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印發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旨在規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掇k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關于印發《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財會〔2020〕7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了規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我們制定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予印發,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單位在首次執行日,應當按照《辦法》的規定設立新賬,將原賬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會計科目期末余額進行重分類后轉入新賬相關會計科目,并基于《辦法》的核算基礎對新賬相關會計科目期初余額進行調整。執行《辦法》的首個報告年度無需編制上年比較財務報表。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
財 政 部
2020年4月20日
附件下載: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docx
發布日期: 2020年04月27日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
目 錄
第一部分 總說明
第二部分 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第三部分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第四部分 財務報表格式
第五部分 財務報表編制說明
第一部分 總說明
一、為了規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代管機構和管理機構(以下統稱代管機構)負責管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依照本辦法執行。
已劃轉至業主大會管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參照執行本辦法。
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會計核算。
五、代管機構應當將其管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分別建賬、分別核算。確需合并建賬的,應當在有關會計科目下按照商品住宅和已售公有住房進行明細核算。
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采用收付實現制,但按照本辦法規定應當采用權責發生制的除外。
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八、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會計期間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制。
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等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應當采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十一、代管機構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一)代管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二)代管機構應當執行本辦法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編號,以便于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信息化管理。
(三)代管機構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得只填列會計科目編號、不填列會計科目名稱。
(四)代管機構可以根據核算和管理工作需要,對明細科目設置予以補充,但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
十二、代管機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編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財務報表: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以區分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分別編制財務報表,具備會計核算條件的還可以按小區或幢編制財務報表。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凈資產變動表及附注。
(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財務報表應當按照月度和年度編制。
(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財務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編報及時。
十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相關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檔案管理以及內部控制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內部控制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相關會計信息化工作,應當符合財政部制定的相關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和標準,確保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展會計核算及生成的會計信息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十四、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序號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一、資產類 | ||
1 | 1001 | 銀行存款 |
2 | 1101 | 國債投資 |
3 | 1201 | 備用金 |
二、負債類 | ||
4 | 2001 | 應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 |
三、凈資產類 | ||
5 | 3001 | 商品住宅維修資金 |
6 | 3002 | 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 |
7 | 3101 | 待分配累計收益 |
四、收入類 | ||
8 | 4001 | 交存收入 |
9 | 4101 | 存款利息收入 |
10 | 4102 | 國債利息收入 |
11 | 4201 | 經營收入 |
12 | 4301 | 共用設施處置收入 |
13 | 4901 | 其他收入 |
五、支出類 | ||
14 | 5001 | 維修支出 |
15 | 5101 | 返還支出 |
16 | 5901 | 其他支出 |
第三部分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資產類
1001 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規定存入維修資金專戶的各種存款。
二、本科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開戶銀行、存款種類、存儲期限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銀行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將款項存入維修資金專戶,按照實際存入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交存收入”、“經營收入”、“共用設施處置收入”、“國債投資”等科目。
(二)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款利息收入”科目。
(三)收到分期付息的國債利息,按照實際收到的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債利息收入”科目。
(四)以銀行存款支付相關款項,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維修支出”、“返還支出”、“應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退回本年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交存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以前年度多交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收到維修單位退回本年的維修支出,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維修支出”科目。收到維修單位退回以前年度的維修支出,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
