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一般業務水平評價測試科目還是專項業務水平評價測試科目總分均為100分,60分合格。
成績復核
考生對測試有異議的,應當在成績公布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出,否則將不予受理。協會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作答情況和復核結論,不復核范圍:接受考生針對同一事項重復提出的異議申請。
證券測試成績復查僅限于檢查、核加各類題目的正確率、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以及登錄是否有誤,成績復核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