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資格證書實行登記服務制度,登記服務的具體工作由中國銀行業協會負責。相關規定如下:
一、持證人員應于持證之日起,下一個自然年12月31日前登陸系統完成證書登記工作。此后,每一個自然年12月31日前均需完成上述登記工作。
二、持證人員辦理資格證書登記需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袷胤?、法規以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
?。ǘ┚哂辛己玫穆殬I操守,從業期間無違規違紀記錄;
?。ㄈ┩瓿蓚€人信息更新。
三、中國銀行業協會定期向社會公布資格證書的登記情況,建立持證人員的誠信檔案,并為用人單位提供取得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人員信息查詢的服務。