(七)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業主大會等管理,按照實際劃轉轉出的金額,借記“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劃轉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做相反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應當按照開戶銀行、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般y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度終了,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應當逐筆查明原因并進行處理,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實際存放在維修資金專戶的款項。
1101 國債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規定購入國債的成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國債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國債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規定購買國債,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包括購買價款以及稅金、手續費等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到期收回國債本息,按照實際收回或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債券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國債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持有的國債購入成本。
1201 備用金
一、本科目核算代管機構撥付給分支機構的備用金。
實行備用金制度的代管機構設置和使用本科目。
二、分支機構使用備用金以后應當及時報銷并補足備用金。
三、備用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代管機構核定并向分支機構撥付備用金,按照實際撥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代管機構根據分支機構報銷數補足備用金定額,按照實際報銷的金額,借記“維修支出”、“返還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除了增加或減少撥付的備用金外,使用和報銷備用金時不再通過本科目核算。
(三)代管機構收回備用金,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代管機構撥付給分支機構的備用金。
二、負債類
2001 應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房屋滅失后,按規定應返還業主、售房單位或上繳國庫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本科目可按照返還的對象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房屋滅失,按規定應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售房單位或上繳國庫的,按照應返還的金額,借記“返還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支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應當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房屋滅失返還資金。
三、凈資產類
3001 商品住宅維修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商品住宅應明確到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本科目可按照小區、幢、房屋戶門號等進行明細核算或輔助核算。
三、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期末,將“交存收入”、“經營收入”、“共用設施處置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轉入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借記“交存收入”、“經營收入”、“共用設施處置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維修支出”、“返還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轉入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維修支出”、“返還支出”科目。
(二)按規定將待分配累計收益轉入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如將利息分配到戶等),按照轉入的金額,借記“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退回以前年度多交的商品住宅維修資金,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收到維修單位退回以前年度的維修支出,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將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劃轉至業主大會等管理,按照實際劃轉轉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劃轉轉入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的,做相反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商品住宅應明確到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結余。
3002 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已售公有住房應明確到戶或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售房單位”、“業主”明細科目,并可在“售房單位”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單位進行明細核算或輔助核算。本科目可按照小區、幢、房屋戶門號等進行明細核算或輔助核算。
三、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期末,將“交存收入”、“經營收入”、“共用設施處置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轉入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借記“交存收入”、“經營收入”、“共用設施處置收入”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將“維修支出”、“返還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轉入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借記本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貸記“維修支出”、“返還支出”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
(二)按規定將待分配累計收益轉入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如將利息分配到戶或幢等),按照轉入的金額,借記“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退回以前年度多交的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收到維修單位退回以前年度的維修支出,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將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劃轉至業主大會等管理,按照實際劃轉轉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劃轉轉入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的,做相反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已售公有住房應明確到戶或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結余。
3101 待分配累計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尚未分配到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的累計收益。
