的銀行、支付寶、微信等轉賬有效憑證(POS機購房簽購單、購房轉賬單等);
2. 對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出具的法律文書確認個人住房轉讓的,法律文書的生效日期在2021年4月21日24:00前的。
七、對增值稅征免年限政策有疑問,應如何咨詢?
如納稅人對增值稅征免年限調整有疑問,納稅人可撥打12366進行問題咨詢,也可通過全市辦稅服務廳以及稅務部門進駐市(區(qū))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政務服務中心的稅務窗口進一步了解相關事項。我市稅務窗口將為市民提供專業(yè)的講解、答疑和輔導等便民服務。
附件:廣州市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新政策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