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監督管理辦法》)、《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實施細則》(下稱《測試細則》)規定:
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應當符合從事證券業務的條件,并按照規定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
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應當持續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沸辛己?;
?。ǘ┚邆鋸氖伦C券業務所需的專業能力,掌握證券業務相關的專業知識;
?。ㄈ┳罱?年未因犯罪被判處刑罰;
?。ㄋ模┎淮嬖凇蹲C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情形;
?。ㄎ澹┪幢恢袊C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者執行期已經屆滿;
?。┓煞ㄒ?、中國證監會和行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證券公司從事證券業務的人員應當品行良好,具備從事證券業務所需的專業能力。
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職的其他人員,不得在證券公司中兼任職務。
《管理規則》第二章執業要求規定:
第七條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應當熟練掌握證券業務專業知識,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
董事長、從事業務管理工作的其他董事和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應當熟練掌握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等。證券投資顧問還應當熟練掌握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相關的法律、財務管理、證券投資等專業知識;證券分析師還應當熟練掌握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相關的法律、會計、財務管理、證券估值等專業知識;保薦代表人還應當熟練掌握保薦業務相關的法律、會計、財務管理、稅務、審計等專業知識;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人員還應當熟練掌握有關規定要求的專業知識。
結合《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可知:
一般業務水平評價測試達到基本要求的,可以通過所在證券公司向協會進行登記,登記類別為一般證券業務。
專項業務水平評價測試中,證券投資顧問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達到基本要求的,可以通過所在證券公司向協會進行登記,登記類別為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投資顧問);證券分析師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達到基本要求的,可以通過所在證券公司向協會進行登記,登記類別為證券投資咨詢(證券分析師);保薦代表人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達到基本要求的,可以通過所在證券公司向協會進行登記,登記類別為保薦代表人。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管理規則》第四章 登記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 登記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情況、從業經歷及相關情況、誠信情況及其他執業聲譽情況等。
第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當自相關人員從事證券業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協會從業人員管理平臺,將經公司審核合格的登記信息提交至協會進行登記。登記信息完備且符合規定的,協會于5個工作日內辦結登記并生成唯一登記編號。登記信息不完備或者不符合規定的,證券公司及相關人員應當按照要求及時補正。
第十八條 登記人員從事的業務類別發生變化的,證券公司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登記人員離職的,證券公司應當自勞動關系或者委托代理關系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注銷登記。
登記人員受到刑事處罰、被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受到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相當的紀律處分等不再符合從業條件的,證券公司應當自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注銷登記。證券公司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協會可以直接注銷登記。
第二十條 協會對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執業過程進行動態管理,持續記錄其執業情況、培訓情況、違法違規行為、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罰處分措施情況、誠信情況、內部懲戒情況、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及其他執業聲譽情況等,并予以公示。有關信息可來源于中國證監會、行業自律組織、證券公司,以及執業檢查、舉報投訴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