二、待分配累計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期末,將“存款利息收入”、“國債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轉入待分配累計收益,借記“存款利息收入”、“國債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其他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轉入待分配累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支出”科目。
(二)按規定將待分配累計收益轉入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如將利息分配到戶或幢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尚未分配到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的累計收益。
四、收入類
4001 交存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等按規定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入。
二、在核算已售公有住房時,本科目應當設置“售房單位”、“業主”明細科目,并在“售房單位”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可按照所歸屬的小區、幢、房屋戶門號等進行明細核算或輔助核算。
三、交存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業主等交存的屬于業主所有的維修資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業主)。
收到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交存的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售房單位)。
(二)退回本年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
四、期末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4101 存款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存款利息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按照實際收到的利息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待分配累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
三、期末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4102 國債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國債利息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分期付息的國債利息,按照實際收到的利息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到期收回國債本息,按照實際收回或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債券賬面余額,貸記“國債投資”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待分配累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
三、期末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4201 經營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
二、經營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規定轉入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按照實際轉入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
三、期末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4301 共用設施處置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后回收的殘值收入。
按規定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住宅共用部位的拆遷補償款,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共用設施處置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規定轉入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后回收的殘值收入、住宅共用部位的拆遷補償款等,按照實際轉入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
三、期末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490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取得的除交存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國債利息收入、經營收入、共用設施處置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其他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其他收入,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待分配累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
三、期末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五、支出類
5001 維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支出。
維修和更新、改造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支出,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在核算已售公有住房時,本科目應當設置“售房單位”、“業主”明細科目,并在“售房單位”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可按照支出的類別以及分攤的小區、幢、房屋戶門號等進行明細核算或輔助核算。
三、維修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收到維修單位退回本年的維修支出,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借記“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101 返還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因業主退房、房屋滅失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售房單位等的支出。
二、在核算已售公有住房時,本科目應當設置“售房單位”、“業主”明細科目,并在“售房單位”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可按照所歸屬的小區、幢、房屋戶門號等進行明細核算或輔助核算。
三、返還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因業主退房退回以前年度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房屋滅失,按規定應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售房單位或上繳國庫的,按照應返還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科目。
(三)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借記“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901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發生的除維修支出、返還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支出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其他支出,按照實際支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待分配累計收益,借記“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第四部分 財務報表格式
編號 | 財務報表名稱 | 編制期 |
會住維01表 | 資產負債表 | 月度、年度 |
會住維02表 | 收支表 | 月度、年度 |
會住維03表 | 凈資產變動表 | 年度 |
資產負債表
資金名稱:XX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會住維01表
編制單位: 年 月 日 單位:元
資 產 | 年初 余額 | 期末 余額 | 負債和凈資產 | 年初 余額 | 期末 余額 |
一、資產: | 二、負債: | ||||
銀行存款 | 應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 | ||||
國債投資 | 負債合計 | ||||
備用金 | 三、凈資產: | ||||
維修資金 | |||||
其中:商品住宅 | |||||
已售公有住房 | |||||
待分配累計收益 | |||||
凈資產合計 | |||||
資產總計 | 負債和凈資產總計 |
收支表
資金名稱:XX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會住維02表
編制單位: 年 月 單位:元
項 目 | 本月數 | 本年累計數 |
一、本期收入 | ||
交存收入 | ||
存款利息收入 | ||
國債利息收入 | ||
經營收入 | ||
共用設施處置收入 | ||
其他收入 | ||
二、本期支出 | ||
維修支出 | ||
返還支出 | ||
其他支出 | ||
三、本期收支差額 |
凈資產變動表
資金名稱:XX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會住維03表
編制單位: 年 單位:元
項 目 | 商品住宅維修資金 | 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 | 待分配累計收益 | 凈資產合計 |
一、上年年末余額 | ||||
二、以前年度調整(減少以“-”號填列) | ||||
三、本年年初余額 | ||||
四、本年變動金額(減少以“-”號填列) | ||||
(一)本年收支差額 | ||||
(二)本年分配累計收益 | ||||
(三)本年劃轉 | ||||
五、本年年末余額 |
注:不同時管理商品住宅和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的,不設置非適用維修資金相關欄目。
第五部分 財務報表編制說明
一、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的情況。
(二)本表“年初余額”欄內各項數字,應當根據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余額”欄內數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發生了調整以前年度凈資產的事項,還應當對“年初余額”欄中的有關項目金額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表中“資產總計”項目期末(年初)余額應當與“負債和凈資產總計”項目期末(年初)余額相等。
(四)本表“期末余額”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銀行存款”項目,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期末存款余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銀行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2.“國債投資”項目,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期末持有的國債的賬面余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國債投資”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3.“備用金”項目,反映期末代管機構撥付給分支機構的備用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備用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4.“資產總計”項目,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期末資產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銀行存款”、“國債投資”、“備用金”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5.“應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項目,反映房屋滅失后,按規定應返還業主、售房單位或上繳國庫但尚未支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6.“負債合計”項目,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期末負債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應付房屋滅失返還資金”項目金額填列。
7.“維修資金”項目,反映期末應明確到戶或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結余。本項目應當根據“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和“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期末貸方余額的合計數填列。
本項目下“商品住宅”項目反映期末商品住宅應明確到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結余,應當根據“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本項目下“已售公有住房”項目反映期末已售公有住房應明確到戶或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結余,應當根據“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8.“待分配累計收益”項目,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期末尚未分配的累計收益。本項目應根據“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9.“凈資產合計”項目,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期末凈資產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維修資金”、“待分配累計收益”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0.“負債和凈資產總計”項目,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期末負債和凈資產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負債合計”、“凈資產合計”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二、收支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某一會計期間(月度、年度)內發生的收入、支出及當期收支差額情況。
(二)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編制年度收支表時,應當將本欄改為“本年數”,反映本年度各項目的實際發生數。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實際發生數。編制年度收支表時,應當將本欄改為“上年數”,反映上年度各項目的實際發生數,“上年數”欄應當根據上年年度收支表中“本年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
(三)本表“本月數”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本期收入”項目,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本期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交存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國債利息收入”、“經營收入”、“共用設施處置收入”、“其他收入”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2.“交存收入”項目,反映本期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等按規定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交存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3.“存款利息收入”項目,反映本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存款利息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4.“國債利息收入”項目,反映本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國債利息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5.“經營收入”項目,反映本期按規定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本項目應當根據“經營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6.“共用設施處置收入”項目,反映本期按規定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后回收的殘值收入和住宅共用部位的拆遷補償款。本項目應當根據“共用設施處置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7.“其他收入”項目,反映本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取得的除以上收入項目外的其他收入的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8.“本期支出”項目,反映本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維修支出”、“返還支出”、“其他支出”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9.“維修支出”項目,反映本期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維修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0.“返還支出”項目,反映本期因業主退房、房屋滅失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售房單位等的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返還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1.“其他支出”項目,反映本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發生的除以上支出項目外的其他支出的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支出”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2.“本期收支差額”項目,反映本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入扣除支出后的凈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本期收入”項目金額減去“本期支出”項目金額后的差額填列;如為負數,以“-”號填列。
三、凈資產變動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某一會計年度內凈資產項目的變動情況。
(二)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上年年末余額”行,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凈資產各項目上年年末的余額。本行各項目應當根據“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上年年末余額填列。
2.“以前年度調整”行,反映退回以前年度多交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及收到維修單位退回以前年度的維修支出等事項對凈資產進行調整的金額。本行各項目應當根據“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的相關信息分析填列,如為減少以“-”號填列。
3.“本年年初余額”行,反映經過以前年度調整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凈資產各項目的本年年初余額。本行各項目應當根據其各自在“上年年末余額”、“以前年度調整”行對應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4.“本年變動金額”行,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凈資產各項目本年變動總金額。本行“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待分配累計收益”項目應當根據其各自在“本年收支差額”、“本年分配累計收益”、“本年劃轉”行對應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5.“本年收支差額”行,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本年發生的收入、支出對凈資產的影響。本行“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項目,應當分別根據本年由“交存收入”、“經營收入”、“共用設施處置收入”、“維修支出”、“返還支出”科目轉入“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的金額填列,如為減少以“-”號填列。本行“待分配累計收益”項目,應當根據本年由“存款利息收入”、“國債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科目轉入“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的金額填列。
6.“本年分配累計收益”行,反映本年按規定將待分配累計收益轉入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對凈資產的影響。本行“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待分配累計收益”項目應當分別根據從“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轉入“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科目的金額分析填列;本行“待分配累計收益”項目以“-”號填列。
7.“本年劃轉”行,反映本年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凈資產的影響。本行各項目應當根據“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待分配累計收益”科目的相關信息分析填列,如為減少以“-”號填列。
8.“本年年末余額”行,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本年各凈資產項目的年末余額。本行各項目應當根據其各自在“本年年初余額”、“本年變動金額”行對應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9.本表各行“凈資產合計”項目,應當根據所在行“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已售公有住房維修資金”、“待分配累計收益”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四、附注
附注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財務報表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代管機構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管理和財務制度要求編制,所披露的信息應當包括但不限于:
(一)財務報表列示的重要項目的進一步說明,包括其主要構成、增減變動情況等。
(二)其他支出的具體類別和相應的金額。
(三)未能在財務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
(四)國家政策和會計政策變動對財務報表影響的說明。
(五)其他對財務報表數據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說明。
在工作中可能會遇到很多以萬元為單位的數字,特別是大的公司,那么這部分的數字應該怎么讀呢?不了解的話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以萬元為單位的數字怎么讀?
答: 137629480=13762.948萬元, 讀為一億三千七百六十二點九四八萬元。
2892.33萬元:讀作二千八百九十二點三三“萬元”,即二千八百九十二萬三千三百元。
為什么中文金額要大寫
中文大寫數字筆畫多,不易涂改,主要用于填寫需要防止涂改的銷貨發票、銀行結算憑證等信用憑證,書寫時要準確、清晰、工整、美觀,如果寫錯,要標明憑證作廢,需要重新填憑證。
1 .中文大寫數字寫法。中文分為數字(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和數位 [ 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正) ] 兩個部分。中文書寫通常采用正楷、行書兩種。
會計人員在書寫中文大寫數字時,不能用 O (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文字代替大寫金額數據。
2 .中文大寫數字的基本要求如下:
( 1 )大寫金額由數字和數位組成。數位主要包括:元、角、分、人民幣和拾、佰、仟、萬、億、以及數量單位等。
( 2 )大寫金額前若沒有印制“人民幣”字樣的,書寫時,在大寫金額前要冠以“人民幣”字樣?!叭嗣駧拧迸c金額首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格,數字之間更不能留存空格,寫數字與讀數字順序要一致。
( 3 )人民幣以元為單位時,只要人民幣元后分位沒有金額(即無角無分時,或有角無分),應在大寫金額后加上“整”字結尾;如果分位有金額,在“分”后不必寫“整”字。例如, 58.69 元,寫成人民幣伍拾捌元陸角玖分。因其分位有金額,在“分”后不必寫“整”字。又如, 58.60 元,寫成:人民幣伍拾捌元陸角整。因其分位沒有金額,應在大寫金額后加上“整”字結尾。
( 4 )如果金額數字中間有兩個或兩個以上“ 0 ”字時,可只寫一個“零”字。如金額為 800.10 元,應寫為人民幣捌佰元零壹角整。
( 5 )表示數字為拾幾、拾幾萬時,大寫文字前必須有數字“壹”字,因為“拾”字代表位數,而不是數字。例如10 元,應寫為:壹拾元整。又如 16 元,應寫成:壹拾陸元整。
( 6 )大寫數字不能亂用簡化字,不能寫錯別字,如“零”不能用“另”代替,“角”不能用“毛”代替等。
( 7 )中文大寫數字不能用中文小寫數字代替,更不能與中文小寫數字混合使用。
3 .中文大寫數字錯誤的訂正方法。中文大寫數字寫錯或發現漏記,不能涂改,也不能用“劃線更正法”,必須重新填寫憑證。
4 .大寫金額寫法解析。會計人員進行會計事項處理書寫大小寫金額時,必須做到大小寫金額內容完全一致,書寫熟練、流利,準確完成會計核算工作。下面列舉在書寫大寫金額時,容易出現的問題并進行解析。
付款憑證金額填錯怎么辦
一、補充更正法 這種方法適用于記賬憑證金額少計的情況,當發現前面月份出現記賬憑證少計金額時,直接按照原來科目填寫記賬憑證,借貸方金額填寫少計的金額。
二、紅字沖銷法 這種方法適用于記賬憑證金額多計的情況,當發現前面月份的記賬憑證金額大于實際應記金額時,就按照原來的科目填寫記賬憑證,借貸方金額填寫多計的金額,并且金額要用紅字表示。
三、完全沖銷法 這種方法適用于記賬憑證科目使用錯誤,數字沒有出現錯誤的情況。當發現前面月份填寫記賬憑證時科目錯誤的時候,有把原來的記賬憑證完全沖銷,也就是按照原來分錄填寫一遍,但是借貸方金額要用紅字表示。然后再按照正確的分錄填寫記賬憑證。
以上就是有關付款憑證的金額填錯以及中文金額大寫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有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企業應于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匯算清繳過程中,該如何理解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
匯算清繳里的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分別指什么?
賬載金額是指實際記錄在賬本上的金額,稅收金額是指按規定可以記入的金額。
例如:職工福利費支出,賬上開支了4576元,則賬載金額記4576元。按稅法規定,職工福利費稅前列支不得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準予扣除,本年工資為940748,那么稅收金額為940748*14%=131704元。所以如果這項支出超過131704元,稅收金額則填131704元,沒超過則填載賬金額4576元。如果賬載金額大于稅收金額,按稅法規定,多余的部分則不能在稅前列支,需要扣除后再計算所得稅。
所以填寫申請表時要注意賬載金額大于稅收金額時,要補稅。
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工資薪金支出填寫說明: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工資、 獎金、津貼和補貼,也就是實際支付工資總額。
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如本行第1列金額大于第2列,則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金額小于第2列,那么第2列減去第1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匯算清繳是什么?
匯算清繳是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實際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預繳稅款,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征收辦法。分月、分季預繳稅款,一般按納稅人本季度 (月)的課稅依據計算應納稅款,與全年決算的課稅依據往往很難完全一致。因此,年度終了后,必須根據納稅人的財務決算進行匯算計算,清繳稅款,對已預交的稅款實行多退少補。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補稅,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繳納此匯算清繳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調整未分配利潤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一家公司一定時期內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情況的會計報表,編制現金流量年報時,一般包括工作底稿法和T形賬戶法。
現金流量表年報編制方法
1、工作底稿法
采用工作底稿法編制現金流量表,就是以工作底稿為手段,以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數據為基礎,對每一項目進行分析并編制調整分錄,從而編制出現金流量表。
在直接法下,整個工作底稿縱向分成三段,第一段是資產負債表項目,其中又分為借方項目和貸方項目兩部分;第二段是利潤表項目;第三段是現金流量表項目。工作底稿橫向分為五欄,在資產負債表部分,第一欄是項目欄,填列資產負債表各項目名稱;第二欄是期初數,用來填列資產負債表項目的期初數;第三欄是調整分錄的借方;第四欄是調整分錄的貸方;第五欄是期末數,用來填列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期末數。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部分,第一欄也是項目欄,用來填列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項目名稱;第二欄空置不填;第三、第四欄分別是調整分錄的借方和貸方;第五欄是本期數,利潤表部分這一欄數字應和本期利潤表數字核對相符,現金流量表部分這一欄的數字可直接用來編制正式的現金流量表。
采用工作底稿法編制現金流量表的程序是:
第一步,將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和期末數過入工作底稿的期初數欄和期末數欄。
第二步,對當期業務進行分析并編制調整分錄。調整分錄大體有這樣幾類、第一類涉及利潤表中的收入、成本和費用項目以及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項目,通過調整,將權責發生制下的收入費用轉換為現金基礎;第二類是涉及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中的投資、籌資項目,反映投資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第三類是涉及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中的投資和籌資項目,目的是將利潤表中有關投資和籌資方面的收入和費用列入到現金流量表投資、籌資現金流量中去。此外,還有一些調整分錄并不涉及現金收支,只是為了核對資產負債表項目的期末期初變動。
在調整分錄中,有關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事項,并不直接借記或貸記現金,而是分別記入“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有關項目,借記表明現金流入,貸記表明現金流出。
第三步,將調整分錄過入工作底稿中的相應部分。
第四步,核對調整分錄,借貸合計應當相等,資產負債表項目期初數加減調整分錄中的借貸金額以后,應當等于期末數。
第五步,根據工作底稿中的現金流量表項目部分編制正式的現金流量表。
2、T形賬戶法
采用T形賬戶法,就是以T形賬戶為手段,以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數據為基礎,對每一項目進行分析并編制出調整分錄,從而編制出現金流量表。
采用T形賬戶法編制現金流量表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為所有的非現金項目(包括資產負債表項目和利潤表項目)分別開設T形賬戶,并將各自的期末期初變動數過入各該賬戶。
第二步,開設一個大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T形賬戶,每邊分為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三個部分,左邊記現金流入,右邊記現金流出。與其他賬戶一樣,過入期末期初變動數。
第三步,以利潤表項目為基礎,結合資產負債表分析每一個非現金項目的增減變動,并據此編制調整分錄。
第四步,將調整分錄過入各T形賬戶,并進行核對,該賬戶借貸相抵后的余額與原先過入的期末期初變動數應當一致。
第五步,根據大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T形賬戶編制正式的現金流量表。
編制內容:
現金流量表分為主表和附表(即補充資料)兩大部分。主表的各項目金額實際上就是每筆現金流入、流出的歸屬,而附表的各項目金額則是相應會計賬戶的當期發生額或期末與期初余額的差額。附表是現金流量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下是筆者對現金流量表附表填列所進行的總結。
一般情況下,附表項目可以直接取相應會計賬戶的發生額或余額,分述如下、
1、凈利潤,取利潤分配表“凈利潤”項目。
2、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取“管理費用”賬戶所屬“計提的壞賬準備”及“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營業外支出”賬戶所屬“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投資收益”賬戶所屬“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等明細賬戶的借方發生額。
3、固定資產折舊,取“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賬戶所屬的“折舊費”明細賬戶借方發生額。
4、無形資產攤銷,取“管理費用”等賬戶所屬“無形資產攤銷”明細賬戶借方發生額。
5、長期待攤費用攤銷,取“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賬戶所屬“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明細賬戶借方發生額。
6、待攤費用減少,取“待攤費用”賬戶的期初、期末余額的差額。
7、預提費用增加,取“預提費用”賬戶的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
8、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失,取“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等賬戶所屬“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出售無形資產損失”等明細賬戶的借方發生額與貸方發生額的差額。
9、固定資產報廢損失,取“營業外支出”賬戶所屬“固定資產盤虧”明細賬戶借方發生額與“營業外收入”賬戶所屬“固定資產盤盈”貸方發生額的差額。
10、財務費用,取“財務費用”賬戶所屬“利息支出”明細賬戶借方發生額,不包括“利息收入”等其他明細賬戶發生額。
11、投資損失,取“投資收益”賬戶借方發生額,但不包括“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明細賬戶發生額。
12、遞延稅貸項,取“遞延稅款”賬戶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
13、存貨的減少,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原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等所有存貨賬戶的期初、期末余額的差額。
14、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賬戶的期初、期末余額的差額。
15、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其他應付款”等賬戶的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
現金流量表與資產負債表勾稽關系
1、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額”=資產負責表中“貨幣資金”期末金額-期初金額。
2、(現金流量表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損益表中“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按損益表中(“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計算的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參照前面計算方法得來))+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賬款”期初數-“應收賬款”期末數)+(“應收票據”期初數-“應收票據”期末數)+(“預收賬款”期末數-“預收賬款”期初數)-當期計提的“壞賬準備”。
3、現金流量表中“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損益表中“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支出支出”+資產負債表中“存貨”期末價值-“存貨”期初價值)+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參照前面計算方法得來))+(“應付賬款”期初數-“應付賬款”期末數)+(“應付票據”期初數-“應付票據”期末數)+(“預付賬款”期末數-“預付賬款”期初數)。
4、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資產負債表中“應付工資”期末數-期初數+“應付福利費”期末數-期初數(現在統一在“應付職工薪酬”中核算)+本期為職工支付的工資和福利總額。(包含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里面)。
5、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項稅費(不包括耕地占用稅及退回的增值稅所得稅)”=損益表中“所得稅”+“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本期損益表中營業收入計算的各項稅費)”。
6、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剔除各項因素后的費用:損益表中“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資產負債表中“累計折舊”增加額(期末數-斯初數)(也就是計入各項費用的折舊,這部分是沒有在本期支付現金的)”-費用中的工資(已在“為職工支付的現金”中反映)。
7、現金流量表中“收回或支付投資所收到或支付的現金”=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初和各項長期投資科目的變動數。
8、現金流量表中“分得股利,債券利息所收到的現金”=損益表中“投資收益”本期發生額-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股利”期末數-期初數-“應收利息”期末數-期初數。
9、現金流量表中“處置或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它資產收到或支付的現金”=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其他科目變動額(增加了計入收到的現金流量中,減少了計入支付的現金流量中)。
年底了,很多財會的小伙伴都在忙著結算各種發票,整理一整年的數據。近期,就收到不少財會朋友詢問關于發現發票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對等的現象,不知道該怎么進行賬務處理。今天,這篇文章就來和大家一起講講關于開票金額和結算金額的相關問題。
開票金額和結算金額對不上
正常情況下,我們收到的發票上邊的金額是和我們付款的金額是相等的才正確,但往往有時候我們卻收到開票金額和結算金額不一致的發票,這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的?
我們可以看看是不是增值稅發票的原因,因為增值稅發票里邊含稅,所以出現開票金額和結算金額上的差異是正常的。
如果不是這個的原因,真的是存在著開票金額和結算金額的差異,我們也需要分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情況一:如果是收款的金額比開票的金額多,那么會計分錄就可以這么做: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金——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
其他應付款——xx公司
因為這是付款方出現的失誤,所以需要把多付的款項給付款方退回,因此在賬務處理上做往來賬款的處理即可。
情況二:收到的開票金額數目大于收到的實際金額,這樣我們就要看看是什么原因導致的:
1、如果是雙方之前簽訂合同的金額為100萬,后來因為協商為95萬,但是已經開具了10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最終只收到95萬的款項,那么此時就應該重新開95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不然就是不合規發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也不能進行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2、如果是因為銷售單位不再收取剩余款項而導致的開票金額和結算金額有差異的,那就應該按照實際付款金額,分別計入采購材料的貨值和對應的進項稅額,超出票面的稅額應當在認證后做部分進項轉出。如果銷售單位還要收取剩下的款項,那就可以將還沒有支付的貨物價款和相對應的稅金合計數計入應付貨款。
客戶沒有給我按照開票金額結算
有很多會計也會遇到這樣的麻煩,客戶購買產品,連該付的金額發票都已經開好了,但后來客戶和老板協商,實際付款只付了一部分,有一部分款項就不支付了,此時會計就很頭疼,不知道該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以下有3種做法可以解決:
做法一:我們可以雙方進行協商,重新簽訂合同或者是補充協議,然后再把原發票要回來再給對方開實際付款金額的發票。會計分錄如下:
收到作廢發票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 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 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紅字
重新給對方開具正確金額的發票,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做法二:雙方也可以簽訂一份現金折扣協議,按照現金折扣之后的金額進行賬務處理。會計分錄如下:
使用現金折扣協議,就會少收一部分錢,我們可以把它計入財務費用,那么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賬款
做法三:如果對方不愿意給你退回原來的發票,那么以上兩種做法都沒辦法進行了,那只能掛在應收賬款里邊,待到日后進行壞賬處理了。
開具的發票超過開票金額是什么意思
有些會計在開具發票的時候系統會顯示超過了開票金額,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表格:
所以,超過開票金額的原因就是已經超過了可以開具的額度,如果需要繼續開具,需要向稅務部門重新申請額度。
500元金額能開票嗎?
相信很多會計對于500元上下的票據很疑惑,到底能不能稅前扣除。其實能不能稅前扣除,我們需要對情況進行分析。
舉例子:會計網開了一家小餐館,他給客人開了一張收據,但是客人把那張收據退回來跟他說,希望會計網可以以個人的名義給他重新開一張。會計網就很納悶,這有什么區別,不都是我開的票嗎?
其實是有區別的。如果會計網以個人的名義給客人開了收據,這樣就屬于小額零星業務,那么如果收據沒有超過500元,根據規定,沒有發票也是可以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如果會計網是以小餐館的名義開具這張收據,它就不屬于小額零星經營業務,這張收據就只能作為入賬憑據,但是不能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因此,對于500元金額能不能開票以及稅前扣除這個問題,實則就是我們需要對判斷這個業務是否是小額零星經營業務,如果是,那就能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500元金額以下不需要取得發票。
通過上面4大問題的解說,你對開票金額的相關問題有一定的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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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中,通過復式記賬法,可以全面、清晰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也能通過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全面反映經濟活動的過程和結果。
復式記賬法包括哪些?
復式記賬法包括借貸記賬法、收付記賬法和增減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是什么意思?
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左方稱為借方,右方稱為貸方。所有賬戶的借方和貸方按相反方向記錄增加數和減少數,即一方登記增加額,另一方就登記減少額。至于是“借”表示增加,還是“貸”表示增加,則取決于賬戶的性質與所記錄經濟內容的性質。
其優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有利于分析經濟業務,加強經濟管理;
(2)有利于防止和減少記賬差錯;
(3)在賬戶設置上較為靈活;
(4)有利于會計電算化。
收付記賬法如何理解?
以“收”、“付”作為記賬符號,反映經濟業務所引起會計要素增減變動的一種記賬方法。這種記賬方法被我國預算會計長期使用。收付記賬法,按其記賬主體的不同,分為資金收付記賬法、財產收付記賬法和現金收付記賬法。
增減記賬法是什么?
以“增”、“減”為記賬符號,以“資金占用=資金來源”為理論基礎,直接反映經濟業務所引起的會計要素增減變化的一種復式記方法。它是在我國會計實務中曾經實行的一種特有的記賬方法。
特點如下
(1)記賬符號。以“增”和“減”為記賬符號,凡經濟業務引起資金來源或資金占用增加,就在賬戶中記增;凡經濟業務引起資金來源或資金占用減少,就在賬戶中記減?!霸觥?、“減”符號同資金來源與資金占用的增加、減少意思一致,使符號的文字含義也名副其實,直接表達會計事項所涉及具體內容的增減變動。
(2)理論依據。增減記賬法的理論依據是“資金占用金額=資金來源總額”。 [2]
(4)記賬規則。凡涉及到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兩類賬戶的經濟業務,同時記增或記減,同增或同減的金額相等;凡涉及到資金來源或資金占用一類賬戶的經濟業務,記有增有減,增減金額相等。簡而言這,兩類賬戶,同增同減,金額相等;同類賬戶,有增有減,金額相等。
(5)試算平衡方法。兩類賬戶的余額和增減發生額的差額必須相等,并用以檢查賬戶記錄的正確性和完整性。
記賬憑證在填制金額時發生錯誤,應重新填制,不得在原始憑證上做任何更改。如果發現記賬憑證上記賬金額錯了,該如何更正?
記賬金額錯誤的處理方法
第一種方法:劃線更正法
我們知道劃線更正法,更多是用在記賬憑證沒有問題,但是登賬簿的時候出錯了。
那么具體的操作方法是:用紅線在出錯的文字或者是數據上畫一條橫線。同時在紅線劃掉的數據或者文字上方,重新書寫正確的數據或者文字,最后在更正處加蓋記賬以及相關人員的印章。
第二種方法:紅字更正法
紅字更正法,用于記賬憑證上的錯誤,分為以下兩種:
?。保涃~后在當年內發現記賬憑證所記的會計科目錯誤,從而引起記賬錯誤,可以采用紅字更正法。
?。玻涃~后在當年內發現記賬憑證所記的會計科目無誤而所記金額大于應記金額,從而引起記賬錯誤,可以采用紅字更正法。
現金日記賬中金額多記的處理方法
?。ǎ保⒃湛钍論栈兀鲝U,然后重新開具正確的收款收據:
因原記賬依據不存在了,所以要根據新的收據將日記賬中相關記錄,采用劃線更正進行更正。如果后續發生并已登記的日記賬業務很多,采用劃線更正工作量非常大,并且改過之后賬頁不美觀,所以建議將日記賬錯誤的整頁作廢,再重新登記日記賬。
?。ǎ玻┊斒氯松暾埻丝钷k理相關手續:
這個是原記賬依據存在,那么日記賬記錄不用修改,可以根據相關手續在日記賬借方用紅字登記日記賬,并將原收款收據以及新辦相關手續放到一起交會計記賬。
建議:出納在登記日記賬,最好先用鉛筆登記日記賬的金額,過一段時間與會計對賬無誤后,再用簽字筆重寫,然后再用橡皮將鉛筆字跡擦除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